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古籍引发的汉语言文字改革提醒
摘要:点校古籍,常常出现误点误校。这其中固然有点校者
句读功力不足的原因,但更多的是古代汉语本身天然弊病。现代汉
语是从古代汉语里脱胎出来的,难免继承古代汉语的一些弊病。应
当通过点校古籍深入研究、发现古代汉语的天然弊病,并通过改革
现代汉语防止这些弊病在现代汉语里继续发挥负面效用,使现代汉
语更加便于使用。改革现代汉语的有效办法很多,其中勤于使用标
点符号、注意词与词的书写间隔、明确词与词的逻辑关系等,都是
使现代汉语优越于古代汉语的有效办法。
关键词:点校古籍古汉语弊病汉语言文字改革
关于标点古文,鲁迅先生有过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我常常疑心
即使请作者自己来标点,怕也不免于迟疑。”(1)为什么作者自己
来标点自己的文章,也要迟疑?原因应当是,作者写文章的时候,
对于所谓“句读”,心里并没有一个明确清晰的图谱。为什么没有?
作者不清楚自己要写什么就下笔吗?似乎可以这样认为,作者写文
章时,只求大概意义的准确,不求词句逻辑上的高精度严密。为什
么会这样?与其说问题出在作者身上,不如说问题出在古汉语自身
的天然弊病上。古代汉语的天然弊病不仅给其本身的阅读和点校带
来了极大的麻烦,而且给从古汉语脱胎出来的现代汉语带来了极多
的负面影响。我们有必要通过改革现代汉语清除古代汉语遗存下来
的弊病,使现代汉语更优越于古代汉语,更便于今天的使用。
1、使用现代汉语应当勤于使用标点符号
众所周知,古人著文,一般是不加标点符号的,读古人的文章,
要你根据你的理解就如何断句做出合理的判断,这种判断,就是古
人说的“句读”。掌握好句读,首先要掌握好句子与句子、词与词、
字与字之间的间隔,然而古汉语的书写,句子之间尚且没有间隔,
词与词、字与字之间自然更不会有间隔。如此一来,阅读里人们会
觉得句子里字与字之间、词与词之间的关系很乱,谁跟谁搭配一下
都难说是错配还是正确的搭配。比如“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用“恨”去作用“何事”,把这句词断成“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
时圆”,也完全说得通。我怀疑毛润之最初读这首词,就是这么断
的,否则他不会有同牌词句“三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的写法。
中华书局点校本《三国志·魏书·管辂传》:“然天与我才,明不与
我年寿……。”可以肯定,点错了,应当是“然天与我才明,不与
我年寿”。为什么点错?因为点校者不智古汉语里有“才明”一词。
“才明”犹言“才智”,《后汉书》有“才明勇略,非人敌也”之句
可以为证。还因为把“明”字点到下一句上也说得通:“明不与我
年寿”,即“明摆着不给我寿命”。如果我们的古人会使用标点符号,
后人就不会出这样的误会了。近些年现代汉语在使用上出现的一些
问题,其中之一便是在使用标点符号上的表现出一种貌似智慧的懒
惰——长长的一句话,该使用标点符号也不使用,以此展示其驾驭
文字的能力。这种现象在学术论文中存在,在文学作品中也存在。
请看,“工会成员的流动导致了工会组织的变动进而促使社会资源
的变动”(文军:《个体化社会的来临与包容性社会政策的建构》,《社
会科学》2012年第1期)。这句话中,“变动进而”应为“变动,进
而”。就因为少一个逗号,这句话就至少有了两上意思,一个意思
是,工会成员的流动导致了工会组织的变迁,进而促使社会资源发
生变动(原句中“进而促使社会资源的变动”不通,应为“促使社
会资源发生变动”);另一个意思是,工会成员的流动导致了“工会
组织的变动进而促使社会资源发生变动”,即“导致”限制的是“工
会组织的变动进而促使社会资源发生变动”。语义不确是学术论文
的大忌,然而很多学术论文的作者常常忘记了自己使用的是汉语,
而不是逻辑结构严整而精确的某个别的语种,写出的论文看上去象
是译作,有些句子读起来让人不知所云。我们应当从古人那里吸取
这方面的教训,尽量用标点符号把每一句的意思搞得准确、再准确,
