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试题库及答案(六)

更新时间:2025-12-14 09:56:32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6日发
(作者:保障房是什么意思)

《经济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一、单选题

1

、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称为

(D)

A

、经济行为

B

、法律事实

C

、法律事件

D

、法律行为

2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人之间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

A

)。

A

、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B

、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C

、根据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D

、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3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

30

万元。公

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

20

万元,丙现有可执

行的个人财产

6

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B

)。

A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

、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4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

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

C

)。

A

、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

、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

、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D

、可解除合同

5

、甲公司从乙农场购入

10

头种牛,乙农场违约

,

将部分带有传染病的种牛交付

给甲公司,致使甲公司所饲养的其他奶牛大量患病造成财产损失。在乙农场违约

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甲公司要求乙农场承担责任的方式是

(D)

A

、只能要求乙农场承担违约责任

B

、只能要求乙农场承担侵权责任

C

、要求乙农场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责任

D

、在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中选择其一要求乙农场承担

6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

、子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B

、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C

、子公司与分公司均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他们所产生的责任分别由母公

司和总公司承担

D

、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7

、甲、乙、丙分别按

50%

40%

10%

的比例以个人财产出资创办一家普通合

伙企业,后因经营不善,企业对外负债

10

万元,而企业全部资产仅

5

万元,现

)

。债权人丁要求偿还

10

万元,依照法律,此

10

万元债务应

(C

A

、先由企业资产

5

万元偿还,不足部分由甲乙丙按各自投资比例偿还

B

、先由企业资产

5

万元偿还,不足部分由甲乙丙平均分担偿还

C

、先由企业资产

5

万元偿还,不足部分由甲乙丙负连带偿还责任

D

、由企业资产

5

万元偿还,不足部分不再偿还

8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若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

出资的股东承担

(A)

A

、违约责任

B

、填补责任

C

、赔偿责任

D

、连带责任

9

、某甲借用某乙录音机一台,借用期间,甲因录音机质量很好,爱不释手,遂

于某月

10

日与乙协商买下该录音机。因甲只是位

14

岁的中学生,身上无钱,双

方约定

15

日由甲从家里拿钱支付给乙。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

(D)

A

、于某月

15

日生效

B

、于某月

10

日生效

C

、无效

D

、若在

1

个月内甲征得其父母同意,则有效

10

、关于公司出资方式的说法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C

)。

A

、股东可以用非货币形式出资,但知识产权的比例不得高于公司注册资本总

额的

20

B

、股东可以用信用和劳务作为出资

C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30

D

、股东可以用实物出资,但土地使用权除外

11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外资企业,关于其法人地位,

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

A

、凡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B

、均为中国法人

C

、均为外国法人

D

、是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

12

、下列关于合同生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B

)。

A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开始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B

、合同成立即合同生效

C

、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前提条件

D

、合同的成立时间和生效时间有时不一致

13

、甲与乙是好朋友。一日,甲对乙表示,愿以

300

元的价格将自己一辆八成新

的自行车出卖给乙。因为乙不需要。遂将这一消息告知丙,丙向甲表示愿以

300

)

。元买下甲的自行车。丙的行为属于

(B

A

、承诺

B

、要约

C

、要约邀请

D

、反要约

14

、某甲的女儿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求借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借给

5000

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某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合同法》

的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

(D)

A

、因欺诈而无效

B

、因欺诈而可撤销

C

、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D

、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15

2007

2

1

日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一幅名画以

1

万元价格出让给乙,履行期限为

2007

12

1

日。

2007

10

2

日,甲又与

丙签订合同,将该画以

1.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当即支付了价款并取走字画。

)

。对于甲、乙之间的合同来说,甲后来的行为

(C

A

、构成实际违约

B

、构成预期违约,因甲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

C

、构成预期违约,因甲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D

、不构成违约

16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B)

A

、经济法律关系

B

、特定的经济关系

C

、各种经济关系

D

、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17、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的召集、主持

