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方向
目录
一、国际公法学科..............................................................................1
二、国际公法方向..............................................................................1
三、选拔标准和程序..........................................................................2
附件1专业必修课程简介.................................................................4
附件2导师介绍.................................................................................6
附件3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简介.................................................9
附件4法律硕士国际公法方向教学培养计划(略)...................11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项目国际公法方向招生简章
一、国际公法学科
北京大学国际公法学科承担北大法学院国际公法专业学生的教学任务,旨在
培养系统掌握国际法基础理论、熟练运用一门或多门外语、具备良好综合素质的
国际法律人才,不断向政府涉外部门、国际组织和国际律师事务所等输送新鲜血
液。自1978年以来,本学科共培养了约700名国际法专业学生,包括300余名
本科生、近300名硕士生和近100名博士生。他们活跃在当下中国的政治、外
交、法律和经济等各个领域,不少已成为中国国际法学界和实务界的栋梁。
二、国际公法方向
自2012年起,国际公法学科在北大法学院法律硕士项目中增设国际公法方
向,招收10名学生,从法律硕士一年级学生中选拔。入选者在遵守北京大学及
法学院有关法律硕士的管理规定并享受相应待遇的条件下,自其二年级起按照
法学院国际公法专业硕士生培养目标和计划,与该专业法学硕士一年级学生合
并上课(国际公法专业硕士生必修课见附件1),毕业论文在国际公法领域内选
题。本方向将为入选者选派导师(导师简介见附件2),并在安排奖学金、助
研、助教及国际机构实习等方面,给予他们与国际公法硕士生同等机会。
国际公法学科的研究和学术交流平台为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简介见附件
3)。该研究所将负责本方向学生的奖学金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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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拔标准和程序
(一)申请条件
凡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项目一年级学生,按期完成其培养计划且必修课程合格
者,均可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将被优先考虑:
(1)对国际公法有浓厚兴趣,并有志于从事国际法工作;(2)必修课(特
别是国际法课程)成绩优良;
(3)本科为国际关系、世界经济、世界历史、外国语等专业;
(4)国家英语六级、托福、GRE和雅思成绩等英语/外语考试优秀。
(二)提交材料
申请者应在法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及有关证明文件,需要提交的
材料包括:
(1)个人中英文简历;
(2)个人陈述:包括本科及法律硕士第一学年的学习和活动经历、工
作经历(如有)、选择本方向的原因、未来职业规划等内容;
(3)法律硕士第一学年成绩单;
(4)外语考试证书和所获奖励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
(5)国际公法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如有)。
(三)选拔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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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向的选拔为申请材料审核+面试。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参加面试,面试主
要考察法学基础、国际法基础和外语运用能力。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如果入选者同时被其他方向录取,且本人也选择其他方向,则排名在后的候
选人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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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专业必修课程简介
1.国际法基本理论64课时4学分授课教师:易平、陈一峰
本课程目的及要求:
通过阅读必要的参考资料,对国际法的主要理论和问题,包括国际法理论学派
和国际法基本理论以及存有争议的国际法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以提高学
生的国际法理论水平,为学生进行进一步的专题研究打好基础。讲授内容包括国
际法性质、国际法理论学派、国际法上的强行法、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
法主体问题、国际法上的承认、国际法上的武力使用问题、国际法与人类尊严
等。
教学方式:讲授和讨论相结合。课程开始阶段,由学生在授课范围选择一个题目
进行准备,在学期末安排适当时间进行演讲。
考试方式:出勤及参与课堂讨论,15%;演讲,15%;期末论文(6000字左
右),70%。
2.国际司法判例64课时4学分授课教师:李鸣
本课程目的及要求:
通过讲授和讨论国际法院的经典案例,增进对国际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的
理解,掌握国际司法机构的基本知识,提高国际法律英文水平。
教学方式:讲授与讨论相结合。
考试方式:期末论文为主,结合平时作业和课堂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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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法实践48课时3学分授课教师:陈一峰、易平
本课程目的及要求:
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在于提高学生对中国国际法实践的了解与认知,并能
够结合国际法基本理论对中国国际法实践进行系统地整理、分析和判断。这对学
生加深对国际法体系理论和实践的把握能力十分重要。同时,对中国国际法实践
的系统收集、整理、分析也是中国国际法学者的责无旁贷的工作,所以这门课是
一门理论联系实践的必修课。
教学方式:课堂讲授与讨论相结合。部分专题由学生准备资料并进行主题讨论。
考试方式:以课堂表现和期末论文的分数作为最终成绩。
3.联合国与国际组织法64课时4学分授课教师:饶戈平、陈一峰
本课程目的及要求:
教授学生了解、掌握国际组织法和联合国法的基本理论、基本问题、学习方
法及有关资料;指导学生精读一本英文原著,提高其专业阅读能力;组织课堂
讨论,培养学生的演讲和思辩能力;指导学生完成一篇课程论文,训练其论文
写作能力。
教学方式:教员讲授与组织学生课堂讨论相结合。
考试方式:学生成绩由两部分组成:课堂讨论占30%,课程论文占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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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导师介绍
1.饶戈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1978-1979黑龙江大学本科;1979-1982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1982-
今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任教;曾为美国华盛顿大学、纽约大学、德国马
普国际法研究所、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日本东
京大学、台湾东吴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大学访问学者或访问教授;担任北京大
学国际法研究所第四任所长、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和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
主任等职务。
研究领域
国际法、国际组织法、港澳基本法、涉台法律
2.李鸣: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1979-1983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本科;1987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律硕
士;1989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培训证书;1998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博士;
1983今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任教;1997-2009北京大学法律系副系主
任,法学院副院长;2012-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研究领域
国际法理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3.宋英: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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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198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本科;1986-1989北京大学法律系法
学硕士;1989-1993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博士;1992-1993意大利欧洲大学研
究院欧盟法硕士;1991-1993中国—欧盟联合培养博士生;1983-1986北京第
二外国语学院英语系任教;1993-今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任教;2001-
2002美国富布莱特学者(纽约大学法学院);1997-北京大学欧洲研究中心副
主任;2010-法学院国际公法学科召集人;2012-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
长。
研究领域
国际环境法、欧洲联盟法、条约法
4.易平: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996-2000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2000-2003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
硕士;2004-2006东京大学法学政治学研究科法学硕士;2006-2009东京大学
法学政治学研究科法学博士;2009-今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
研究领域
国际法史、战争法、国际组织法、海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