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西部开发中的“占地运动”及其法律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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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2日发
(作者:门面出租合同怎么写)

维普资讯

2006年第3期 

(总第97期)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Guizhou University for Ethnic Minorities(Philosophy and socila science) 

No.3 

Jun.20o6 

美国西部开发中的“占地运动" 

及其法律遗产 

●周剑云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北京

100081) 

要:“占地运动”是美国西部开发运动的重要一面。其持续时间长,它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美国公共土地的 

法律处置及土地制度;由“占地运动”而出现的“占地法”,扩大了美国私人产权的内容;‘‘占地运动”及相 

关法律促进了西部土地的流转,提高了西部土地的利用率。这有益于19世纪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占地运动”;西部土地;“占地法”;产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D9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644(2006)02—0083—05 

有关美国西部开发的论文专著甚多…。但罕见专门论 

及“占地运动”及其相关法律的。作为19世纪美国西部开 

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地运动及其法律在美国社会经济史 

和法律史上意义重大。它在土地的开发和改良权益的保 

护,对土地财产权的合理使用上,表明了19世纪美国法律 

彼。但此应被理解附有众多而极其严格的限制。这些定居 

拓殖者随身携有如此之多的英国法律,其对任何初创殖民 

地自身的情形和条件均具适用性……但在已有他们自己的 

法律的征服或缔约割让的地域,英国政府得修改或变更其 

法;但在其确已变法之前,其地的古法仍将沿用,除非其与 

上帝之法相忤,或所在乃一异教之地。”可以说,欧洲列强 

就是在“无主土地”原则下完成了对非欧洲民族和土地的 

征服,并以此取得了对土地占有的法律正当化。_2 当然这种 

对所谓“无主土地”的合法占有是十足的强权逻辑,是对血 

淋淋征服的所谓法律正当化。 

在美国殖民地时期和立国后,这种对所谓“无主土地” 

与社会相互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无主土地”与占地运动 

从欧洲开始殖民扩张的始,欧洲殖民各国获取土地的 

合法化依据有三:一是征服;二是割让;三是占有无主土地。 

因而,在此意义上,占地运动也是欧洲移民在欧洲以外地区 

抢占土地进行殖民定居的一部分,是对所谓“无主土地”的 

所谓合法占有。从近代欧洲列强的国际法观念看,人类对 

于所栖身、使用的土地负有开发、垦殖的义务。只有履行了 

这些义务,才能真正合法地占有其土地。据此,按殖民者的 

逻辑,由于美洲等地的游牧民族未能克尽其对土地的义务, 

因而他们从远古就拥有的土地也还是“未垦殖的土地”,是 

无土地所有权人的“无主土地”。对欧洲移民来说,根据发 

的占地活动不绝如缕一直持续到19世纪末。移民们的占 

地活动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殖民者对印第安人土地 

占有;二是殖民地时期和立国后,移民对大地主及土地投机 

商等“不在地主”拥有土地的占有;三是对美国联邦国有土 

地的占有。第一方面是纯粹的殖民扩张活动,已有众多论 

文论及,笔者在此不作进一步研究。本文主要探讨第二、第 

三两方面的占地活动。 

美国立国伊始,占地者就开始了向已开发地区及未垦 

殖土地的移民。诚如丹尼尔・布尔斯廷所言:“正是获得土 

地的美好愿望驱使他们从一个地方走向另一个地方”。_3 

现与先占原则,他们就可以合法地占有并进行垦殖。 

根据英国的普通法,对“无主土地”的占有是合法取得 

土地所有权的方式之一。布莱克斯通在《英国法释义》中 

对在殖民地的法律适用有如下解释:“遥远国土上的种植 

园,其要么是仅为经由发现其处于荒无人烟、未垦殖/开化 

而从祖国迁徙至此的人们所适当占有之土地,要么乃早经 

掀起了阵阵占地的狂潮。在1788年11月,有18370人分乘 

967只船只沿俄亥俄河而下,向广阔的处女地进发。_4 J 

1804年,一个名叫约瑟夫・多德里在其《定居点与印 

第安人战争扎记》记述了一些殖民者在西宾夕法尼亚边疆 

拓殖的情况。他们行使一种叫做“战斧权”的简单占地方 

垦殖,却经由征服或缔约割让而获得之地。凡此二项,其权 

利均源于自然法,或至少为国家的法律……如果某一无人 

居住的地域系由英国臣民所发现与拓殖,则所有时已存在 

的英国法律,作为每一英国臣民与生俱来之物,应即施行于 

式。其做法就是在水源附近,砍倒几棵树,在树皮刻上开地 

收稿日期:2005—10—12 

作者简介:周剑云,男,贵州财经学院法律系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2004级博士研究生。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o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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