清晰、再清晰。
2、使用现代汉语,文字不可相互通假。
古汉语里,有些字可以用与其音近或者音同的字来代替,谓之
通假。《史记·陈涉世家》里有“将军被坚执锐”,其中的“被”,
通“披”;有“为天下唱”,其中的“唱”,通“倡”。《岳阳楼记》
里有“百废具兴”,其中的“具”,通“俱”;有“属于作文以记之”,
其中的“属”,通“嘱”。《三国志·魏志·华陀传》有段话,中华
书局1959年第1版将其点作“复与两钱散,成得药去,五六岁……”,
后发觉“去”是“藏”的通假,裴松之注有“古语以去为藏”的
说法,遂于1982年第二版改为“成得药,去五六岁”。通假,恰好
说明古人使用文字很不严肃或者古文字本身缺乏严肃性。越是严肃
地对待文字越是不能原谅这种不严肃。试问,“成得药去,五六岁,”
说不通吗?当然也说得通,或者说更说得通。如果“去”字没有被
通假,作者在这里就不会用它,它也就没办法跟上句的“成得药”
勾结起来骗人。今天的现代汉语里“做”和“作”的混用,很类似
于古汉语的通假。应当把“做”定为动词,把“作”定为名词,这
样一来,如果是“作业”,就是名词,如是“做业”,就是动宾词组,
即“做”的是“业”没有被误读的可能。此外,一音多字,一字多
音,一字多义,一义多字,也给现代汉语的使用带来很多的麻烦。
一字多音,让听者不知说者说的到底是什么,到底是谁,所以使用
现代汉语的中国人常有这样的对话:“您贵姓?”“我姓张?”“哪
个张?”“弓长张。”更有“琵琶”和“枇杷”之混:明代某知县爱
吃枇杷,一下属买了一筐枇杷送给他,呈帖上写道:“敬奉琵琶一
筐,望笑纳。”知县看了觉得奇怪:琵琶何以用筐来装?等到实物
一到才知是一筐可吃的枇杷。知县便在帖子上题诗一首:“枇杷不
是此琵琶,只恨当年识字差。若使琵琶能结果,满城箫管尽开花。”
一音多字,也很麻烦。比如,一个“他”音,听起来可“他”可能
“她”也可“它”,某些语境下,不做一点特别的说明,谁也不敢
保证某句话里的“他”不是“她”或者“它”。实案:一对男女牵
狗上街,一警官发现其中男子是在逃嫌犯,遂对首下警员大喊:“抓
住他!”警员一时搞不清楚警官命令他们抓“他”还是抓“她”还
是抓“它”。等到警官又喊“抓住那个男的”时,“他”已闻声跑掉。
至于一字多义,一义多字,笑话就更多。比如“风马牛不相及”,
这是一句现在还在使用的成语,其中的“风”字什么意思?仅我所
知道的就有三种解释:一,雌雄交配,二,走失,三,快速流动的
空气,就是我们今天说的大风。哪个对呢?如果第一个意思对,那
么,这句成语最原始的意思就是,因相距太远,纵然牛马发情交配,
都不能相及;如果第二个对,那么,其意则为,因两地相距太远,
牛马走失了,都不会碰在一块;如果是第三个意思对,那么,其意
则为,马喜欢顶风走,牛喜欢顺风走,所以不管什么风,牛和马都
走不到一起去。在今天,这句成语仅用来形容事物间的毫不相干,
从实用角度看,“风”是什么意思,已经不重要了,但从对文字务
求甚解出发,这个字给我们带的麻烦还小吗?这样的麻烦有意义
吗?一字多义有时导致某字在个别句子里怎么理解都说得通,比如
“停车坐爱枫林晚”的“坐”字,一般被解读为“因为”,这句诗
的意思是停下车来是因为喜欢晚景里的枫林,然而我以为,把“坐”
理解为“坐立”的“坐”,字面上说得通,读起来也更有动感,更
有画意。一义多字、多词,则导致字、词的大量浪费。民国时期,
一次考试,考题为一对联,上联是“孙行者”,要求学生对下联,
有学生对出“胡适之”,被认为了绝妙之对。在古汉语里,“行”和
“适”都有“行走”的意思。再用“停车坐爱枫林晚”做解,其中
的“坐”是“因为”的意思,而“因为”的“因”字在古汉语里也
是“因为”的意思,为什么在这里一定要用“坐”呢?一个很简单
的意思,别人用常见字表达,我偏用冷僻字表达,这样才显得我有
学问,这样的现象古代有,现代也有,这是一种由浅薄的卖弄引发
的一种无聊的文字游戏。在现代汉语中,这种无聊的成因依然存在。
比如,一个“买”字,遇酒可以说成“打”,即“打酒”;一个“取”
字,遇水也可以变成“打”字,即“打水”。说“打水”“打酒”都
可以,如果有什么别的东西需要你去拿或者去买,比如一本书,你
又只能说“我去取书”“我去买书”而绝对不可以说“我去打书”。
汉字的字意如此混乱,是不是给识字带来了太多不便?
