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职研究生语文备考法律和法学常识

更新时间:2025-12-17 08:10:2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7日发
(作者:l c)

2022年在职研究生语文备考:法律和法学常识

二、刑法和犯罪学

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属地原则;属人原则;爱护原则;国际原则。

犯罪具有严峻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受刑罚惩处三个根本特

征。

犯罪构成:依据我国刑法理论,一切犯罪必需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

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成立的三要

件:犯罪构成要件该当性、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和行为人的有责性。

作为犯罪:行为人以乐观动作的行为方式实施的犯罪即作为犯罪。不

作为犯罪:一般指行为人以消极不动的行为方式实施的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4岁的人的行为,不负刑事责

任;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放火、抢劫、盗窃或其他严

峻破坏社会秩序罪的,负刑事责任;已满16岁的人犯罪,都要负刑事责任。

不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惩罚。

犯罪动机是指促使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

正值防卫、防卫过当、紧急避险、避险过当。

犯罪的停顿形态主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

我国刑法分刑罚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

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对外

国人犯罪还可适用驱除出境。

犯罪学通常指以犯罪现象、犯罪缘由和犯罪预防为讨论对象的科学。

主要理论有:社会冲突理论、社会瓦解论、犯罪遗传学理论、标签理论、

不同联系理论等。

犯罪心理学是心理学和法学的边缘学科。主要讨论内容包括:犯罪心

理的实质、犯罪心理形成和进展变化的规律、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关系、

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不同阶段的心理、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以及预防

犯罪和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

目前在犯罪讨论和预防方面比拟关注的有:青少年犯罪、白领犯罪、

电子计算机犯罪、无被害人犯罪。

三、民法和经济学

(一)民法和经济法一般理论和重要法条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素:公民、法人、国家。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要素: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民事

权利、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1)财产权与人

身权;(2)支配权、恳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3)肯定权与相对权;(4)主权

利和从权利。

公民的民事行为力量的种类:(1)完全民事行为力量;18周岁且智力

正常。16到18周岁可视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力量。(2)限制民事行为力

量;10到18岁之间,不能完全识别或掌握自己的行为。(3)无民事行为力

量。10周岁以下,完全不能识别或掌握自己的行为。

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法人是一种组织,不是个人。“法人

代表”一般是指依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当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

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

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2)赔偿损

失。(3)其他法律后果。

人身权是同权利主体的人身关系亲密而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律权

利。依权利客体的不同,分人格权和身份权。包括生命、安康、名誉、肖

像、婚姻、亲属等权利。人身权与财产权相对称,共同构架民事权利体系。

人身权的特征:(1)人身权的发生以权利主体的人格和身份为前提,是自

主权。(2)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利。(3)人身权是民事主体必

备的权利。(4)人身权是肯定权。(5)人身权是支配权。

民事责任的种类:(1)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2)

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正责任;(3)双方责任和单方责任;(4)共同责任

和单独责任;(5)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6)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过错:行为人担当法律责任的主观心理状态条件。包括有意和过失。

违约责任的担当方式:(1)强制实行履行;(2)支付违约金;(3)标的物

瑕疵补正与其它补救措施;(4)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

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他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

财产损失的事实为根底,没有损害事实则谈不上损害赔偿。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当担当

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担当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

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犯罪行为有重大区分。

(二)婚姻法和继承法

大家比拟熟识的一夫一妻制和重婚罪;直系血亲、拟制血亲、旁系血

亲;抚养、扶养、赡养。第一挨次继承人和其次挨次继承人继承。列举与

此不再赘述。

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

协议。

以下权利、义务不构成遗产:(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行分的人身

权利。(2)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亲密相关的债权、债务。(3)复员、转业军人

享有的资助金、复员费、医疗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和养老金;因工伤残抚恤

费和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费。(4)国有资源使用权。(5)承包经营权。(6)宅

基地使用权。

(三)物权法和合同法

《物权法》公平爱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

国家土地全部权的客体包括:(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区

中依法没收、征用、征收和收归国有的土地;(3)国家为确定为集体全部的

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集体土地全部权

的客体包括:(1)依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属于国家全部以外的土

地。(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财产全部权是指全部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

分的权利。

全部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债的担保是促进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

律制度。我国担保法中规定的债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

定金等五种。

共有财产的分割依据详细状况可以实行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补

偿等三种方法。

债的不履行状态有四种:(1)拒绝履行。(2)履行不能。(3)不适当履

行。(4)履行拖延。

充抵价款和返还。定金是为担保主债履行的从债。主债履行后,从债

也随之毁灭。定金的债务由此转化成定金返还恳求权。给付定金的一方可

恳求承受定金方返还定金,或以定金充抵价款。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无因治理是指没有法定或商定的义务,为避开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进

展治理或效劳的行为。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订立合同的过程即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

表示趋于全都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要约是指一方当

事人向他方作出的以肯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指受领要约的相对

人欲使合同成立而同意承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

(四)学问产权

一般作品的着作权归或其他着作权主体享有。作品即文学、艺术和科

学作品的创作人;其他着作权主体主要指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合同等取得着作权的人。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是合作作品,其着作权由合作共同享有。

职务作品的归属。一般作品的着作权归享有,但是法人或者非法入单

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不得

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一样方式使用该作品。假如在作品完成后的两

年内,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可以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一样的方

式使用,单位没有正值理由不得拒绝。

职务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

所完成的创造制造。职务创造制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专利申请

被批准后,专利权归该申请单位全部。

专利权人的权利就是专利权,包括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主要包

括:(1)独占使用权。(2)收益权。(3)处分权。(4)在专利证书上标明创造

人或设计人,在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或专利号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义务: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不滥用专利

权的义务。

四、法学理论和法制史

世界各国法曾被分为五大法系,即中华法系、印度法系、阿拉伯法系、

大陆法系、英美法系。

法律效力。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法规在肯定范围内具有调整

社会关系的特别强制力和约束力。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我国法的适用原则主要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民在适

用法律上一律公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指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或当事人。包括

自然人和法人。

法律关系客体,又称权利客体。一般说,主要有以下物、行为和非物

质财宝三种。

法律事实:符合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亡的

客观状况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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