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
关于高职法律事务专业教学的新思考
廉清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艺术与传媒系广东·湛江524400)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894(2014)22-0186-02
摘要当前对于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的教学方法而言袁关
基本理论知识够用即可。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以
键在于对法律事务专业进行了准确定位的前提下去思考袁及在培养方案的制定中要拿捏得当之处。
本文在对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做了有效尧准确的定位前提下袁2当前高职法律事务专业教学现状
讨论高职法律教学方法袁使教学内容符合专业与职业定位袁
2.1职业教学特不明显
在这种合理模式的引导下让学生获得职业能力袁让高职法
由于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的建立是在对本科法学教育借
律事务专业真正与本科法学教育区别开袁体现高职法律事
鉴的基础上,其教学方法以及开设课程主要是模仿普通高
务的基层性与辅助性遥从而实现高职高专法律事务专业的
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没有形成高职法律专业的特,同
良性发展遥
时,对于只有两年半学习时间的高职而言,对于课程的设置
关键词
ew
一方面要体现高职特,同时,又要进行创新,的确不是一
Affairs
Thinking
高职
on
法律专
theTeaching
业课堂
of
教学
Higher
新思
Vocational
考
Legal
件简单的工程,可能是这些重重困难,又加上高职法律事务
Abstract
Major
Currently,
//Lian
for
Qing
theteachingmethodsofhighervocational
专业起步较晚,很多教学是在摸索中前行,导致现有的教学
职业特不够明显,于是在课程的设置方面课程的岗位针
legalaffairsmajor,thekeyliesinthepremiseofaccuratelocal-
对性不强,教学目标不明确的问题便凸显出来,造成如今的
remisehavingmadeeffec-
困境。我们知道,高等职业教育的任务,不仅仅是简单的知
tiveandaccuratepositioningofhighervocationallegalaffairs
识传授,更应该是技能的培养。这就给高等职业教育中法律
major,thisarticlediscusseslawteachingmethodsinhighervo-
事务专业带来了新的巨大挑战,在高职法律事务的教学过
cationalcolleges,makingtheteachingcontentinlinewiththe
程之中,教师不但要侧重对学生理论知识的灌输,同时要传
professionalandcareerorientation,andundertheguidanceofthe
授法律职业技能。然而,我们知道传统的法学教育是理论体
reasonablemodel,studentscanobtainprofessionalability,andit
系庞大又复杂的,由于高职学生的基础薄弱,无法完全消化
willtrulydistinguishhighervocationallegalaffairsmajorfrom
深厚的法学理论,从而导致高职法律专业学生缺乏深厚的
undergraduatelaweducation,thusreflectingthegrassrootsand
理论知识,导致理论传输问题的不到位,另一方面,在侧重
supportingroleofhighervocationallegalaffairs,andrealizingthe
理论教学的同时忽视和限制了实践教学环节,导致学生不
healthy
Keywords
development
higher
of
vocational
highervocational
education;law
legalaffairs
major;classroom
major.
能胜任实践工作,无法实现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当前高职
法律专业教学方法没有彰显职业教育应有之义,导致高职
teaching;newthinking
法律专业的培养目标难以达到。
2.2教学方法单一、枯燥
1引言
由于课程设置的原因,当前的高职法律专业课堂教学
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决定了其人才培养的定位不仅需要单单侧重理论知识的解释与灌输,教师在课堂上主要是讲
学生有专业知识,而且在实践方面要满足职业岗位的需求。
授式教学,学生像普高课堂学生一样,在课堂中,以被动接
对于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来讲,专业知识达到什么程受为主,同时对于基础薄弱的高职学生而言,纯粹的理论教
度?实践达到什么层次?如何在学习中锻炼实践能力?这是
学,让他们很难理解老师所讲解的知识。在短暂的课堂教学
我们在讨论教学方法之前要首先解决的问题。“高职法律类
上,师生之间很难,也无法展开有意义、有针对性的讨论,学
专业是为司法部门、法律服务部门辅助岗位、基层行政管理生之间也更无辩论的契机。这样,无异于法学本科的教学,
部门、基层司法所及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部门培养应用法
同时对于高职法律专业的学生而言,由于教师在课堂上讲
律辅助型人才!”这种定位反映出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授的内容是理论问题,或者单纯的讲解法条,这样单一的教
要求高职法律专业的教学是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模式,教师
学方式很容易导致学生的疲惫,学生逐渐丧失对学习的兴
在教学中不仅是传授理论知识,还要注重实践环节。那么对
趣。另一方面,由于高职法律专业老师来自研究生或博士毕
于高职法律专业学生而言,理论知识要达到什么样的深度
业,缺乏完整的实践经验,以理论为主的思维,导致老师无法
与广度,笔者认为,对于高职学生来说,知识的广度上,不需
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实践指导。从而无法实现学生法律职
要面面俱到,不要求学生完整地掌握整个理论体系,从深度
业技能的培养,也无法在教学中贯穿实践知识,同时,由于没
上来讲,根据不同的学科,在课程设置方面对于与实践比较
有相应的实训课程,没有完备的校外实践,加上法律专业本
密切的学科,可以深一些,对于理论性强的课程,只需掌握
身的枯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容易产生厌学心理。
作者简介:廉清(1986—),女,河南南阳人,法学助教,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宪法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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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286期2014年8月(上)TheScienceEducationArticleColl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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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2014(A)
2.3理论与实践不能融合
目前高职法律事务专业教学理论与实践不能完好地融
合,这不仅仅是培养目标设定的问题,更是硬件的问题。在
培养目标设立之初,没有把实践课程放在重要的地位,甚至
没有去重视实践课程的安排。比如,在一些学校的法律事务
专业的培养方案之中,理论课程所占课时达到100%,很多
学校虽然在培养目标的设置上,针对实践课时有安排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