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更新时间:2025-12-21 03:53:43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4日发
(作者:德令哈在线)

股权转让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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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股权转让专项法律顾问协议(样本)

股权转让专项法律顾问协议

甲方: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XXXX:

电话:传真:

乙方:北京市X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XXXX:

电话:010-XXXXXXXX传真:

开户行:XXXX账号:

鉴于,XXX有限公司(以下称标的企业)注册于山东省

济南市XXXX,注册资本XXX元;XXX公司(以下称出让

方)持有其35%的股份,甲方拟购买出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

全部股权。故此,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购买出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全部

35%股权的过程中,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乙方接受此项委

托。

二、乙方服务方式

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采用如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为甲方提

供法律顾问服务:

1、就股权转让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协助甲方制定股权收购方案;

3、参与股权收购过程中的谈判;

4、对标的企业进行法律、财务尽职调查;

5、起草、审查股权转让协议等有关的法律文件;

6、其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属于此项委托相关的法律顾

问事项。

三、律师费和办案经费

1、甲方就本协议规定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向乙方支付

律师费万元人民币,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

付。

2、乙方为办理甲方事项的差旅费及其它实际支出,由甲

方预付或及时实报实销。

四、乙方义务

1、指定专门律师负责处理甲方委托事项。

2、忠诚于甲方利益,尽一切可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五、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和信息。

2、向乙方提供为完成其法律服务所需的工作条件。

3、及时支付律师费和办案经费。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

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甲方购买股权后,标的企

业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

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西城区

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北京XXXXXX乙方:北京市XXXX

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国有股权转让法律服务协议书---律所整理

法律服务协议书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E-mail:

本法律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20xx年x月【】日在xxxxxxxxxx签署:委托方:xxxx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xxxxxxxxx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拟委托乙方为甲方转让

对天津泰达斯迪尔电子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国有

股权(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经甲乙

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各项:(1)就本项目开展必要的法律尽职调查;(2)

协助制定国有股权转让方案;(3)就本项目涉及的国有

股权转让出具法律意见书;(4)协助草拟、审议意向性

文件;(5)回答本项目涉及的法律问题。二、甲方的

配合2-1对于本协议书所述由乙方提供的各项法律服务,

甲方同意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并及时地向乙方提供(或促

使其他方向乙方提供)其认为适当的、所有有关甲方及其关联

方以及本项目涉及的信息、文件及资料,并保证该等披露没

有虚假、误导和重大遗漏。2-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按照

上款所披露给乙方的信息、文件及资料,以甲方提交给乙方

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记载的内容并在乙方出具的法律意见中

披露的未经甲方提出异议的有关事实和情况为准。2-3乙

方在办理甲方上述法律事务过程中,会不时向甲方提出调查

问卷和资料清单,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的合理时间提供有

关文件和情况;如果不能提供,应当及时反馈意见给乙方。

法律服务协议书

三、费用3-1收费标准及支付时间乙方为甲方提供本

协议项下法律服务的专业收费标准及支付时间为:(1)本

协议项下法律服务费共计万元人民币;(2)乙方为完成

法律服务工作而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由甲方根据

实际发生金额实报实销。3-2付款帐户甲方同意按照上

述时间将上述法律服务费汇至乙方以下帐户:开户银行:

收款人:xxxxxx律师事务所帐号:四、服务条款乙

方将按照以下准则就本项目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4-1

审慎责任乙方提供服务时,将:(1)按照法律、行业惯

例和良好专业操守所要求,或具备法律专业技能和经验之法

律专业人员应有之合理审慎态度和技能行事;(2)按照

甲方所有合法指示及指引;(3)遵从甲方要求之合理时

间表及指示,按时和有条理地提供服务;(4)须以甲方

最大利益为服务原则。但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为履

行服务而需要的真实、无误之

数据、信息和文件。甲方亦须及时做出有关商业决策,以

便乙方完成服务。4-2汇报乙方随时应甲方要求向甲方

汇报工作进度,包括任何所遇重大问题或困难。乙方须按照

甲方之合理要求,按时提供报告及出席会议。4-3保密

除法律或法规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须对本次服务之所有

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文件及草稿及双方所收集的

材料和数据,绝对保密。双方承诺,除向对方提供服务外,

不为任何其它目的使用任何该等数据。此项保密责任于双方

之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4-4通信除非甲方另行发出指

示,乙方将会通过、特快专递、专人或按情况所需

之其它方式发送所有通信,并将会按照经明确授权代表甲方

向乙方发出指示的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之指示行事。五、

协议生效及其他5-1对于未列入本协议书的任何事项,双

方可以另行协商。5-2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如双方协

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提起诉讼。5-3

本协议于文首所载日期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5-4本协议

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下

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盖章页)(本页无正文,为双方签字

盖章页)

