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律知识

更新时间:2025-12-10 03:11:01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14日发
(作者:北京易贷网)

青少年法律知识

青少年应该知道的法律知识有一下几点:生命健康权是

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爱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

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生命健康权是人

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

首要地位。对每个人来说,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

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

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教

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未成

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

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

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同时规定:”国家

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

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

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

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

未成年家庭成员的,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

事责任。”同时,我国法律还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

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非法使用童工是严重摧残未成年人

的安全和健康,并且殃及民族兴旺大业的违法行为,法律严

惩这种行为。

既然国家都从法律上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

那么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就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如果我

们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

尽的哀伤,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若我们不甚损害了自

己的身体,还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

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律不合。

当然,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

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

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

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

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所以,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

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

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总之,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

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

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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