人是(C)。

A

、董事长

B

、股东会选出的主席

C

、出资最多的股东

D

、总经理

18、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应为(B)。

A、3至9人B、3至13人C、5至19人D、5至13人

19、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

9

万元,甲公司于

8

1

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

6

万元,余款于

10

15

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

2

日内一次付清。甲公司以资金周围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

预先支付货款

6

万元。

10

15

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根据合同法律

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D

)。

A

、同时履行抗辩权

B

、撤销权

C

、不安抗辩权

D

、后履行抗辩权

20、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

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

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

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

述正确的是(B)。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是要约邀请,乙公司的行为是要约,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是要约,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多选题

1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BC

)。

A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B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D

、显失公平的合同

2

、周某与李某于

2007

3

18

日签订了一份订购合同,双方约定由周某

免费提供种子和管理技术,李某种植,李某收获成品后全部由周某以每

公斤

2000

元的价格收购。下列关于该订购合同的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BD

)。

A

、该合同充分体现了合同自愿原则,因而合同有效

B

、该合同虽然符合自愿原则,但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无效

C

、该合同从订立时起就生效,但是被确认为无效后则溯及既往地无效

D

、该合同当然无效,不需要李某或者周某主张其无效

3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

(ACD)

的决议,必须经代

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A

、修改公司章程

B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C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D

、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或解散

4

、区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正确方法是(

ABCD

)。

A

、前者为股权式合营,后者为契约式合营

B

、前者均取得法人资格,后者不一定取得法人资格

C

、前者均设立董事会,后者可以采取董事会以外的其他管理机构

D

、前者只能是有限公司形式,后者可以是公司或合伙

5

、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董事会有

5

名成员,根据我国《公司

法》的规定,该公司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AC

)。

A

、董事会人数减至

4

人时

B

、未弥补亏损达

1000

万元时

C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

、持有该公司

3

%股份的股东提出请求时

6

、撤回要约的通知在什么时间到达受要约人则要约不发生效力

(AB)

A

、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B

、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C

、晚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D

、承诺发出后到达受要约人

7

、上海某工厂向广州某公司购买一批物品,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期限没有明

确规定,发生争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BD)

A

、上海某工厂付款给广州某公司,应在广州履行

B

、上海某工厂付款给广州某公司,应在上海履行

C

、广州某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给上海某工厂,但应给该厂必要的准备时间

D

、广州某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给上海某工厂,该厂不得有任何异议

8

2007

10

月,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人选时,对董事候选人

张某、李某、吴某、朱某的任职资格存在疑义。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以

下不属于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的有(

ABC

)。

A

、张某

5

年前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

B

、李某

2

年前被任命为一家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的厂长,上

任仅

1

个月,该企业被宣告破产

C

、吴某

1

年前任某有企业的党委书记时,因该企业非法出租营业执照被某市

工商局吊销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D

、朱某曾独资开办一家企业,

1

年前该厂因无力清偿大额债务而倒闭,所余

数额较大债务至今未还

9

、甲乙丙丁戊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分别以货币

20

万元和

60

万元

出资,丙以实物作价

20

万元出资,丁戊分别以专利技术

10

万元和

5

万元出资。

公司成立后,甲欲将其出资额转让给庚,丙表示同意,丁戊称无所谓,但并不反

对。乙因以前曾与庚有过节,故坚决反对,主张自己购买,但其出价不如庚高。

后甲将该出资转让给庚,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乙不服,认为这是甲故意跟自

己过不去,遂主张该转让行为无效。对甲的出资转让行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CD

)。

A

、甲不能转让出资,因为没有征得全体股东的同意

B

、甲可以转让出资,因为已有过半数的股东表示同意

C

、甲不可以转让出资,因为占公司股权半数以上的股东乙不同意

D

、甲的转让行为无效,因为乙虽不同意甲向庚转让出资,但同意购买该出资。

乙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10

、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合伙人全体同意

(ABCD)

A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

、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D

、转让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

三、判断题

1

1755

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在其《自然法典》一书中首次使用“经济

法”这一概念。(√)

2

、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国资本不得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

25%

,最高可达

100%

。(×)

3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发起设立由发起人

认购公司全部资本,募集设立有社会公众认购全部资本。(×)