3、使用典故、冷僻的成语,应加上引号或者保持词间距离
中华书局1983年版《历代诗话续编》第1302页有“庄子所谓
狙公《赋芧》者”。有人指出:“狙公赋芧……是古书里常用的典故,
出于《庄子·齐物论》……赋芧二字加上书名号,就是常识性的错
误了。”(2)所谓“狙公赋芧”,在《列子·黄帝》为:“宋有狙公
者,爱狙,养之成群,能解狙之意。狙亦得公之心。损其家口,充
狙之欲。俄而匠焉,将限其食。恐众狙之不驯于己也,先诳之曰:
与若芧,朝三而暮四,足乎?众狙皆起而怒。俄而曰:与若芧,
朝四而暮三,足乎?众狙皆伏而喜。”在《庄子·齐物论》则为:
“狙公赋芧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
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可见,程毅中“出
于《庄子·齐物论》”的说法也是不准确的,准确的说法是,“狙公
赋芧”典出《列子·黄帝》,后为《庄子·齐物论》所引用。因不
用标点符号,古人用典不免给后人带来了“狙公《赋芧》”之类的
麻烦,后人如果在使用文字的一些方法上仍步古人后尘,那么后后
人也难免不受侵害。由此可以看出,现代汉语中出现类似的典故或
相对冷僻的成语时,书写时一定要将其加上引号,或者与同句的其
他字词保持距离,比如“不要求全责备”应当写成“不要求全责
备”,以防止被误读为“不要求全责备”。使用不常用的方言、俗
语,也应打上引号或保持词间距离。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侠
女奇缘》第256页有一句:“下得新面,过水合漏……”由于点校
者不知道“新面过水合漏”是一种饭食,故而在新面后面加一逗号,
后面的“过水合漏”显得有些莫明其妙。但是,我们总不能要求点
校古籍的学者精通各地小吃的俗名、称谓吧?所以我认为,出现这
样的点校错误,罪不是点校者本人,而在于古汉语本身——如果古
人著书能够使用标点符号,像我这样把“新面过水合漏”用引号或
者别的什么符号圈起来,何致于给后人带来这么大的麻烦?持不同
观点者会说,如果那样,还会有“句读”这门学问吗?对于我的回
答是,没有,不是更好吗?句读作为一门学问而存在,不是我们的
优长,恰是我们的悲哀。《侠女奇缘》已经是白话小说了,点校时
尚且让我们出现了这样的错误,我们在使用现代汉语时,为了避免
出现这样的错误,是不是更应当把“新面过水河漏”之类用引号圈
好?我认为应当。或者写成“下得新面过水合漏”,让谓语与宾
语有个间隔。
4、人名,地名,官名,应当与他词保持间隔。
与方言、俗语一样,因为人名、地名、官名或者专用名词没有
特别标志,也常常让标点古籍者标点出一些错误来。上海古籍出版
社1983年版《金九容》第805页:“李詹时,为谏议,上书请诛李
仁……”正确的点法是:“李詹,时为谏议……”点校时之所以出
错,就在于点校者不知道“李詹”是人名,误把“李詹时”当作了
