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学-8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40.00)
1.买卖合同属于{{U}}{{/U}}。
A.
B.
A.单方法律行为
B.单务法律行为
C.诺成法律行为
D.要式法律行为
C.√
D.
买卖合同属于双方、双务、诺成、不要式、有偿、有因法律行为。故选C项。
2.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受遗赠人必须在2个月内作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
为放弃受遗赠。这2个月期间属于{{U}}{{/U}}。
A.
A.诉讼时效
B.除斥期间
C.期日
D.取得时效
B.√
C.
D.
题干中提到的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因为受遗赠权属于民事实体权利,且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和延长。故
选B项。一般而言,法律条文中没有指明是诉讼时效的,应当认定为除斥期间。
3.关于免除的表述,错误的是{{U}}{{/U}}。
A.
B.
C.
A.免除属于债消灭的原因之一
B.免除一经作出,不得撤回
C.免除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行发生法律效力
D.免除可以附条件,但是不能附期限
D.√
免除属于债的六种消灭原因之一(抵销、免除、混同、解除、提存、履行),故A项正确。免除的意思表示
一经作出,即行生效,不得撤回,故B项和C项正确。免除不得附条件和附期限,故D项错误。
4.我国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采取{{U}}{{/U}}。
A.准则主义
B.严格准则主义
C.行政许可主义
A.
D.放任主义
B.√
C.
D.
我国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都采取严格准则主义,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
立符合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设立条件和公司法的要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登记,即可成立。
5.医生甲在医院外义诊时,当着众人的面大骂患者乙“白痴”,则甲侵犯了乙的{{U}}{{/U}}。
B.
C.
D.
A.名誉权
B.姓名权
C.隐私权
D.贞操权
A.√
医生大骂患者“白痴”,属于捏造事实,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故构成对患者名誉权的侵害。
6.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如果汽车被撞坏,汽车仍然具有担保功能,这体现了抵押权的{{U}}
{{/U}}。
A.
A.从属性
B.不可分性
C.物上代位性
D.优先受偿性
B.√
C.
D.
抵押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等特征。其中,不可分性有两层意思:第一,债
权人在全部债权受到清偿以前,得对于抵押物整体主张权利;第二,抵押物的部分变化均不影响抵押权的
整体性,即抵押物一部分消灭时,或者抵押物价值减损时,其余部分仍然具有担保功能。本题体现的是抵
押权不可分性的第二层意思。故选B项。
7.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权经续展后,其专用权的保护期限为{{U}}{{/U}}。
A.
B.
A.6个月
B.1年
C.10年
D.20年
C.√
D.
商标权经续展后,保护期限仍然是10年,故选C项。
8.画家甲将自己的一幅画卖给乙,则乙享有对该画的权利不包括{{U}}{{/U}}。
A.
B.
C.
A.所有权
B.展览权
C.占有权
D.发表权
D.√
著作权和物权是分离的,即作品物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的展览权随作品物权发
生转移.故本题中,乙取得画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占有权和展览权,但发表权不能随物权转移。故选D项。
9.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货物运送给乙后,乙再行付款。甲委托货运公司丙承运货物,但丙未能
按时将货物运送到乙处,则应对乙承担违约责任的民事主体是{{U}}{{/U}}。
B.
C.
D.
A.甲
B.丙
C.甲和丙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D.甲和丙协商确定责任主体
A.√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只能由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至于甲、丙之间系另外一合同关系。故选A项。
10.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异议登记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U}}{{/U}}。
A.
A.申请人提出异议登记的,需提供权利遭受侵害的相关证明
B.申请人提出异议登记的,必须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起诉,否则异议登记失效
C.申请人提出的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失的,登记机构和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
D.申请异议登记后,在异议登记期间,所登记物权的买受人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对抗申请人
B.√
C.
D.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
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
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
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
求损害赔偿。A项错在:申请异议登记无须提供相关证明。C项错在:申请人提出的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
人损失的,申请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与登记机构无关。D项错在:在异议登记期间,异议登记依法产
生物权效力,此期间的任何物权都不产生变动的效力,故也不存在善意取得适用的余地。
11.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物中,能够共同成为抵押权和质权客体的是{{U}}{{/U}}。
A.厂房
B.欠条
C.信息网络传播权
D.音响
A.