4

、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签订购销皮鞋合同的建议,乙公司表示如能降低价格可

以接受。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答复后,双方的合同关系成立。(×)

5

、按照法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的转让。所以公司的经理李

某因手头拮据,卖掉了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违法。(×)

6

、新的合伙人加入普通合伙企业,要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

一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

、美国的投资者和法国的投资者合资在中国境内(大陆)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

任公司,该公司不是中国法人企业而是外国法人企业。(×)

8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9

、退伙人对退伙后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对于退伙前合伙企业的

债务要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10

、要约和承诺都可以撤回

,

要约还可以撤销,但承诺不能撤销。(√)

四、简答题

1、简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特别规定。

答:公司法对一人公司作了如下特别规定:

(1)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10万元;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

照中载明;

(4)一人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

(5)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6)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

务承担连带责任。

2、简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答:合同成立于合同生效的区别体现在:

(1)合同成立的前提是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生效则是要求成

立的合同符合法定生效要件,即合同主体、内容和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成立表明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过程已经完成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得以

确定;合同生效则表明当事人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订立的目的。

(3)合同成立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合同生效则体现了国家意志,反映国

家意志对当事人意志的评价和对合同关系的干预。

3、简述仲裁的基本原则。

答:(1)依法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对经济纠纷案件独立仲裁,不受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2)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自主选择仲裁的方式、自愿选择仲裁机构和

仲裁事项、自主选择审理案件的仲裁员。

(3)协议管辖原则。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并排斥法院管辖权的依据。

(4)一裁终局原则。仲裁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案件所作的裁决具有终局法律效

力。

(5)公平合理原则。仲裁机构仲裁案件必须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

绳,不偏袒任何一方。

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答:(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万

元;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分期出资的,首次出资比例

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余额在法定期限内缴足。

(3)由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的住所。

五、案例分析题

1、江北市有4家生产经营冶金产品的企业,拟采取募集方式设立一股份公司。

注册资本为600万元,每个企业各承担50万元。在经过证监会核准后,正式开

始筹建。4个发起人各认购40万元,其余400万元向社会募集,并规定,只要

支付购买股票的资金,就即时交付股票,无论公司是否成立。且为了吸引企业购

买,可将每股1元优惠到每股0.9元。一个月后,股款全部募足,发起人召开创

立大会,但参加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只有四成。主要是有两个发起人改变主意,

抽回了其股本。创立大会决定仍要成立公司,就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了申请书,

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根本达不到设立股份公司的条件,且违法之处甚多,不予登

记。

问:本案的股份公司成立过程中有哪些违法之处?说明理由

答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案的股份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如下违法之处:

(1)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低于注册资本的35%;

(2)公司登记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而非本案只要认购就交付股票,不

管公司成立与否;

(3)股票只能按票面金额或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而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发行,本

案中的优惠是错误的;

(4)创立大会不足法定代表股份总数的认股人。法定为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持有

股份总数超过1/2才可举行创立大会;

(5)两名发起人私自抽回股本。公司法规定,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

期召开创立大会或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外,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后不得

抽回其股本。

2、“成大”公司向“米生”公司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

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米生”公司在10日内报价。“米

生”公司接受“成大”公司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成大”公

司在10日内回复;“成大”公司按期复电不同意其价格,称价格下调5个百分

点方能接受。“米生”回复“成大”公司,同意按“成大”公司提出的

条件发货,“成大”公司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人民币100万。后因市

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成大”公司遂向“米生”公司提出,由于双方

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米生”公司应尽快取回货物。“米生”

公司不同意“成大”公司的意见,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并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

“米生”公司发现“成大”公司怠于行使其对“海利”公司的到期债权,可能使

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

(1)“成大”公司传真订货、米生”公司报价、“成大”公司回复报价,米生”

回复行为的法律性质。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对“成大”公司怠于行使其对“海利”公司的到期债权事实,“米生”公

司可法院请求行使何种权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权利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答案:

(1)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乙电话回复行为的法律性质分别为要

约邀请(引诱)、要约、反要约(新要约)、承诺。

(2)买卖合同成立。因为甲回复报价即为要约,乙电话回复构成承诺。尽管未

能签订书面协议,但是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或其

他形式,况且甲方收到货物后并未提出异议,即以行为表示了接受。故合同成立。

(3)乙可向法院请求行使代位权。代位权行使的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

存在有效合同;2)债务人必须对第三人的债权存在;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

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3、甲和乙是大学同学。寒假将要来临,甲与乙约定一起去哈尔滨看冰灯,但后

来乙未去。甲和乙大学毕业后工作不久,乙辞职从事个体经营服装,乙于是租用

甲的一间临街房开了一个服装店。经过几个月的经营后,乙略有盈利,有一天,

乙抽烟不小心引起火灾,将房屋全部烧毁,给甲造成二千多元损失,甲要求乙赔

偿损失,乙由于手头没有那么多钱,于是与甲商量半年内将钱还清。半年后,乙

仍无能力偿还,甲要求乙的父母偿还。问:

(1)甲与乙两人的看冰灯和房屋租赁行为是否都属于经济法律行为?

(2)甲乙双方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分别是什么?

(3)火灾这一法律事实在甲乙之间会产生什么后果?

(4)乙的父母亲是否有责任偿还?

(5)结合本案说明法律事实及其种类?

答案:

(1)甲和乙约定去哈尔滨看冰灯的行为不属于经济法律行为,乙租赁甲的房屋的

行为属于经济法律行为。

(2)甲、乙双方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为甲方和乙方,客体为租赁

的房屋,内容为双方当事人分别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即甲方的权利为向乙

方收取房租,义务为向乙方提供房屋;乙方的权利为使用甲方提供的房屋,义务

为向甲方交付房租。

(3)火灾导致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终止。因为任何一个经济法律关

系必须同时具备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客体不存在了,因而该法律关系亦

终止。

(4)乙的父母亲没有责任替其偿还。因为乙的父母并不是该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

系的主体,并没有享受权利,亦不承担义务。另外,乙在订立该合同时已是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责任应由自己承担。

(5)法律事实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能够直接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

更和终止的情况。法律事实根据是否体现人的意志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种。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2题,每小题1分,共计12分)

1.公民参与合伙关系,()出资。

A.可以用劳务B.必须用资金C.必须用实物D.必须用资金或实物

2.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的表述是正确的。

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C.要约生效后

不得撤销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3.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

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

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债权人撤

销权

4.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

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是正确的。

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可变更或撤销

5.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行为属

于()。

A.附期限法律行为B.附条件法律行为C附义务法律行为D.附权利法

律行为

6.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是正确的。

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B.投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必须有

企业的章程D.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

7.《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A.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C.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

D.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

8.甲、乙、丙共同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

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了丁入股。一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

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时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财

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有()。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B.以甲现有财产补

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C.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

丙、丁补足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240万元时,其注册资本

应当不低于()美元。

A.140万B.168万C.210万D.280万

10.甲有一房屋欲出租给乙,丙为阻止甲的出租行为,称其愿意以高价租用

甲的房屋,致使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没有订立,随后丙借故说不能租用甲的房屋。

对此,下列说法中()符合合同法有关规定。

A.因为甲与丙并未签订合同,甲无权要求丙承担合同责任B.甲可以要求丙

承担缔约过失的合同责任C.甲可以要求丙承担侵权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D.

甲可以选择其一

11.乙欠甲1万元钱到期未还,甲多次索要,乙均以无钱为由拒绝,现甲得

知丙欠乙1万元钱,要求乙向丙催要,乙未作任何表示,甲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

规定行使()。

A.抵销权B.撤销权C.代位权D.转让债权的权利

12.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

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

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认定()。

A.不成立B.无效C.可撤销D.成立并生效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8题,每小题1分,共8分,错选、漏选均不得分)

13.根据相关理论知识,请判断下列部门法中()属于经济法的部门法。

A.反不正当竞争法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C.合同法D.税法

1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期间有下列事项需要做出决定时,根据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其中()可以由董事会直接做出决议。

A.决定减少注册资金B.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C.决定公司经营计

划和投资方案D.选举和更换董事

15.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

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要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B.在乙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C.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D.在乙发出承诺同时到达乙公司

