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是学院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为加强我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顶岗实
习工作程序,增强学生的行为规范,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各项工作的正
常有序进行,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
职成〔2016〕3号)、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
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计划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制度。
1.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学
工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各系(部)主任为组员的顶岗实习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领导,实习管理制度的制
定以及实习的组织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
教务处作为教学归口部门,负责对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进行监
控并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建立健全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
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收集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信息,进行统
计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统一学生顶岗实习相关资料和
文件的格式。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结束后撰写学院顶岗实习工作总结。
学工处作为学生管理归口部门,指导并督促各系(部)处理好学
生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归口处理好各种学生突发事件。
就业指导中心作为学院就业归口部门,积极协助各系(部)落实
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并和各系(部)密切配合,安排好顶岗实习期间
的就业工作。
2.系(部)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
各系(部)是其下属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环节教学和管理的主体
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顶岗实习的相关事宜。为确保顶岗实习工作能保
质保量实施,各系(部)应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
小组。主要职责为:
(1)负责落实本系(部)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办理学生自主选
择实习单位的审批手续。
(2)制订本系(部)顶岗实习实施细则和顶岗实习计划。
(3)本系(部)顶岗实习工作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4)选派校内指导教师和聘用校外指导教师,沟通处理好学生
与实习单位的关系,研究处理实习学生的有关问题。
(5)每月要对指导教师的实习指导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与学生
顶岗实习所在单位共同对指导情况进行评价。
(6)检查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
题。
(7)管理好学生顶岗实习资料,按要求向学院有关处室报送相
关资料。
(8)设计针对学生和实习单位的专业调查表,并对调查数据进
行处理、分析和研究;制定学生实习报告的补充要求以及评分标准。
(9)加强对顶岗实习班级辅导员的管理,检查辅导员对顶岗学
生的管理情况。
(10)完成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就业指导中心和各系(部)选择的顶岗实习单位应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安全防护条件完备,提供岗位
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优先考虑选择与学生签订就业协
议的单位进行顶岗实习。
学生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但必须亲自到其所在系(部)
办理审批手续。即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家长签
字同意,同时提供实习单位同意接收其顶岗实习的公函或实习协议,
经系(部)审批,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后方可实习。系(部)对自行选
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定期进行实习过程检查。
第五条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
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学生应及时将
协议内容告知家长。对于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应取得
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顶岗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单
位接收学生实习工作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姓名,实习学生和家长
的姓名、专业班组、注册学号及实习期间住址;(2)实习期限;(3)
实习内容和实习地点;(4)实习食宿安排(5)实习时间、休息休
假;(6)实习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7)安全管理责任(8)实习报酬;(9)实习责任保险;(10)实
习纪律;(11)实习终止条件;(12)实习考核方式和结果(13)学
校和实习单位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系(部)负责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并共
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实习计划包括:实习教学所要达
到的总目标、各实习环节、课题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实习
岗位、考核要求及方式方法等。
第七条学生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期间,既是单位的(准)员工,
又是学校注册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双方均富有教育和管理的职责。
系(部)要安排思想品德好、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校内指导教师,选
聘单位技术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
第八条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校内指导教师职责:
1.召集所指导的学生开会,组织学习本规定中的相关内容,布置
顶岗实习任务,明确实习要求和注意事项。
2.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与校外指导教师相互配合,掌握学生
的实习动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按时完成规
定的教学任务。
3.校内指导教师要通过互联网、电话或短信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
行指导,至少每半个月要和所指导的每位学生联系一次。此外须按照
学院和系(部)的要求到实习单位巡查。定期向系(部)顶岗实习工
作管理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4.与校外指导教师共同做好学生实习考核工作。
5.驻实习单位的教师要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
进行挂职锻炼。
校外指导教师职责:
1.传授学生岗位工作所需要的技能,对学生进行工作态度、实习
纪律与安全等方面的教育,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指导学生按照工作规程和工作标准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3.帮助学生解决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
活情况,与本单位和校内指导教师定期沟通学生实习情况。
4.对学生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及时向本单位和
学院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5.对学生从职业道德、出勤、工作能力(技能)、工作实绩等方
面进行全面考核,并给出考核意见。
第三章实施与过程管理
第九条学院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
得有下列情形:
1.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2.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顶岗实习;
3.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
劳动;
4.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
事的劳动;
5.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实习;
6.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条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
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1.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
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2.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3.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一条就业指导中心协助系(部)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单位,
并对实习单位、实习岗位进行考察,与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
