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都市圈内法律服务业发展建议
作者:刘志皎
来源:《杭州(下半月)》2011年第2期
法律服务业发展现状比较分析
(一)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杭州都市圈内法律服务业具有区位、人才、资金、市场的比
较优势杭州市在1979年12月率先组建了“杭州市法律顾问处”,成为全国最早恢复组建律师
机构的城市之一。2009年,杭州市社会律师业务收入达到6.2亿元,缴纳税收近1亿元,业
务收入超千万的律所达到了12家。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杭州都市圈的法律服务业发展基础
和前景,都有明显的比较优势。杭州都市经济圈位于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处长江三角洲南
翼,比邻上海,交通便捷;区域内拥有浙江大学等一批优质高校,上接重庆、武汉,下连上海,
每年能够吸纳大量法律人才;区域内律师事务所发展较早,基础扎实;浙江内民营经济发展良
好,经济社会较为发达,为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与蓬勃发展的经济社会需求相比,杭州都市圈内法律服务业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法律人才人均数量不足,专业化、特化程度有待提升。以法律服务业较为发达的杭州为
例,2009年,全市律师事务所189家,律师人数达到2115人,与2007年末相比,分别上涨
41%和45.6%。但是,结合796.6万的常住人口数计算,平均3766人中有一名律师,与之相
比,美国这一比例为250:1,相邻的上海比例为2300:1。就执业范围考察,法律从业者涉
足的范围已经拓展到了金融、证券、期货、房地产、国际投资贸易、知识产权、企业并购重组
等众多领域,但是,“乱打鸟”的粗放发展仍然普遍,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专业化、特化
优势还不突出。
都市圈内一体化联动发展有待加强。杭州市法律服务业优势明显,嘉兴、湖州、绍兴的法
律服务业发展仍然处在“诸侯割据”状态,律所、律师协会之间的跨区域交流比较少。在跨区
域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律程序阻碍仍然存在,异地办案难、执行难的问题在杭州都市圈内并
未得到根本解决。
与政府、企业的互动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层面,法律顾问体制还不普及,一些重大
事件的处理,没有事前引入法律风险评估。企业层面,随着规模扩大、业务扩张,法律风险、
法律纠纷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企业持续发展的障碍,相应的法律服务还存在缺位、滞后等问题。
推进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一)完善法律服务业外部执业环境
司法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协调合作,解决异地办案、异地执行中的问题。公、检、法、
司四部门要加强业务沟通、信息交流,在区域内尽可能统一办案弹性流程和要求,统一法律适
用标准,在跨区域案件的办理中加强部门合作,提高司法效率;为律师异地办案提供便利,简
化行政手续;加强异地判决执行的区域合作。四部门人员要加强流动和往来,创造跨区域的人
员培训学习、挂职锻炼机会,可以在业务水平较高的部门设立学习基地,印发杭州都市圈年度
案件汇编,增强和统一区域内司法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人员的法律认识和业务素质。
政府和律师行业协会联合,搭建B2B模式法律服务信息平台。由杭嘉湖绍四地政府牵头,
联合四地律师协会,借鉴B2B(企业对企业之间的营销关系)网络模式,搭建法律服务信息平
台。平台以企业和律所为服务对象,为作为法律服务需求者的当地企业和作为法律服务者的律
师提供更为便利的合作条件。目前,都市圈内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迫切需要专业法律服务,
如果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平台,能够帮助有能力处理相关业务的律师与需要相关业务的企业
对接,同时,还可以依托平台组建相关法律问题的律师顾问团,定期走访相关企业,提供法律
咨询,加强企业与律师体的交流。
(二)优化法律服务业内部运行机制
以律师行业协会为依托,组织四地律师联席会议、律师论坛和法律服务从业者联合会。建
立四地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配合西湖论坛,组织每年一次的律师论坛,并定期为律师提供
讲座、培训、案件交流服务。以律师协会为依托,建立杭嘉湖绍法律服务从业者联合会,以四
个中心城市为枢纽,以律师业为龙头,带动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社会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
问等其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在区域内形成“一条龙”、“一站式”法律服务。
推广中小企业“介入式”法律服务。“介入式团队法律服务”是一种新型的法律服务模式,
其核心价值理念在于“事先预防胜于事后救济”。在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后,律所总结不同企业
容易出现的法律问题,为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就企业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清查,
力图“防患于未然”;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为企业制定较为全面的档案;针对有需要
的企业制定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并协助实施;针对企业容易出现的问题、不同岗位的需求,
提供法律培训;每一个月到两个月进行例行拜访或例会;为企业发放对企业经营管理有影响的
法律简报。
(三)加强法律服务业与政府、政策、社会发展之间的互动发展全面落实政府律师顾问制
度,引入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杭州都市圈内各级政
府应当对聘用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的标准和程序上
进行具体规定,保证政府决策工作有法律顾问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时征求法律顾问意
见;应以政府内部工作规章的方式确保政府与法律顾问联络渠道畅通,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和职
责明确;健全重大决策征询律师意见、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政府决定法律服务的采购,应
当采取招标方式进行。
建立法律服务应急预案体制。在突发性的自然灾害、或体事件发生后,正确处
理灾害造成的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相关的法律问题非常重要。这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必要
保障,也是法律服务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防上报机制不断完善的
同时,要重视由此类事件造成的包括财产损失赔偿与保险索赔、人身损害赔偿、治安与刑事案
件处理等在内的法律问题,建立法律服务介入灾中与灾后问题的应急预案体系,保证在灾害、
突发事件发生后短时间内,能够组织足够的律师与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到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活
动中,并保证能够准确、全面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
(作者单位:民进杭州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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