16.在法律上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意义是十分重要的,下面是关于要约邀

请的一些说法,其中()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且是正确的。

A.发出要约邀请的人不受其约束B.即使收到要约邀请的人为此已经做了

准备工作,发出要约邀请的人也无需承担法律责任C.接受要约邀请的人因信

赖而受到损失,发出要约邀请的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要约邀请是希望

他人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7.债权人欲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下列正确的判断有()。

A.无需经过债务人的同意B.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

人不发生法律效力C.债务人原有的抗辩权可以对新债权人行使C.债务人

对原债权人的抵销权不受债权人转让的影响

18.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

务的,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

企业法》有关规定的有()。

A.不再清偿B.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清偿,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2年

内未提出清偿要求的,则不再清偿C.以投资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

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清偿请求的,则不再予以清偿D以投资家

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9.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是

两个不同的主体,其主要区别是()。

A.外资企业可以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一定不能取得这种资

格B.外资企业必须有法定的注册资本,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只要有运营的资本

即可C.外资企业的投资者可以是自然人,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者只能是

外国的公司D.外资企业可以在我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则无权在我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20.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A.合伙人之间转让出资B.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出资C.合伙人

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处分合伙企

业的不动产

三.判断题:(本题型共10题,你认为正确的请在答题纸上写上“√”,错误的

写上“×”,每小题1分,共计10分)

2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

2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可以无条件提前收回投资。

23.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既要遵守其本国的有关法

律,也要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

24.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与公司法之间存在着冲突,具体适用时外

商投资企业法优于公司法。

25.我国合同法将违约金视为违约损害赔偿的预定额。

26.王某在一家从事计算机的销售业务的公司(以下称甲公司)里任董事兼

经理。任职期间,王某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兼机并将其销售给丙公司,甲

得知这一信息后,提出了异议。本案正确的处理结果是合同有效,但所得收益应

当归甲

27.甲乙双方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并自双方签字盖

章后生效。但在书面合同签订之前,甲交货,且乙接货,但该合同因形式欠缺而

不成立。

28.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

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

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是成立并生效。

29.甲与乙订立一份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6万元,后来因故甲未

支付定金,此时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30.甲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苹果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苹果20万

公斤,货款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以高

价卖给了丙,乙于是向法院起诉,在其诉讼请求中,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

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法院应予以驳回。

四.简要回答下列问题:(本题型共6题,每小题5分,共计30分)

31.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评价有些商场

的“假一罚十”和“偷一罚十”的规定。

32.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部分商品打折销售,并在醒目处贴出“打折商品,

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告示。试运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的

规定对该告示加以评析。

33.公司法自1993年颁布至今已有近10年,由于当时立法环境和条件的限

制,以及公司法理论研究和论证的不足,尤其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

断深化和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公司法存在和作用的社会条件已经发生了许多重

大的变化,现有公司法理论和学说已现出陈腐和保守,现行立法也时常发生与公

司运营和证券市场发展以及司法和执法工作的尖锐冲突,公司法理论和法律制度

不适应实践需要和落后于实践的问题日愈突出,公司法修订和改革的必要性和急

迫性显而易见。请从关于是否可以建立一人公司、公司有限责任的负面效应、最

低出资等等角度谈谈我国公司法修改的必要性。

34.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必需接受一些服务,而与服务的提供者发生合同法律

关系,如物业管理、住宿、医疗等,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会因为意外而导致人

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并引发纠纷,如某地发生一起在宾馆住宿,房客被害死亡,

其家属将宾馆高上法庭,要求宾馆赔偿。这里面实际上是法律上经常遇到的利益

冲突问题,面对这类问题,在制定相关法律制度时,或者平衡二者的冲突,或选

择保护一方的利益。请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说明前面提到的问题应如何

解决的?