甲方:xxx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或授

权代表:乙方:xxxxxxxxxxxxxx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或

授权代表:

篇三:股权转让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律所整理

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合同编号:

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的控股股东

拟转让其所持甲方部分股权(以下简称“合同项目”),甲方特

委托xxxxxxxxxxx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担任其合

同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兹达成如

下协议:

一、甲方就合同项目所涉法律事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

件委托乙方担任公司专项法律顾问。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

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并指派两名

经办律师。

二、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当承担的工作限于本合同附件

所列明的内容。但为确保甲方合同项目工作得以成功,乙方

作为专业机构,应当善意理解和解释附件所列明工作之含

义。作为甲方合同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乙方可以就其所了

解的与甲方合同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介绍情况或提出建

议,但该等介绍或建议仅为参考性质,并不构成任何法律意

见。

三、甲方应当向乙方(包括乙方指派的经办律师)真实、

完整、全面和准确地披露与合同项目有关的法律事项和情

况,提供有关证据

和法律文件,并保证该等披露没有虚假、误导和重大遗漏。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披露给乙方的事实和情况,以甲方提交

给乙方的有关证据和法律文件记载的内容和在乙方出具的

法律文件中披露的未经甲方提出异议的有关事实和情况为

准。

四、乙方会不时向甲方提出调查问卷和资料清单,甲方

应当按照乙方经办律师要求的合理时间提供有关文件和情

况说明;如果不能提供,应当及时反馈意见给乙方。

五、接受委托后,乙方发现甲方未能真实、完整、全面

和准确地向乙方披露与合同项目有关的一切法律事项和情

况,或者提供有关证据和法律文件有虚假、误导和重大遗漏,

或者未能按经办律师合理要求提供有关法律文件,在反复协

商无效的情况下,有权终止本合同。因为该等原因终止本合

同,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所收费用不予退回。

六、乙方经办律师在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时,应当依法并

在作为甲方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确定)

内,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尽自己所能勤勉

尽责,完成甲方本合同项下委托的工作。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作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并无

义务保证或督促甲方遵守法律和有关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

关法律责任。

七、乙方随时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度,包括任何

所遇重大问题或困难。乙方须按照甲方之合理要求,按时提

供报告及出席会议。如甲方提出现场服务的要求,乙方律师

应在三日内到达甲方现场。

八、除法律或法规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须对本次服

务之所有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文件及草稿及双方

所收集的材料和数据,绝对保密。双方承诺,除向对方提供

服务外,不为任何其它目的使用任何该等数据。此项保密责

任于双方之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九、

乙方按照法律、行业惯例和良好专业操守所要求,或具备

法律专业技能和经验之法律专业人员应有之合理审慎态度

和技能行事;及按照甲方所有合法指示及指引;及遵从甲方

要求之合理时间表及指示,按时和有条理地提供服务;及须

以甲方最大利益为服务原则。

十、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专项法律顾问费人民币cccc万元

人民币(¥ccc,000元),并应在签署本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

内支付至乙方下述账户:

乙方银行帐户如下:

户名:xxxxxxxxxxxxxx律师事务所

账号:cccccccccccccccc

开户行:cccccccccccc支行

十一、本合同项下法律顾问费包括乙方经办律师为完成

本合同项下委托的工作所发生的通讯、文件等费用;乙方进

行尽职调查、协助甲方参与项目的会议、谈判等,其间发生

的实际支出费用(包括长途差旅、必要时的住宿、餐费等)

由甲方实报实销,乙方应尽可能控制该费用的发生,费用发

生前并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十二、如果甲方逾期五个工作日不支付有关费用,乙方

有权中止或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

失和不利后果;乙方并有权追偿甲方应付而未付的有关费

用,并且甲方承担未支付部分法律顾问费自应付之日起每日

千分之一的迟延金。

十三、如果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乙方除不退还已收取的

费用外,对应付而未付的法律顾问费和实际支出费用有权予

以足额追偿。

十四、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除非有故意损害甲方利益

的行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最高违约赔偿总额为合同期内

已从甲方实际收取的律师费为限。本款的效力不受本合同有

效期的限制,对于在本合同有效期结束后因本合同所产生的

违约及赔偿争议具有约束力。

甲方有权追偿乙方因为故意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

十五、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受托代理事项,否则,应退还已

收取的法律顾问费。甲方有权追偿乙方终止受托代理事项给

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乙方完

成受托法律事务(具体期限在本合同附件另行确定)止。

十七、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书面协议。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因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

均可向xx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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