人名。“时,时间副词,非人名也。”(3)中华书局1983年版《泊
宅编》卷七:“仙人琴、高子英皆乘以腾飞。”正确的点法是:“仙
人琴高、子英皆乘以腾飞。”琴高,子英,都是仙人之名。《列仙传》
载:琴高为战国时赵国人,善鼓琴,曾为宋康王舍人,有长生之术,
后遁入涿水中取龙子,临行与诸弟子约期相见,嘱在河旁设祠堂,
结齐等候他复出,届时,琴高果然乘赤鲁从水中出,留一月余,又
乘鲁入水。可惜,点校者不知有这么一位叫琴高的神仙,误把其“高”
给了“子英”。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水经注校》第299页:
“《魏志》云:既下,射犬生擒种公,曰:唯其才也,释其缚而用
之……”正确的点法是:“……既下射犬,生擒种,公曰:……”
“射犬”是地名,“公”者,曹操也。点校者不知有“射犬”这
么个地方,大约是把“射犬”当成了“用箭射狗”,故有此一误。
中华书局1965年版《资治通鉴》:“……帝乃为公主置面首,左右
三十人……”正确的点法是:“帝乃为公主置面首左右三十人……”
其中“面首左右”是个不体面的差使职称,后来被简称为“面首”。
点校者只知有“面首”,不知有“面首左右”,不出错才怪。鉴于现
代汉语,书写时如果不把一般人不熟悉的人名、地名、官名、专用
名词之类做以特殊标记,或者将其与句中相连接的其他词汇间隔
开,读者阅读文章时,同样难免出现心理上的点校错误,从而误读
文章内容。比如,一位电台播音员在读“导游劝导购物者多多购物”
一句时,把前半句误读成“导游劝导购”,也就是说,“导游”劝的
是“导购”。因为“导游”和“导购”都是专用名词,单看前五个
字,这么读是没有错的,可是这么一读,后面的话就没法读了,播
音员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于是又把这句话重读了一遍。试想,
如果这句话前几个字写成“导游劝导购物者”,是不是就不会
发生“导游劝导购”的误会了?
6、主语在句子中应当一目了然。
汉语(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的一些句子中,哪个字、哪个词
是主语,不是读完句子一下子就能判断出来的,要分析一下句式、
内容之后才能做出准确判断,这是汉语的一个很很严重的缺点。上
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水经注校》第1042页:“城北十里曰升
迁,有送客观司马相如将入长安,题其门曰:……”其中的“观”,
是“楼观”之“观”,是名词,不是动词。点校者误将其作动词,
才有此点校之失。正确的点法是:“城北十里曰升迁,有送客观。
司马相如将入长安,题其门曰:……”点校者为什么误将“观”当
成了动词?因为其潜意识里有主语的句子才是完整的句子,在潜意
识的作用下,点校者急于找主语,忙中有错,把“有送客”的“送
客”当作了主语,那么“观”自然是动作谓语了,“观”什么呢?