B.
C.
D.√
抵押权的客体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不包括权利,而质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权利,不包括不动产,故A项只
能抵押,不能质押。B项既不能抵押,也不能质押。C项只能质押,不能抵押。只有D项既可以质押,也可
以抵押。
12.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是{{U}}{{/U}}。
A.
B.
C.
A.继承人的债务人
B.与继承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继承人的堂弟
D.√
根据《继承法》第18条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
《继承法意见》)第36条的规定,下列人员及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成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
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以及继承人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妹、祖父母、
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堂弟不在近亲属范围之内,故不属于利害关系人范围。
13.甲、乙签订私房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并在1个月后交房。但在交房日期到来之前,甲
将该房出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则{{U}}{{/U}}。
B.
C.
D.
A.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B.乙只能在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到来后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甲有权解除与乙达成的房屋买卖合同
D.乙可以要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A.√
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以其行为
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形,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甲将房屋进行“一物二卖”,前后两个合同都是有
效的。由于甲将房屋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丙依登记过户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这就造成了甲不能按照约
定向乙交付房屋,这构成实质违约,而且属于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约定义务,
属于默示毁约,甲的行为符合预期违约的条件,故选A项。由于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乙可以在交房日
期到来前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故排除B项。预期违约属于违约形式的一种,既然甲违约在先,当然无权
解除合同,故排除C项。“一物二卖”按照违约责任处理,而不能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处理,故排除D项。
1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共有的表述,正确的是{{U}}{{/U}}。
A.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B.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实施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同共有人同意
C.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或者实施重大修缮行为的,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
D.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对共有财产实施管理,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都享有管理权
A.√
B.
C.
D.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
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故A项表述正确,
B项表述错误。C项错在没有区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
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可见,共同管理权是不区
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
15.刘某生前与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村委会负责刘某的生养死葬,死后其所有房屋四间、生
活用品归村委会所有。但在2004年9月又自书遗嘱:房屋两间给自己的长子继承,存款1万元给孙女。根
据上述情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U}}{{/U}}。
A.
B.
C.
A.刘某的自书遗嘱有效
B.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归村委会
C.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因为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适用,刘某的自书遗嘱无效
D.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归法定继承人
D.√
根据《继承法》第5条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适用,但要注意,本题中遗赠扶养协议涉及
的并非刘某的全部遗产,故对于遗赠扶养协议未涉及的存款1万元,应当给孙女,而关于房屋部分的遗嘱
是无效的。故A项和C项错误。根据《继承法》第27条的规定,B项错误。
16.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个人财产的是{{U}}{{/U}}。
B.
C.
D.
A.退伍军人的补助费
B.个体经营收益
C.转让商标专用权获得的转让费
D.因夫妻家庭生活困难而获得的困难资助
A.√
根据婚姻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简称《婚姻法解
释(二)》)的规定,A项应当认定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故选A项。根据婚姻法的规定,B项、C项和D项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注意:D项属于赠与,因未指明该赠与的财产是否确定为仅归夫或妻一方,故应当认
定为共同财产。
17.开发商甲与公民乙签订房屋预售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该房屋的预告登记。不久,开发商甲又以更高的价
格将该房屋预售给公民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U}}{{/U}}。
A.
A.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甲与丙之间签订的房屋预售买卖合同无效
C.甲与乙之间签订的房屋预售买卖合同具有物权的效力
D.甲与丙之间签订的房屋预售买卖合同具有物权的效力
B.
C.√
D.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
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
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
见,只要进行了预告登记,甲与乙之间签订的合同便会产生物权效力,故选C项。A项和D项错在:申请
预告登记后,因预告登记具有物权的排他效力,故另一方任何违背预告登记内容的处分(如出售、设定抵押
等)均为无效。既然开发商再行出售行为无效,乙自然可不必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项错在:物权法明确区分了物权效力和债权效力,因此,物权的变动和债权合同无关,因此,开发商甲
与丙之间签订的合同还是有效的。
18.甲、乙签订种类物买卖合同,如果甲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故意将标的物转让给丙,则{{U}}{{/U}}。
A.
