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实践报告
xx年2月22日,我旁听了一起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
早8点在县级人民法院开庭,去了在一件普通的办公室里面见到
了法官和原被告双方。书记员还没有到之前,法官再详细的了解点关
于纠纷的详细内容,并试图调解双方(这
种努力自始至终都没停止)。
书记员到后正式开庭,先有原告陈述案情:在保险公司工作期间
为被告垫付保险费,一年后被告退保,违约损失却不予赔偿给原告。
并拿由保险公司开具的被告退保证明。有法官查看,书记员记录后,
被告发言:投保乃被原告纠缠无奈,退保时又没有详细说明损失额度,
不相信会有近万的差距,要求原告拿由保险公司的详细账目材料以及
正式法律证明。
保险公司不属于国家机构,其资金详细计算方式方便随意对外公
开,所以原告无法由具更有效证明,法官马上给该保险公司客服打电
话,却被告知:除非本人亲至,否则难以提供详细账目。
法官提议由双方各处3百保证金,然后雇车去该保险公司(在外
地)查账,再根据原告由具证据的是否有效来决定退还谁的保证金。
被告不愿意,说自始自终都没有见过一分钱,
一分实利,现在反而要投钱进去,他是无辜的,怎么可能还要损失呢?
不了了之,等法官庭下询问相关专业人士后再择日开庭……
整个审理过程双方随未其争执,但长达五年的接触已经使其冷面
相对。导致审理过程也充满了火药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情况下,
主动偏袒,为的就是在本地好做人一一中国人情味在这里体现的淋漓
尽致。
另外由于原被告的法律知识不同程度的缺失,导致很多地方法官
都要不停的给双方普及法律常识,例如“谁反对谁举证”什么的,这
应该与国人教育程度,以及法律意识淡薄有关。
原被告在审理过程中都有些许无奈和自卑感,缘由不外是把上法
庭解决问题当作了很羞耻,丢人的事,毕竟“打官司”这有悖于中国
传统观念习俗,很没面子的。
重要的法律核心:
一,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避免这样的经济纠纷案件?
本案开始时被告由于人情关系才“被迫”购买了原告推销的保
险,这样就产生了纠纷的隐患。如果我们做事情都能够顺着自己的心
思,那以后由了问题也不太会从别人身上原因,纵使后悔也就不需
要去打官司来解决。所以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可以把人情味给考虑进去
呢?这里说的“人情味”被实有点像是中国古代的那种“人治”一一
他们一个县城也就靠十几个衙役来管理,说到底也就是灵活运用法律,
依靠上位者(就是现在的公务员)来判断具体情况。向我上文所说的
法官为什么要一直试图调节原被告双方呢?判案肯定会使有一方受
损,如果能调节成功,那他所受的指责就可能少一点,至少本乡本土
的不会太惹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可像是美国的法律在运用上
比较灵活,而且重案例,但这种情况本来就容易产生自相矛盾的情况,
可是如果像现在法律那样把所有的罪行以及惩罚都规定得死死的那样
死板的条律恐怕也不能对灵活中国人产生足够好的效果。这样的法律
问题恐怕还得专家来掌握这个“人治”与“法治”的度量。
二,在审理过程中怎样做到公正和有效?
所谓公正,也只不过是以大多数的利益来考虑的,所以这样一来,
必然会有属于少数派的不心腹,被责难也在所难免,“清官难断家务
事”恐怕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下的极端例子。这起案件中法官试图采用
一种“和稀泥”的方式来“善了”此事,虽未成功,但似乎给我们指
生了一条现行的道路:尽量减少直接冲突,有问题以协商解决一一法
院在怎么说也是第三方,给生的结果必然不如当事人双方自己协调由
来的完美。
而有效则是指像上文叙述中,很小,很简单的一点事情,
就占用了四人(“法官,书记员,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时间——浪
费之极!据我观察其中很大一部分时间用于:1,当
事人反复叙述案情,企图博得法官好感;2,双方对峙,甚
至有起冲突的可能,主要是因为文化素质,以及当时情急,都很冲动
的缘故;3,法官不断给双方“普法”一一法律常识教育还没有完全普
及;4法官个人因素一一一个性格比较软弱的人作为法官不免有点婆婆
妈妈,这个与国家选择公务员考试的时候的评价标准有没有涉及个人
情商有关系。针对以上四点,我想完全可以把该审理过程压缩到一小
时以内!
中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有这很详细的针对性条文,讲究
“天理循环,报应不爽”一一即“给与恶人以惩罚&
rdquo;,企图以此恐吓其他人不再行恶。但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
吗?举个简单的例子,开车闯红灯屡见不鲜,为什么?被逮着必然没
有好果子,但马路那么多,交警能够逮住几个,就像开一样,谁
都不会相信自己就那么“幸运”能够中到头奖!同样类似的问题比方
说盗窃,偷税等等,很令人头痛。
对于这种法不达人的情况,我们一是期望技术进步,让国家机器
的监控力度能够涉及到方方面面一一可这样以来,公民个人的隐私权
又如何去保证?二则是加大惩罚力度,像秦朝法律:随意在马路上倾
倒垃圾一一斩!随意砍伐屋前树木一一斩!真正震慑了保有侥幸心理
的人!我们虽然无需如此残忍,但完全可以“量生为入”,比方说控
制闯红灯的成本完完整整加载在犯事之人身上。这个计算起来就比较
复杂了:每年国家为此需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而又能够抓到多少肇
事之徒一一以概率来平均结果,最后或许可以得由一个在利益方面使
国家不受损,而公民又会完全受到威慑的答案!
本文发布于:2022-07-16 06:36: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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