规则中有一项重要的原则即“国民待遇原则”,我国已经加入了WTO,

因此我国的相关立法亦应遵守这一原则,请结合我们所学到的主体法中,谈谈我

国是否还存在着某些法律规定违背了这一原则,并加以分析说明。

36.有一个消费者在一家商场买了一台热水器,因热水器本身的质量问题,

发生了爆炸事故,该名消费者的身体和财产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现他要通

过法律手段获得赔偿,请你告知该消费者他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获得救济,说

明其各自的利弊,并且给消费者一个建议,使其能够获得最大的赔偿。

五.法条评析:(本题共计10分)

37.《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

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

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六.方案设计:(请按要求为客户提供一个法律意见书,本题型共10分)

38.某高校A拟与国有企业B和集体企业C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

生产性的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中,A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

B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C以现金17万元出资。后C因资金紧张实际出资

14万元。请从以下几个方面写出不少于100字的法律意见书:有限责任公司能

否有效成立;以非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应办理什么手续?C承诺出资17万元,

实际出资14万元,应承担什么责任;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什么部门办理登记

手续?应提交哪些文件或材料?;A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七.案例法理分析题:(本题型共20分)

39.案情:原告(某省经纶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告(香港中发有限公司)于某

年8月10日订立了一份购销马口铁的合同,合同规定马口铁价格条件为CIF天

津746美元/吨,总价为250万美元,装运期限为该年10月10日以前。合同还

规定,付款条件为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数量的通知后,

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中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同

年9月19日,原告请上海某银行开出以被告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为此支付了

开证费用。同年9月24日,上海某银行通过电传向香港三和银行开出第

LC434100000号信用证,同日香港三和银行电话通知被告收到了原告通过上海某

银行开出的信用证,被告通知香港三和银行拒收此已迟到的信用证,并于同日给

原告发来传真,称鉴于原告迟延开出信用证,决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原告赔偿其

利润损失5万美元。原告认为被告的主张极不合理,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

告实际履行,并赔偿其利润损失20万美元。

2.对本案的不同观点:本案在受理中,法院内部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第

一种观点认为:原告虽然于装运前20天向上海的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但被告

直到9月24日才收到原告开出的信用证。可见原告确已构成迟延履行,被告有

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原告赔偿损失。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迟延数天开出信用

证,是因银行的过错造成的。原告对此并无过错,即使迟延数天,也未给被告造

成损失,被告无权解除合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原告、被告均已构成违约,应当

各自对自己的违约行为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应当继续履行该合同规定的义

务。

3.答题要求:a.语言通顺,尽量用法律术语;逻辑性强,论点明确,论据充

分。b.主要论述方式:本案中,原告是否违约?违约的性质?被告是否享有同时

履行抗辩权?每涉及一个问题时,就应当把相应的法律概念的定义及特征等理论

问题加以阐述;c.由于本案涉及信用证的问题,所以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的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分析;d.亦可结合《联合国国际货物合同销售公约》的有

关规定来比较分析。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2.B3.C4.C5.B6.A7.C8.B9.A10.D11.C12.D

二、多项选择题:

三、判断题:

21.√22.×23.√24.√

×28.√29.×30.√

25.√26.√27.

四、简要回答下列各题:

31.[答案要点]

32.[答案要点]

此题中商店的告示是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

格式条款,又称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

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具有简化缔约程序、节约

交易成本的好处,但也有弊端,即内容常常显失公平。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往

往在合同中规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对方的条款,最典型的就是免责条款,从而

损害对方特别是消费者的利益。此题中的店堂告示“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

退换”就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有必要加以规范。

对采取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的规范不同于对一般合同的规范。根据《合同法》

的39条至第41条的规定,对格式合同的特殊规范有:⑴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

当遵守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

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⑵格式合同具有免

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的,该条款

无效。⑶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取非格式条款。

此题中以店堂告示“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形式免除了自己一

方的责任,属于无效条款。

33.[答案要点]

我国公司法不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主要是考虑到公司是承担有限责任,一人

公司非常容易导致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无法分离,最终

导致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目前,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通过设立法人人格权否认

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这样既可以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有可以解决股东滥用权利

的问题。

34.[答案要点]

旅馆与旅客之间首先是一种消费服务合同关系,旅客支付一定的住宿费,旅

馆向旅客提供一定标准的客房和相应的服务。在这种消费服务合同关系中,保障

旅客人身、财产安全,是旅馆当然的义务,在学理上称之为附随义务;旅客在旅

馆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旅馆毫无疑问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这样的损害是旅