A.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B.甲仍然不能免除交付同种标的物的义务
C.乙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
D.乙可以行使代位权
B.√
C.
D.
甲将种类物卖给他人,并不意味着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因为甲完全可以用同种类、同质量的标的物代替履
行,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预期违约。故A项错误,B项正确。既然甲可以以种类物代替履行,那么就不
意味着甲有财产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和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形,乙也就不能主
张不安抗辩权,况且乙也未必是先履行方,故C项错误。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必须是债务已到期,且债务人
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从本题表述的情况看,根本不到行使代位权所具备的条件,故D项错误。
19.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事实行为引发的物权变动,自{{U}}{{/U}}起生效。
B.
C.
D.
A.事实行为成就时
B.事实行为发生时
C.事实行为被确认为合法时
D.依法办理登记或者交付时
A.√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因事实行为引发的物权变动有:先占行为、拾得遗失物、人为的添附行为或建造房屋、拆除房屋等引发的
物权变动。故选A项。
20.甲市政公司委托施工单位乙在街道上施工建设窨井,在施工现场前方50米处高悬一警示牌:“前方施
工,危险,请绕行”。丙一天饮酒过量骑自行车闯入施工现场,跌落一深坑中,致丙重伤,自行车报废。
则{{U}}{{/U}}。
A.丙的损失应由甲市政公司承担
B.丙的损失应由施工单位乙承担
C.丙应当对自己的损失自负其责
D.丙的损失应由施工单位乙承担,乙事后有权向市政公司追偿
A.
B.
C.√
D.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1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
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
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对于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采取推定过错责
任的归责原则,即若施工人能够有效地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法定警示义务(如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
意味着施工人主观上无过错,免除责任;否则,即推定为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施工人施工现
场前方50米处高悬一警示牌:“前方施工,危险,请绕行”,这意味着施工人已经尽到法定警示义务,故
施工人无过错,丙应当对自己的损失自负其责。故选C项。注意:即便施工人有过错,丙也不能向市政公
司主张侵权,因为在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施工人,而不是发包人或工
程所有人等。
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0,分数:30.00)
21.在民法中,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当事人{{U}}{{/U}}。
A.地位平等
B.法律适用平等
C.平等协商
D.意思自由
A.√
B.√
C.√
D.
平等原则的内容包括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保护平等和平等协商。意思自由属于自愿原则的内容。
注意:不要混淆各类原则的基本内容。为帮助考生复习,现将其他各项原则的基本内容简要概括。自愿原
则:真实意思的充分表达和排斥对意思表达的非法干涉;等价有偿原则:支付对价;诚实信用原则:诚实、
恪守信用。
22.下列选项中,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有{{U}}{{/U}}。
B.
C.
A.甲继承乙的遗产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B.甲因保管乙丢失的牛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C.甲因名誉受到侵害而与乙形成的侵权损害赔偿之债的法律关系
D.甲因占有其所有的房屋而与其他人形成的法律关系
A.√
D.√
继承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甲因保管乙丢失的牛而在甲、乙之间形成元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而债权
属于相对法律关系;名誉权作为人身权,属于绝对法律关系,但是因侵害名誉权形成的与特定的相对人之
间的损害赔偿之债属于相对法律关系;所有权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
23.下列选项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有{{U}}{{/U}}。
A.结婚登记
B.无因管理
C.侵权行为
A.
D.表见代理
B.√
C.√
D.
结婚登记因有双方结婚合意的意思表示,因此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事实行为;表见代理也要表现出
其意思,因此也不属于事实行为;而先占、生产、收益、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无因管理、作
为债权标的的给付行为,如交货、付款,以及创作作品、侵权行为等,由于不将其内心意思表示出来,因
此都属于事实行为。
24.从法人的类别上判定,养老院属于{{U}}{{/U}}。
A.
A.社团法人
B.财团法人
C.公益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
B.√
C.√
D.√
养老院以财产集合作为活动的依据,属于财团法人,而不是社团法人;养老院设立的目的是为公共利益;
养老院可以认为是一种社会团体。
25.下列选项中,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U}}{{/U}}。
A.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归还欠款
B.丙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丁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货物
C.戊向第三人巳表示,他会到期归还庚的欠款
D.辛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壬还债,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A.√
B.√
C.
