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6

更新时间:2025-12-22 03:10:12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15日发
(作者:美国移民有什么政策)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6

(总分:66.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选题(总题数:18,分数:36.00)

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

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在于()。

A.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B.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义务则是法律规定的

C.权利对于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义务则因人而异

D.权利应当享有,义务可以放弃

权利、义务的区别在许多方面,其中关键点就是权利可以行使也可放弃,义务则必须履行。

3.下列选项中,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是()。

A.婚姻关系

B.所有权关系√

C.债权关系

D.诉讼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不特定的法律关系,主要是物权和人身权关系,所有权是物权

之一种。

4.以“一个人对其他一切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律关系有()。

A.物权关系√

B.债权关系

C.相邻关系

D.继承关系

以一个人对其他一切人的形式表现出的法律关系就是绝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是典型的这种关系,判断是

绝对法律关系还是相对法律关系关键看义务主体是否特定。

5.引起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

A.行为

B.事件√

C.积极行为

D.消极行为

引起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事实是被继承人死亡,这是典型的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

6.在根据运输合同形成的法律关系中,托运方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

A.被托运的货物

B.运输方式

C.运输费用

D.运输行为√

运输合同形成的法律关系中,其客体是运输行为而非运输物,判断是行为还是物的关键看双方的利益之焦

点在何处。

7.(2011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的前提√

B.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的结果

C.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基础

D.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根据

法律关系是依法建立的社会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因此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

生的前提,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的存在,就不可能产生法律关系,A选项表述正确。

8.(2011年真题)赵某与钱某约定,赵某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钱某的耕牛。当夜,耕牛被孙某盗走,致使

合同因无法履行而终止,钱某返还赵某价款。该事例中,导致合同解除的法律事实是()。

A.孙某盗窃耕牛的行为

B.耕牛被盗事件√

C.合同无法履行的事实

D.钱某返还价款的行为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二者最

基本的区分是看有无当事人的意志,但现实中有些行为由于没有当事人的意志而被归为事件,这里的关键

是法律行为一定是当事人的意志+法律后果,特别注意这里仅限当事人。当事人以外的人有无意志的行为不

能作为判断产生法律关系的是法律事件还是法律行为,因此考生一定要抓住当事人三字作出准确判断。题

中耕牛被盗的行为对赵某与钱某来说是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事件,B选项正确。

9.(2012年真题)甲因停车收费与保安乙发生冲突,用刀将乙刺死。甲在检察机关准备提起公诉期间因病死

亡,检察机关遂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此案撤销的根据是()。

A.违法行为

B.事件√

C.免责事由

D.事实构成

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客观条件是法律事实。根据是否与当事人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行为和事件。

法律事件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本题中,甲的死亡引

起法律关系变化的法律事实,由于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因而属于事件而非行为,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

免责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由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法

律责任,即不实际承担法律责任。本题中,由于承担责任的主体甲已经死亡,不可能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检察机关遂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这不属于免责事由,C选项错误。法律事实根据其具有单数还是复数形

式为标准可以分为单一法律事实与事实构成。本题中,甲的死亡是单数事件,属于单一法律事实而非事实

构成,D选项错误。

10.(2012年真题)下列有关权利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关系的主体不一定拥有权利能力

B.享有具体权利的人一定具有权利能力√

C.有权利能力的人一定实际享有具体权利

D.权利能力只体现享有权利的资格而不包括承担义务的资格

所谓权利能力,就是由法律所确认的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是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

须具备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具有权利能力,就意味着没有资格享有权利,甚至也没有资格承担义务。

因此,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定拥有权利能力。A、D选项表述错误,B选项表述正确。权利能力是法律关系主

体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并不意味着一定实际享有权利,即有权利能力是享有具体实际权利的必要

前提条件而非充分条件。C选项表述错误。

11.(2013年真题)李某因车祸致双腿残疾,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王某负全责。李某遂向法院起

诉,除要求王某赔偿30万元医疗费外,还主张对她因车祸而受侵害的“正常行走权”予以赔偿。关于本案,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主张的“正常行走权”属于法定权利

B.王某赔偿30万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

C.李某与王某之间的侵权法律关系因王某的肇事行为而产生√

D.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李某主张的“正常行走权”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不属于法定权利。A选项错误。虽然李某的绝对