考察内容应包括:学生实习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
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十二条各系(部)要召开顶岗实习动员大会,对学生进行安
全教育和岗前培训,确定各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学生名单。制定各专业
顶岗实习计划以及安排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填写顶岗实习
申请表(见附件1),办理学生顶岗实习手续。系(部)应按每20
名学生指派一名校内指导教师的原则,确定校内指导教师人选。实习
准备工作完成后,系(部)填写学生顶岗实习登记表(见附件2)。
第十三条系(部)配合实习单位结合顶岗实习的特点和内容共
同做好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对学生开展职业技
能教育,开展敬业爱岗、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单位
文化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辅导员要与学生及时沟通,了解学生动态,
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第十四条校内指导教师要建立实习日志,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情
况,认真填写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表(见附表3),及时处理顶岗
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对实习
学生集中的实习单位,校内指导教师要常驻实习单位指导学生顶岗实
习工作;学生实习单位分散的,校内指导教师要采用定期多点巡查的
方式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平时要通过互联网、电话或短信等方式
进行跟踪管理。
第四章实习纪律
第十五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单位的(准)
员工,要特别注意遵纪守法和保护自身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在顶岗实习的实践中努力完成专业技能的学习任务。
2.在实习期间,必须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学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
3.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单位形象和学院声
誉的事情。
4.经常保持与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的联系,每半个
月至少要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了解学院和本系(部)有关毕业
生的各种信息。
5.要严格遵守单位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反单位的管理
规定或因品德等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及格。特殊
情况需请假时应征得实习单位的批准,并及时向校内指导教师报告。
6.学生应牢记“安全第一”,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
规则,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对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由学生自
行负责;对工作不负责造成的损失,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7.实习期内如需变更实习岗位,须征得系(部)和原实习单位同
意,并将联系方式和工作地点及时通知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
任),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
题,一切后果自负。擅自离开实习岗位的,期间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五章考核和评价
第十六条学院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工作过程控制和考
核,实行以单位为主、学校为辅的考核制度。
第十七条成绩考核评定。
1.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校内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实习单
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学生要写出实习报告,实习报告不少于2000
字,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1)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内容、
实习指导老师。(2)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实习岗位的基本业务流程
与工作要求、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与自身适应情况、所在岗位问题分析
与建议等。(3)实习总结,主要内容有:对实习过程和内容的感受、
收获,应突出实习过程中本人在职业素质和岗位综合能力方面的提高
情况。校内实习指导老师要对学生实习报告及时进行批改、检查,给
出评价。
2.校外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校外指导教师对学生在本单位的
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见附件4),并加盖
单位公章。
3.校外指导教师对学生的业务考核,占总成绩的70%;校内指
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考核,占总成绩的30%。
4.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
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对无故不按时提交实习报告者,实习成
绩按不及格处理。凡参加顶岗实习时间不足学校规定时间80%者,不
予评定实习成绩。
第六章工作量和经费保障
第十八条校内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学院按照专任教师工作量标
准计算,由系(部)主任审批,教务处复核。
第十九条校内指导教师到实习单位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按照出
差对待,计发出差补贴,并按照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报销。
第二十条学校单列顶岗实习专项管理经费,保障顶岗实习工作
顺利开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系(部)要根据学院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制定详
细的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各系(部)组织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
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1)顶岗实习协议;(2)顶岗实习
计划;(3)学生顶岗实习报告;(4)学生顶岗实习成绩;(5)顶
岗实习周志;(6)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7)顶岗实习考核表、
实习经历证明等。
第二十三条各系校外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申请表
附件2: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登记表
附件3: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巡回检查登记表
附件4: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
附件5: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报告
附件1:
职业技术学院
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申请表
姓名性别专业班级
学号联系电话QQ
实习
类型
学校推荐□
自主联系□
宿舍号家庭电话E-mail
家庭住址家长姓名
实习
单位
信息
单位名称E-mail
单位地址联系人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实习岗位
实习时间至指导人姓名联系电话
实习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家长
意见
家长签字:
年月日
辅导
员
意见辅导员签字:
年月日
系部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就业
指导
中心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所有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填写本表。表内所有空格均为必填项,缺项无效。
2.本表是掌握学生实习单位信息、报到情况的重要文件,也是学校指导学生实习的重
要依据。
3.所有学生必须按学院的统一要求完成顶岗实习,按时上交实习资料。
附件2: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登记表
序
号
专业班级
学生
姓名
实习单
位名称
实习单位地址
校内指
导教师
校外指
导教师
实习起
止时间
实习单位
落实形式
异动情
况记录
实习单
位联系
电话
备注
省市地名
就
业
系
部
自
主
制表:教务处
附件3:
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表
制表:教务处
检查人员姓名
顶岗实习单位检查时间年月日
实习
学生
名单
学生
工作
情况
工作内容与专业联系的
紧密程度
出勤情况
遵纪守法情况
对单位的满意程度
存在的主要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单位
情况
为学生投保情况
学生的平均工资
配备指导教师情况
食宿条件
工作环境
对学生的满意程度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实习
学生
签字
年月日
附件4: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
姓名专业班级
顶岗实习单位所在岗位
校外指导教师职称职务联系电话
实习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校外
指导
教师
考核
意见
年月日
实习成绩(等级)
指导教师签字
实习单位(盖章)
校内
指导
教师
考核
意见
年月日
实习成绩(等级)指导教师签字
成绩总评(等级)教研室主任签字
制表:教务处
附件5:
职业技术学院
顶岗实习报告
系班
实习学生姓名
实习单位名称
顶岗实习岗位
实习起止日期
校外指导教师
校内指导教师
封面式样
本文发布于:2023-02-04 10:08: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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