D.
起诉、申请仲裁、调解、认诺、请求等都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但是撤诉、驳回起诉、向第三人的承诺不
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26.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不履行义务行为的有{{U}}{{/U}}。
A.
A.业主甲装修个人房屋时拆除承重墙的行为
B.业主乙以不乘坐电梯为由不交纳电梯维修费的行为
C.业主丙以冬季不在小区居住为由不交纳供暖费的行为
D.居住在建筑物顶层的业主丁在其居住的屋顶安装霓虹灯广告牌的行为
B.√
C.√
D.√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
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
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共有的范围包括:(1)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如支柱、屋顶、外墙或地下
室等。(2)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及附属物,如楼梯、消防设备、走廊、水塔、自来水管道等,以及仅为部分区
分所有人所共有的部分,如各层楼之间的楼板,仅属于相邻部分的所有人共有。(3)建筑物所占有的地基使
用权。(4)住宅小区的绿地、道路、公共设施、公益性活动场所、围墙、小区大门建筑、艺术装饰物以及公
用配套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除依法归属于国家或法人或个人所有外,原则上归住宅小区业主所有。A项
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个人所有部分,故应排除。
27.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有{{U}}{{/U}}。
A.公共汽车进入站台载客
B.商店明码标价出售商品
C.档案馆展出珍贵历史档案
D.悬赏广告
A.√
B.√
C.
D.√
档案馆展出珍贵历史档案、新产品发布会、橱窗展示样品、博物馆展出文物等,因不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
不能认定为要约。
28.下列选项中有关保证的表述,错误的有{{U}}{{/U}}。
A.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
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是永久性抗辩权
C.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绝对不能成为保证人
D.保证属于约定担保、人的担保方式
A.√
B.√
C.√
D.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属于延期抗辩权;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法人书面授权
的情况下可以成为保证人。
29.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婚姻情形的有{{U}}{{/U}}。
A.表兄妹通婚的
B.重婚的
C.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
D.属于旁系血亲的
A.√
B.√
C.
D.
表兄妹的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事实婚姻虽属于违
法婚姻,但是未必属于无效婚姻;一般而言,直系姻亲原则上不得结婚,但对于旁系血亲,只要他们之间
没有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则应当准予结婚。
30.公民甲娶妻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经出嫁,儿子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5年前不幸遇车祸
死亡。甲、乙均年老,无同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拒不赡养老人,并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要
依靠儿媳丁来供养。甲于200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4间。按照继承法,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的人是{{U}}
{{/U}}。
B.
A.乙
B.丙
C.丁
D.戊h
A.√
C.√
D.√
乙为甲的配偶,自然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丙数度虐待老人,情节恶劣,丧失继承权;丁承担了老
人生活的大部分费用,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戊代其父的地位享有代位继承权。
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30.00)
甲向乙借款人民币50万元,约定借期为2年,月息4%。乙因担心甲到期无力还
款,要求甲人担保。甲到自己的朋友丙做保证人,与乙签订了有担保条款的
借款合同,但合同中关于担保的条款仅规定“丙对甲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
2年后,甲未履行还款义务,乙即请求丙偿还借款本息,被丙以保证责任约定不
明为由予以拒绝。
请回答以下问题:(分数:15.00)
(1).丙是否有权拒绝乙的请求?(分数:3.7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丙无权拒绝乙的请求。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丙不能以保证合同约定不明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丙是否应对借款的利息承担保证责任?(分数:3.7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丙应对借款的利息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本案中,乙与丙在保证合同中
并没有约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对于没有约定保证担保范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
任,因此,丙当然要对借款的利息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甲和乙约定的借款利息高出银行同期贷款的10倍,则该借款合同的效力应如何确定?为什么?