权——人身权——受到了侵犯,但其主张王某赔偿30万元的权利是相对权,相应地王某赔偿30万元是相

对义务的承担方式。B选项错误。引起李某与王某之间侵权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王某的肇事行为。C选项

正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针对特定的人和事,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D选项错

误。

12.(2014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关系是人与物的关系

B.法律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

C.法律关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D.法律关系是人与社会的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B选

项正确。

13.(2014年真题)下列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A.权利和义务都可以放弃

B.权利和义务都不可以放弃

C.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D.义务可以放弃,权利必须享有

法律权利是权利人依法具有自己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要求他人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能力或资格,

因此权利是一种自由,可以放弃。法律义务是义务主体依法应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或约束,其

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必须遵守,必须履行。故C选项表述正确。

14.(2015年真题)下列关于权利的相关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就是权利能力

B.一般而言,法律权利的主体不能主动放弃权利

C.通常情况下,有权利即有义务,有义务即有权利√

D.权利的强制性是直接的,权力的强制性是间接的

所谓权利能力,就是由法律所确认的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是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

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所谓权利,就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

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因此,A选项表述错误;权利可以主动放弃,B选项表述错误。权

利与义务作为法律关系的重要因素,体现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反映着法律调整的文

明程度,通常情况下,有权利即有义务,有义务即有权利。C选项表述正确。权利不同于权力,权力的强

制性是直接的,权利的强制性是潜在的、间接的。D选项表述错误。

15.(2016年真题)甲工作时不慎将手指切断,同事将其送往医院。医院拟为其行断指再植术,手术前发现

断指已丢失。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甲与医院之间的医疗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

B.按照法律关系客体的相关理论,该断指属于物的范畴√

C.甲的女友因其手指缺失而与其分手,这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

D.由于切断手指是甲个人疏忽所致,其工作单位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产品(非

物质财富)、人身利益。该断指属于物的范畴,但却不是甲与医院之间的医疗合同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所指

向的对象,因此不是该法律关系的客体,该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医院的诊疗行为。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

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而法律行为与当事人意志有

关。甲的手指缺失在甲与其女友分手的法律关系中与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因而属于法律事件。C选项

错误。虽然切断手指是甲个人疏忽所致,但是发生在工作过程中,其工作单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D选项

错误。

16.王某夫妇因有事外出,便雇用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钱。关于王某夫妇与

保姆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孩子

B.保姆

C.孩子的安全、健康

D.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实际上是利益关系的聚集点。在题中所述法律关系中,双

方的关注点正是照看孩子的劳务和报酬。在有些法律关系中,要注意区分法律关系的客体与特定对象,如

承揽合同中,客体是“加工行为”而非被加工的对象——物。

17.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A.张三经李四(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李四

B.甲、乙根据合同法建立合同关系

C.甲年满10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

D.小刘与赵某约定选择法院管辖

C项中,甲虽已年满10岁,但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因此只能进行与年龄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而购买1000

元自行车显然已超其相应的能力,故不能形成法律关系。因此能否成为法律关系的关键是该社会关系是否

被法律所确认。

18.下列关系中属于法律关系的是哪个?()

A.已订婚的张某和姜某之间的关系

B.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杨某与该院其他党员的关系

C.被告人陈某聘请律师余某进行辩护√

D.王某赌博输给唐某1万元钱,立下字据表示在3天内付清

法律关系必须是经法律所确认的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A项二人已订婚但没有正式登记未得到法律确认。

B项党内关系不是法律关系。D项是非法关系。

二、多选题(总题数:13,分数:26.00)

19.多项选择题第46-63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

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从形式上讲,权利的含义包括()。

A.权利主体具有自己这样行为的能力√

B.权利主体具有自己不这样行为的资格√

C.权利主体有要求他人这样行为的资格√

D.权利主体有要求他人不这样行为的能力√

权利的含义就是权利主体自己或要求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自由权,是一种资格。

21.权利与职权的区别有()。

A.权利通常与个人利益相联系√

B.职权不意味着行使者的个人利益√

C.权利和职权都指主体具有从事这种行为的资格,但职权也意味着必须从事这一行为√

D.权利遭到侵犯时,公民只能要求国家机关的保护

权利通常和个人利益相联系,职权通常与公共利益相联系,是权力的分工。因而权利彰显自由性,而职权

具有强制性,因此A、B、C项都正确。D项权利遭到侵犯时,公民不一定只能要求国家机关的保护,还可

以自力救济或采取其他方法。

22.公民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具有下列条件()。

A.权利

B.权利能力√

C.行为

D.行为能力√

公民只有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23.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A.物√

