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涉外合同的定义和特征
(一)涉外合同的定义
所谓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即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客体或
者产生、变更、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事实中任何一个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
(二)涉外合同的特征
1、涉外经济合同具有涉外因素,涉外因素是指:合同主体,一方或多方为
外国人(含港澳台),这里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行为或法律事实发生于。
3、涉外经济合同一般涉及承运人、外国银行、海关、商检、保险公司等多
个部门;从合同订立到履行要涉及本国法、外国法、国际法等一系列法律规定。
4、涉外合同种类繁多。涉外合同既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涉外借款合同、
涉外工程承包合同、涉外劳务合作合同,也包括对外加工装配合同、补偿贸易合
同等,其中涉外买卖合同最为常见。
二、涉外合同中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信用证“软条款”的风险及防范
1、信用证“软条款”的定义
信用证的“软条款”是指不可撤销信用证中规定有信用证附条件生效的条款,
或者规定要求信用证受益人提交某些难以取得的单证,使受益人处于不利和被动
地位,导致受益人履约和结汇存在风险隐患的条
款。
1
2、“软条款”常见的类型
信用证规定必须在货物抵达目的港经买方检验合格后方才付款。在此种情况
下,信用证项下银行的付款保证已无从谈起,实质上将信用证付款方式改成远期
承兑交单的托收业务,卖方承受了全部收汇的风险。
无明确的保证付款条款,或对银行的付款、承兑行为规定了若干前提条件。
如明确表示开证行付款以买方承兑卖方开立的汇票为条件。这样,当买方拒绝承
兑卖方开立的汇票时,银行就拒绝付款。或者表示货物清关后才支付、收到其他
银行的款项才支付等。
(3)有关运输事项如船名、装船日期、装卸港等须以开证申请人修改后的
通知为准。
(4)设置不易被察觉的陷阱,使卖方难以取得合格的单据,从而保留拒付
的权利。例如在海运单据中规定将内陆城市确定为装运港。
(5)信用证前后条款互相矛盾,受益人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单单一致。
3、信用证“软条款”的防范措施
(1)慎重选择贸易伙伴,注重对开证进口商的信用审査。进口商设置软条
款的主要目的就是控制信用证的议付,实际上已经把银行信用转化成了进口商自
身的商业信用风险,因此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进口商能从一定程度上避免软条款
的现象。
(2)建议进口商开立信用证条款应简洁、清楚。笔者认为,最简单的、条
款清楚、简洁的信用证就是最好的、最不容易出现问题的信用证。条款简洁、清
楚的信用证对出口商来说,审核简便,理解清晰,不容易出现条款理解上的歧异
和误差,因此也不容易出现软条款。
2
本文发布于:2022-07-26 15:01: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3874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