(分数:3.7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该借款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根据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
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间借贷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
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此限度的利息不予保护。本案中,甲、乙之间约定的借款利
率高出银行同期贷款的10倍,这大大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因此,对于超过4倍以上的部分,法律不
予保护。)
(4).假定此借款合同并没有丙作为担保人,乙考虑到风险太大,便请某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见证,律师
在未调查的情况下出具了见证书。后乙发现甲根本未搞什么开发项目,知是受骗。甲因嫌疑被捕,所
骗50万元挥霍一空,无力返还。乙遂以律师见证不当为由将律师事务所作为被告诉至法院。此时,律师事
务所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分数:3.7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律师事务所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律师事务所
律师见证不当,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当判决律师事务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见证不当给乙造成
的损失。)
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担保法》第21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借款
利息的确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问题》有关自然人之间借款利息的约定限
制。本题知识点单一,较为容易作答。
王某是居住在美国的老华侨,年老后体弱多病,希望落叶归根,于是回到中国。
他希望由在中国的长子来扶养自己,并立有书面遗嘱希望自己的遗产由其亲人继
承。王某委托曾在美国留学的孙某代为回老家寻自己的亲人,并转告他的意思。
孙某回来后说,王家中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王某非常失望,孙某表示愿意扶养
王某,但需由其取得遗产。王某觉得孙某对自己还可以,而家中也没有了亲人,
于是与孙某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王某生前由孙某扶养照顾,死后其全部遗产归
孙某所有。三年后,王某在老家的妹妹的儿子辗转得知王某回到中国的消息,于
是前来认亲。王某见到自己的外甥后,知晓妹妹尚在世,非常高兴。一个月后,
王某向孙某提出不再履行协议。于是,孙某以王某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而王某
也主张撤销协议并要求孙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问:(分数:15.00)
(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分数:3.7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本案涉及如下民事法律关系:王某与其妹妹之问形成遗嘱继承法律关系,其中,王某是被继承
人,其妹妹是继承人;王某与孙某之间形成事务性委托法律关系,其中,王某是委托人,孙某是受托人;
王某与孙某之间形成遗赠扶养协议法律关系,其中,王某是受扶养人,孙某是扶养人。)
(2).王某与孙某达成的协议和其所立遗嘱的效力如何确定?为什么?(分数:3.7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王某与孙某之间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因为孙某未告知其亲人,并说其亲人
已经不在,因而欺骗了王某,而遗赠扶养协议是王某在受欺诈的情形下签订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欺
诈所签订的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如果王某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该遗赠扶养协
议归于无效,如果王某没有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该合同一直有效。如果王某依法撤销了该遗赠扶
养协议,王某与孙某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王某所立的书面遗嘱即为有效,因为书面遗嘱是王某生前
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且有合法的继承人(其妹妹)。如果王某没有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遗赠扶养协
议一直有效。根据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的原则,王某就应当履行协议。本案中,王某欲撤销遗赠
扶养协议,必须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欺诈的事实之日起1年内主张撤销权。王某在知道欺诈事由后1
个月内便主张了撤销权,因此,遗赠扶养协议归于无效,而书面遗嘱则因遗赠扶养协议被依法撤销而生效。)
(3).王某要求孙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分数: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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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王某要求孙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王某根本没有实际损失。缔约过失责任
是指一方当事人于缔约之际具有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而对他方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发生于缔约之际;一方当事人在缔约之际有过失;他方遭受损失,没有
损失,则没有损害赔偿;须一方损失与他方过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合同虽然被撤销,且孙某有
欺诈行为,但是王某并没有因此受到实际的损失,而且还得到孙某三年时间的照顾,王某也并没有不满意
之处,所以,王某主张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法院不应支持。)
(4).法院应如何认定民事责任的归属?为什么?(分数: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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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虽然合同被撤销,但是毕竟孙某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实施了三年的扶养行为,这应当被认
为是原合同的履行部分,而这部分履行虽然不是具体的财产,但是孙某却为此进行了支出,且遗赠扶养协
议已经被撤销,因此,孙某可以依照民法通则有关不当得利的规定要求王某返还财产。)
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42条(缔约过失责任)、第54条(可撤销合同)、第55条(撤销权
的行使及其行使期限);《继承法》第5条(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适用)、《民法通则》第92条(不
当得利)。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第一,遗赠扶养协议是否适用合同法调整?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方
法律行为,而双方法律行为就是合同,因此,遗赠扶养协议也就要受到合同法调整,故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须经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第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当事人在缔约之际有过失、有损失等要件,
但无过失有损失、有过失无损失、无过失无损失等都不能成立缔约过失责任,这一点要格外注意。
本文发布于:2022-07-28 06:38: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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