馆自身还是第三者责任造成的;只有证明损害系旅客自身过错造成的,旅馆才不

承担责任。

35.[答案要点]

我国目前的主要法律中比较明显地违背这项原则的就是关于外商投资企业

法,在这些法律中给予了外国投资者很多的优惠,例如,外商可以在注册资本不

到位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营业执照,在税收方面,也享有多方面的优惠,这些

都是超国民待遇,违背WTO的有关原则的。

36.[答案要点]

该消费者可以向商家主张违约责任,也可以向商家主张侵权责任,本案中,

显然该消费者主张侵权责任对其更为有利,因为,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案件,可

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五、法条评析

[答案要点]

合同法》的这条规定涉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先履行抗辩权问题。所谓先履行

抗辩权就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拒绝履行义务,

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要求时,后履行一方所享有的拒绝其相应履行要求的权利。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实施一定的行

为。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效力的体现,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

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所承担的义务,债权人亦有权要求债务人

履行合同的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须遵循以下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

则。

当事人的先履行抗辩权确立的法律依据在于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和切实保护

后履行一方的合法权益,也是对本应先为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虽履行但履行

不符合约定的一种制裁。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是由同一双务合同所

产生的且互为对待给付之债已届履行期;双方互负之债须有先后履行顺序;必须

是先履行一方有未履行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事实;先履行一方的债务有履行的可

能。

此题测试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问题。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应明确何谓先

履行抗辩权,其存在的理论根据是什么,其适用条件是什么。不能仅仅停留在法

律条文的字面上理解。

六、方案设计题:

[答案要点]

1.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需要人民币五十万元。该公司的实际注册资

本为49万,因此,不能成立。

2.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

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

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

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

户,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

违约责任。

4.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

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

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

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

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

行报批。(一)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

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

验资证明;(五)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六)载明公司董事、

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七)公

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八)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九)公司

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

有关的批准文件。

5、法律要求不能超过20%,而协议出资为52万,15万的出资已经超过了

20%的比例。

七、案例法理评析题:

对本案的评析:首先需要确定原告是否已构成违约?依据合同,装运期限为

1994年10月10日以前,合同同时规定:付款条件为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

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中国的银行开出以

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如何理解上述两个条文之间的关系呢?我认为,

这都是对履行期限所作的规定,如果原告没有收到被告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

装船数量的通知,那么原告应于1994年10月10日以前20天,即9月20日以

前开出以被告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如果被告通知原告装船日期提前或推迟,则原

告应于准确的装船日期前20天向被告开出信用证。本案中由于被告并没有向原

告发出正式通知,因而原告仍应于1994年9月20日以前向被告开出信用证。根

据合同规定,原告应在1994年9月20日通过中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不可撤销信用证,原告委托上海某银行为其开出信用证,该银行应为原告在履行

债务方面的代理人,该银行按期开出信用证,表明原告按期履行了债务,否则将

构成违约。从本案来看,尽管原告在1994年9月19日便申请其委托的银行开立

以被告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为此支付了开证费用,但该银行迟延到9月24日

才通过电传向香港三和银行开出信用证。根据1992年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

一惯例》第ll条第1款的规定:“如开证行以有效的电讯传递方式指示通知行通

知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书,该电文应被视为有效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书,且无

须再以邮件确认。”因此上海某银行通过电传向香港三和银行开出信用证的时间

(9月24日)即为信用证的开出日期,亦为原告实际履行其义务的时间。由于原

告委托的银行已经迟延4天开出信用证,据此原告亦构成迟延履行,不论该银行

因何种原因而发生迟延,其开证迟延均应视为原告的迟延。原告不论是否于其与

该银行之间的委托合同而追究银行的迟延责任,对于被告来说,原告毫无疑问应

负迟延履行的责任。在原告迟延4天履行开证义务的情况下,被告是否有权解除

合同?从法律上来看,被告不履行其交货义务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如果原告的迟

延履行已构成根本违约,被告可依法解除合同;二是根据原告的违约而行使同时

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下面对此分别阐述。

⑴.关于原告的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的问题。根本违约,又称为重大违约,

是指一方的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了另一方订立合同时所期待的经济利益。根据《联

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2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

