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商业管理消防安全强制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和商管总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万达商业管理消防安全强制规定》。本
规定是各区域公司、商管公司、物业公司必须执行的强制标准,是商管总部安全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组织机构保障
第一条各区域、各公司必须成立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管理小组,架构清晰,责任明确;
第二条各公司总经理负责按集团及商管总部相关规定,组建本公司义务消防队,装备齐全,定期演练;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各公司消防控制室是消防安全指挥中心,必须按相关法规要求双人值守,持证上岗,操作熟练;
二、管理制度保障
各区域公司必须依据集团及总部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所辖区域及项目特点,编制安全管控实施
细则并落实;
各公司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消防安全安全管理操作标准,编制各部门安全检查办法,
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库房、餐饮厨房作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各公司必须制定专项安全管理标准,由营运部和物业
部具体检查落实;
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特种作业岗位,如监控员、电工、电梯工、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三、安全责任落实
各公司必须与主力店、步行街商户、库房租户及销售物业住(租)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明确管理责任和处罚标准;
各公司须建立《消防重点部位台账》,制定管控标准,每年更新,定期巡查;
各公司须指定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负责商户、主力店的消防安全工作沟通,主持每月商户安全
会议;
商户重复出现安全问题且不按要求整改的,应逐级处理直至由总经理出面协调。对拒不整改的,
可采取闭店整改等强制措施;
各公司必须与装修户签订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装修主要材料必须取得权威机
构的检测证明,并符合集团相关材料管控规定;
四、培训演练保障
各公司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营业期间的消防实战演练,要求有当地消防部门参加,全体工作人
员和消费者共同参与;每季度组织本公司所有员工进行一次疏散演练;
各公司每季度组织对本公司、分包方及商户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新入职员工到岗一周内必须接
受消防安全培训;餐饮商户员工须经消防安全专项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各公司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前消防培训,未进行培训和安全交底的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进
入管理区域施工作业;
五、专项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各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消防系统联动测试,年度覆盖所有管理区域;每年由专业公司进行一次全
面的消防系统检测,并出具书面合格报告;
第十七条各公司热成像仪电气安全检查,必须每季度覆盖所有管理区域;每两年由专业公司对管理区域
进行一次全面的电气安全专项检查,并出具书面合格报告;
第十八条各公司物管部、营运部必须每日对所有商户进行“三关一闭”的闭店检查,公司总值班参与,
总经办每月抽查;
第十九条法定节假日7天前,必须由总经理带队完成覆盖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隐患
必须进行整改和管控;
第二十条各公司组织大型活动前,必须由总经理组织各部门参与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
组织演练;
六、现场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各公司发现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并按集团制度上报;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
须现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确保安全,并填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二条各公司必须落实日常巡查机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
第二十三条各公司管理区域内须设置醒目的禁烟标识,除指定区域外,禁止吸烟;
第二十四条各公司管理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易燃物等危险行为;周边出现类似情况时,必须
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条商户装修必须遵守当地消防部门相关报审要求;未通过消防验收严禁投入使用;
第二十六条商户装修按规定办理进场手续,动火作业符合规定,现场灭火设施及监火人必须到位;
七、开业安全保障
第二十七条筹备广场试营业15日前,必须由公司总经理牵头编制完成消防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二十八条筹备广场试营业10日前,必须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完成全广场的消防联动测试,并进行消防
安全检查;
第二十九条筹备广场试营业5日前,公司总经理必须组织消防实战演练,要求当地消防部门及全体工作
人员参加;
八、突发事件上报
第三十条各区域、各公司出现突发事件必须按集团制度逐级上报,并填写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本文发布于:2022-07-23 18:27:1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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