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tionalReconstructionandCriticismofBlackmail
FareofControllingCorpse
作者:陈伟[1]
作者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出版物刊名: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页码:150-155页
年卷期:2010年第2期
主题词:挟尸要价;道德;法律;犯罪
摘要:“挟尸要价”行为的责任归咎是道德与法律内在交织与相互博弈的现实体现,法律与
道德的内在界限并不是阻却二者的天然屏障,达致公众认同的秩序效果暗舍了二者内在的价值
沟通。“挟尸要价”不属于民事或行政违法行为,从现有的规范性体系进行考察,因其应受刑
罚惩罚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而理当划入犯罪圈的调整范畴。该事件的归责背后潜伏着诸多隐忧,
厘清责任承担主体并正视现已揭示出的现实问题,既是法治时代对正义价值的呼唤,也是预防
今后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的当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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