*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年休假计算中的三个公式
欧阳光明(2021.03.07)
文:李迎春律师(号Ehrlaw)
公式一、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
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
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
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
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
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实例解析】张三在A公司已连续工作2年以上,今年8月31日
离职,9月1日入职B公司,张三在B公司剩余日历天数为122
天。按照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张三年度休假天数应为5天。因其新
入职B公司,则张三在B公司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应为
(122÷365)×5天≈1.67天。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张三今
年的年休假天数为1天。
【特别提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复函,“职工连续工作1
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情形,也
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所以,有些员工一
入职就可折算享受当年度年休假。
公式二、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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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
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
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
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
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
假天数。
【实例解析】李四在公司已工作3年,按规定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
休假。今年公司和李四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李四在单位
工作了300天,公司当年度已安排休2天,那么李四离职时应折算
的年休假天数为:(300÷365)×5-2≈2.11天,因0.11天不足1整
天,所以李四折算后的年休假为2天。
【特别提示】司法实践中,离职员工享受年休假并不局限于用人单
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适用于上
述折算方法。
公式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
÷21.75x200%x应休天数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
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
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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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
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实例解析】这样简单的问题还用实例?你懂得!
【特别提示】公司在法定年休假外另给的福利年休假是否折算工
资,可按公司制度执行。如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员工因本人
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
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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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7-25 01:04:0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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