“观”的是“司马相如将入长安”并且“题其门曰”,错误就这么
产生了。凭心而论,这个错误犯得很符合语言逻辑,笔者如果不知
道“观”字有“楼观”之意,怕也要犯这样的错误。现代汉语用什
么办法克服这一缺点呢?还以这个句子为例吧。这个句子,译成现
代汉语就为:“城北十里有个叫升过的地方,那里有送客远行的楼
观。司马相如就要到长安去了,在楼观的门上题字说:……”前后
两句,都是主语在前,所以显得流畅。那么可否规定,句子的主语
一定要放在句子前头,如果主语带有修饰词,则修饰词可视为主语
的同位语,与主语一并放在前头。比如,“在中国,很多大学可以
自主招生”,不可以写成“在中国很多大学可以自主招生”,“很多
大学”之前一定要有句子间隔,或者句号,或逗号,或者别的什么
标点符号,或者什么都没有,其本身就是段落之首,唯如此,才不
会发生主语上的歧义。后一个句子的歧义在于,可以理解成“在中
国,很多大学可以自主招生”,也可以理解成某个什么主体“在中
国很多大学”“可以自主招生”,只是没告诉你这个可以自主招生的
主体是谁。应当尽量产生避免有歧义的句子。
7、谓语限制的是哪个宾语,要有明确标识
中华书局1963年版《古文观止》卷七《桃花源记》:“此人一一
为具言,所闻皆叹惋。”有人提出,正确的标点应当是:“此一一一
为具言所闻,皆叹惋。”(4)谁是谁非?我认为都对,因为都说得
通。之所以都说得通,就在于古汉语中谓语限制的是哪个宾语从来
就没有明确的标识:何以认为“具言”的“言”限制的就一定是“所
闻”?不这么认为不可以吗?“具言所闻”,意思是“全部说出所
听到的”,而“……一一具言,所闻皆叹惋”,意思是“一一都说了,
听他说话的人都感叹、惋惜。”如果就全文内容而言,“……一一具
言,所闻皆叹惋”更合理,因为说话的是桃花源中人,他所说的都
是他亲身经历的,不是“所闻”的,第一次走进桃花源的人才是“所
闻”,“所闻”听了他的介绍,才“皆叹惋”。中华书局1963年版《史
记》第2841页《魏其武安侯列传》:“孝文帝曰:魏其者,沾沾自
喜耳……难以为相,持重。”正确的点法是“难以为相持重”,也说
是说“为相”与“持重”之间不应用逗号隔开,“难以”限制的是
“为相持重”,而不只是“为相”,意思是“不能够持重地为相”。
这其中还有一个问题:“为相”和“持重”是什么关系?如果是并
列关系,那这句话的意思说是,魏其“难以为相”同时又“难以”
“持重”,如果偏正关系,则意思就是魏其仅仅在“为相”这一点
上做不到“持重”,在其他方面还是能“持重”的。怎么理解对?
怎么理解都对。陈垣先生说过:“标点史书,要注意“香蕉苹果”
一类的东西。到底是“香蕉、苹果”,还是“香蕉苹果”(苹果之一
种)。”(5)但遇到这种怎么理解都对的情形时,“注意”是没有用
的。在现代汉语里,是“香蕉苹果”,还是“香蕉、苹果”?可以
通过有无“、”加以区别,谓语限制的是哪个宾语,有时却还是无
从分辩的。比如,“我不想按你说的去做”,什么意思?至少可以理
解为两个意思,第一个意思是“我想去做,但不想按你说的去做”;
第二个意思是“我不想去做,虽然你说了要我去做”。其中的“我
不想”,到底“不想”什么?是不想“去做”,还是不想“按你说的”?
不清楚。如何才能清楚?我的想法是,书写时,如果是第一个意思,
则写成“我不想按你说的去做”,即像英语、俄语一样,让句子
里的单词间产生间隔,如果是第二个意思,则写成“我不想按你
说的去做”,同样利用词与词的间隔区分句意。
前文说过,以上提醒仅仅是方向性的提醒,具体操作还有待于
一些条件的成熟。语言文字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东西,改革一个民族
的语言文字,特别是改革汉语这样一种有着几千年历史的文字,当
然不会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也绝对不会难到不可为之。一个新文
化运动几乎就完成了从文言文到白话文的转变,在此基础上,在不
抛弃汉文字的前提下,通过对文字的使用方法进行一次有益于使用
的改进,把从古汉语那里遗传来的负面基因从现代汉语中清除出
去,应当可以做到。有人会提出,如果这么改,汉语还像汉语吗?
我以为,汉语象不象汉语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让汉语更好地为使
用它的人服务,就一定要让它变得更清晰、更顺畅、用起来更方便。
事实上一百年前的有识之士并没有满足于从文言文到白话文的改
革,陈独秀、蔡元培、鲁迅直至毛泽东似乎都提到过汉语拼音化的
问题。汉语拼音化与现代汉语之间,应有一段也许漫长的过度,这
个过度,应当就是肃清古代汉语负面遗传基因的同时借鉴西语的合
理语式、句式、词式表达,让现代汉语在现有的基础上先向前迈一
步。
本文发布于:2023-03-15 18:22: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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