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

定有权期待得到的利益,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

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我

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法定的合同解除权仅限于“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

现合同目的”、“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几种情况,虽然没有明文表

述为根本违约,我国将其称之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与英美法的“根本违约”

实际具有相似的功能。一旦构成根本违约,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非违约方有权

解除合同;反过来说也只有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才享有法定的单方解

除合同的权利。从本案来看,如果按照《公约》规定的标准来衡量原告的违约行

为,显然因原告或一个合理人并不可能预见到原告迟延4天开出信用证会导致被

告的订约目的落空,因此还不能构成根本违约。那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4

条的规定,原告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我认为也不构成根本违约。一方面,被告作

为出卖人,其在购销合同关系中的期待利益应为获得原告按合同规定交付的价

款,获得全部价款也是被告的订约目的。那么原告仅仅迟延4天就使被告完全丧

失了上述的期待利益并且致使合同目的根本不能实现了吗?当然不会。因为迟延

交付并不等于不交付或无力交付,更何况原告仅迟延4天开出信用证,迟延时间

很短,完全不能表明其将拒绝付款或不能交付货款,从而使被告的订约目的落空。

另一方面,原告迟延4天开证,并不会给被告造成重大损害,因双方采用到岸价

格(CIF),被告要负责承担货物装上运载工具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而原告迟延

4天,将使其蒙受更大的租船费用、仓储保管费用等,甚至可能遭受某些违约罚

款,但这些损失因迟延期限很短,因而毕竟是有限的。尤其因为双方的交易是购

销马口铁,不会发生在短期内货物价格急剧波动,货物不会在短期内发生毁损灭

失等问题,因此迟延数天绝不会给被告造成重大损害,不会影响被告订立合同所

期望的经济利益。尤其应当看到,我国《合同法》第9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

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时,非违约方才可

以解除合同。这就意味着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原则上非违约方应当向对方规定

一个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若在该期限到来后仍未履行,则构成根本违约,

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原告迟延开证后,被告应当立即为原告确定一

个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在该期限到来后仍未履行时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而在原告仅迟延数天的情况下,被告既未催告,也未确定延缓期限,就要求直接

解除合同,显然是不合理的。

⑵.关于被告是否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问题。根据《合同法》第66条规定

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另一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

的义务以前,有权拒绝自己相应义务的履行。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正当

地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是为了对抗对方所提出的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的请

求,并不构成违约。因为行使抗辩权是行使权利的行为,是合法行为,与违约行

为在性质上是根本有别的。那么,本案中,原告迟延了4天开出信用证,被告可

否据此而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交货义务呢?我认为被告可以相应推迟

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不能完全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正当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要求一方在行使该权利时,须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针对对方违约情况而拒

绝履行自己的相应的义务,换言之,拒绝履行的义务应与对方的不履行或不完全

履行的义务之间大体相当,具有某种牵连性或对价性,保持一种利益平衡的状况。

在一方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要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充分考虑对方的

违约情况,如果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后不履行,另一方只能相应地同时推迟自己

的履行义务的期限,而不得拒绝以后的履行。只有在迟延履行的后果较为严重,

且接受履行对另一方已无利益时,方能拒绝履行。而在本案中,被告仅在原告迟

延4天开证的情况下,便拒绝履行自己的全部义务,显然已根本违反了诚实信用

原则,其抗辩权主张不能成立。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被告承担。

结论:我认为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的主张是合理的,如果继续履行合

同,原告不能主张合同在完全履行的情况下所应获得的利润及要求赔偿因被告不

履行而使其遭受的利润损失。原告只能有权要求被告赔偿因其不正当行使同时履

行抗辩权或擅自解除合同而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但原告迟延4天开证,也构成

违约,这实际已经构成了双方违约,按我国《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

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亦应当赔偿由此给被告造成

的实际损失(如多支付的租船费及罚金等),但因为原告并未拒绝付款,因此被告

不能要求赔偿利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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