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300字
一、法律与道德的含义
(一)法律的含义
法是一种人们的生活行为准则,它通过立法者的制定或
认可,进而形成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他规定
的是人们的权利行使界限,只要我们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我们就是自由的。法律包涵自由、平等及秩序等价值。
据此可知,法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一种工具,它将统
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用一定的形式固定下来,
由大家共同遵守。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是随着历史的发展
直到阶级的出现才产生。法律从一诞生,就带有强制性、阶
级性及国家意志性。法的国家强制性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
盾,只有当人们违法或者抵抗法律时才会受到国家暴力机关
的处罚,而平时国家强制力则不会显现。
阶级性主要讲的是法律的本质,在原始社会虽然也有一
定的规范,但那不是法律,与法律不具有同一性,而法律的
真正出现是在阶级和私有制产生后才出现,统治者为了维护
自己的利益而制定法律。对于国家意志性,法律表现的很明
显,在古代,国家既是帝王的私人财产,所以法律由皇帝制
定。而现在随着民主的发展,立法的完善,法律也更能体现
民众的意愿。
(二)道德的含义
道德也是一种社会调整方式,并且它产生的比法律还要
早。在古代,主要是把道德作为社会的主要调整方式道德的
主要内容是为了强调一个字,即善。它通过对人们善的指引
来达到统治的目的。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
不为。正是说明了道德的作用。道德主要是通过调整人们的
内心,来达到维护统治的结果,相应的道德的载体是乡规民
约,而非以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方式确定。
因此,它是靠社会舆论、民间习俗和民众内在的信念来
保证实行的。道德的内容归根到底来是人们内心向善的意念
决定的,只不过被统治者利用了罢了。
一定的道德也反映了一定社会的现状,当今社会随着道
德的沦丧,产生了很多有违道德的现象,这也是只强调法律
而忽视道德作用的结果。所以,必须靠道德的内心调节作用
来促进法律外在作用的发挥。
二、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他们都是社会调整的手段,
同时他们追求的目标也是相同的,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
务的。从人类的历史发展来看,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
方面,都需要道德与法律。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益、相
互推动的。同时又是有区别的,所以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一)法律与道德是相互联系的
1.都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
法律通过调整人们的外在行为来达到调控的目的。而到
的主要是对人们的思想进行调整,来达到规范行为的目的。
二者侧重点不同,但目的是相同的。
2.法律是道德传播的有效手段。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对法律的遵守,就是对道德的
认可。道德的传播通过法律也可以有效的进行,法律的实施
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3.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
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正确的法律是必然符合道
德的要求的,“恶法非法”就很好地说明了法律如果不符合
道德就会成为恶法。道德的产生早于法律,人们对道德的接
受早于法律,所以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如果法律不符合最基
本的道德就不会被人们所接受。
4.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
在当今社会,某些法律调整转化成了道德调整。这就是
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道德法律化强调的是统治者以自
己的一直将某些道德上升为法律,用道德的形式规定下来;
法律道德化强调的是将一种强制的法律义务转化为自觉地
道德义务。道德和法律就是在这种嬗变中不断发展并发挥其
社会调控作用的。
(三)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二者
是有区别的
1.产生的时间不同。
法律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奴隶社会,人类进入私有制
经济时期,为了更好的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把统治阶级意
志上升为法律。现在意义上的法律,是人类进入资本主义时
期才产生的。而道德是随着人类的出现而出现的,可以说是
和人类一同出现的,例如早期的宗教等。
2.表现形式不同。
法律的形成是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它的形成有严格
的程序性,并且它也以固定的形式存在,这样可以保证法律
的稳定性和权威性。法律比较具体。而道德的形成则是潜移
默化的,它很少有具体的表现,往往是通过一个人内心来表
达,进而影响一个人的行为,道德比较抽象。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
法律仅仅调整人的行为,而不涉及人的思想,在法律上
对思想犯不予认可。而道德对于人的行为和思想都进行调整,
但更侧重于对人的思想的调整,道德更强调对人内心意念进
行改造,进而达到对人行为改造的目的。
4.作用机制不同。
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如果一个人违反法律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构成犯罪还会受到刑事处罚。而道德主
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一个人
道德的好坏与法律无关,只要不触犯法律,法律就不会碰触
你。
5.内容不同。
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权利与义务对等,没有
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则是更强调义
务。基本不涉及权利。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这样只会让人们
对道德更加反感,不利于道德社会作用的发挥。
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
一谈,也不可偏废,所以单一的法治模式或单一的德治模式
不免有缺陷;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
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
式有了可能。
本文发布于:2022-07-26 01:25: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3785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