B.精神财富√

C.权利和义务

D.行为√

法律关系的客体可分为物、行为、精神财富、人身利益,权利和义务本身非法律关系的客体而是其内容。

24.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A.技术秘密√

B.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C.著作权√

D.未成年人

技术秘密、著作权是精神财富,B项属行为。

25.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事件包括()。

A.公证

B.婴儿出生√

C.罢工√

D.战争√

A项公证是一种行为,非事件。

26.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

A.必须作出一定行为√

B.可以自己作出一定行为

C.可以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

D.必须不作出一定行为√

义务具有强制性,表现为行为人必须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

27.婚姻关系因法院的离婚判决而终止,导致这一具体法律关系消灭的事实称为()。

A.行为√

B.积极行为√

C.消极行为

D.事件

判断是行为还是事件的关键是看该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意志有关,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就是行为,否则

就是事件。离婚判决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因而是行为而非事件,同时是一种积极行为。

28.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主要是指()。

A.法律规范

B.法律原则

C.法律事件√

D.合法行为√

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主要指事件和行为,其中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29.物理意义上的物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须具备的条件有()。

A.得到法律认可√

B.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

C.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

D.具有独立性√

不是所有的自然物都能成为法律上的物,因此只有具备一定特征才可。

30.(2012年真题)新婚夫妇张某与李某到某影楼拍摄婚纱照。由于影楼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所拍婚纱照

片的底片报废,这对新婚夫妇遂将影楼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法律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新婚夫妇与影楼之间形成的是平权型法律关系√

B.新婚夫妇与影楼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只体现了双方的意志

C.新婚夫妇与法院之间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为相对法律关系√

D.如果底片没有报废,新婚夫妇与影楼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照片

以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为标准,法律关系可以分为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其中

前者是指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以法律关系主体是否完全特定化为标准,法律关

系可以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其中后者是指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的

法律关系。本题中,新婚夫妇与影楼之间法律地位平等,其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平权型法律关系,A选项

表述正确。又由于法律关系是一种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会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体现了国家的意

志,当然法律关系也体现了参加者的意志,B选项表述错误。新婚夫妇与影楼之间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中

权利与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因此属于相对法律关系,C选项表述正确。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

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题中,新婚夫妇与影楼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

对象是影楼拍摄婚纱照的行为而非照片,D选项表述错误。

31.(2013年真题)下列关于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A.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取得√

B.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出生而取得

C.外国人在中国只具备行为能力,不具备权利能力

D.我国境内的无国籍人也可能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就是由法律所确认的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是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

备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具有权利能力,就意味着没有资格享有权利,甚至也没有资格承担义务。行

为能力是法律所确认的,由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因此,不存在只具

备行为能力不具备权利能力的情况,C选项错误。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取得,A选项正确。自然

人的权利能力因出生而自然取得,但行为能力只有具备一定的年龄和智力水平才能具有,B选项错误。我

国境内的无国籍人也可以是某些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此时其也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当然具有基本权利能力

和相应的行为能力。这就是说,我国境内的无国籍人也可能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D选项正确。

三、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4.00)

32.分析题第67-69小题。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2011年真题)甲驾车闯红灯,将正常过马路的孕妇乙蹭倒,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00元。乙

虽未受伤,但因受惊吓,在送往医院途中,产下一子丙。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中法律关系的理论

回答下列问题:(1)上述事件中,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乙与丙之间分别产生了何种性质的法

律关系?从主体地位的角度看,这两种法律关系有何区别?(2)导致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乙和

丙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各是什么?这两种法律事实有何不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法律关系根据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可分为平权型法律关系(又称横

向法律关系,是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又称纵向法律关系,是

一方当事人可依据职权而直接要求他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本题中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之间形成的是隶属型法律关系,乙与丙之间产生了平权型法律关系。在隶属型法律关系中,行使职

权的机关可通过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而要求相对人服从;在平权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即当

事人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存在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职权而支配对方的情形。(2)导致甲与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甲驾车闯红灯,将正常过马路的孕妇乙蹭倒”,属于法律事

实中的行为;乙和丙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乙因受惊吓而产下一子丙”,属于法律事实中的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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