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职法律硕士《民法学》辅导民事权利

更新时间:2025-12-08 09:33:13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8日发
(作者:电话吸费)

2022年在职法律硕士《民法学》辅导:民事权

1.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学问产权

这是依据民法调整对象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直接表达某种物质利益的权利,包括

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等。

人身权是以人身所表达的利益为内容、与权利人的人身不行分别的权

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区分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法律意义在于:财产权可以在公平的民事主体

之间转让,而人身权中的人格权既是作为民事主体的必要条件,因此是不

能抛弃或转让的。

学问产权是民事主体对其通过制造性的劳动所获得的智力成果享有

的权利。它以精神财宝为主要内容,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性质。例

如,着作权的既享有署名权、修改权和发表权等人身性质的权利,又享有

获得酬劳、嘉奖等财产性质的权利。因此,学问产权不能简洁地划归财产

权或人身权的范畴。

2.支配权、恳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这是依据权利的作用不同所作的分类。

支配权是指对权利标的直接进展排他性支配的权利,其行使不需要他

人协作。如物权、人格权、身份权、学问产权等。

恳求权是权利主体享有的恳求他人为肯定行为或不为肯定行为的权

利。恳求权与支配权的不同在于,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进展直接支配,

只能恳求义务人协作。债权是典型的恳求权。

形成权是权利人仅凭自己单方行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

毁灭的一种权利,包括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等。形成权的特点在于,

依权利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会发生特定的法律效果。例如,在托付代理

关系中,只要托付人撤销托付就可以使托付关系毁灭,而不须征得受托人

的同意。

抗辩权是权利人所享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恳求权的权利,它的作用在

于阻挡对方恳求权的效力,典型形式有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担

心抗辩权、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等。例如,债务人可以因未到履行期限而

拒绝履行债务。

3.主权利、从权利

这是以权利的相互关系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主权利是指能够独立存在而不依靠于其他民事权利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则是以主权利为前提而存在的处于附属地位的权利。例如在有担保

的合同之债中,债权人享有的恳求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是主权

利,恳求担保义务人担当担保责任的权利则是从权利。区分主从权利

的法律意义在于:当主权利转移时从权利也随之转移;当主权利终止时,

从权利也随之终止。民法上称之为“从随主”原则。

案例12:

1990年某日,庞某因欲购置衣物,差20元钱,恰巧柳某在场,遂向

柳某借了20元现款。庞某的妻子徐某是某省农业银行工作人员,其所在

银行为推销有奖有息定期储蓄奖券,要求本单位职工每人必需推销200

元奖券,推销不出去就作为自己购置。庞某又他人借款200元,买回了

10张20元一张的奖券。数日后,庞某遇到柳某,便说:“我最近手里没

有现款,一时还不了欠你的20元钱,但我有为爱人推销的奖券,还你一

张奖券行不行?”柳某同意。庞某当即给柳一张奖券,双方债务结清,并

未商定任何其他条件。开奖时,柳某所持的这张奖券获头奖,奖金5000

元。庞某以该奖券给柳某抵债只是票面金额,所中奖金5000元应归其全

部为由起诉,恳求法院判令柳某退还5000元奖金。

本案当事人讼争的有奖有息定期储蓄奖券,是一种无记名的有价证券,

包含着三项权利内容:支付本金、支付利息、假如中奖还须另按商定的中

奖方法支付奖金。该奖券被庞某用来抵债,其全部权(主权利)发生了转移。

由于双方没有特殊商定奖券所包含的权利内容是全部转移,还是局部转移,

所以,依物权转移原则,应当理解为全部转移。柳某不仅取得了奖券的全

部权,也取得了附随在奖券上的全部债权(从权利),有权获得奖券到期时

支付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所获得的全部奖金。

二、民事权利的爱护和限制

1.民事权利的爱护

(1)自我爱护:权利主体在法定范围内实行各种手段来爱护自己的权

利不受侵害,也称为私力救济,如正值防卫和紧急避险。

(2)国家爱护: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爱护民事权利,又称公力救济。其

目的在于:

①确认之诉:对有争议的民事权利依法予以确认,如确认房屋产权的

归属;

②给付之诉: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强制其履行义务,对于不法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③形成之诉:对恳求法院变更或毁灭现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展依

法裁判,如恳求分割共有财产等。

2.民事权利的限制

(1)原则:权利行使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特殊限制:

①通过给予他人特定权利的方法来限制权利人权利的行使。

例子:通过规定邻人的相邻权来限制不动产全部权或使用权的行使;

通过规定其他人合理使用作品的权利来限制着作权的行使。

②通过要求权利人负担特定义务的方式来限制权利的行使。

例子:规定耕地使用人在行使耕地使用权的同时,负有不得荒废耕地

或将耕地擅自改为非耕地的义务。

权利的行使假如超越了上述法律的限制,则构成权利的滥用。对此,

权利人必需担当肯定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排解阻碍,甚至权利可能

被依法剥夺。

例子:《土地治理法》第19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人不按批准用途使

用土地,或者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土地治理部

门得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

三、民事义务的分类

依义务人行为的方式不同,分为乐观义务和消极义务。

乐观义务要求民事主体必需为肯定的行为,大局部民事义务都属此类。

例子:在买卖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无论是供应货物还是支付价款,

都是乐观的作为。

消极义务则是要求义务人必需不为肯定的行为。

例子:公司董事解职后不得从事与原公司业务一样业务的竞业制止义

自然人是指因诞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是相对于法人而言的民

事主体。

公民是指具有某一特定国家国籍的自然人。自然人的概念要比公民广,

包括内国公民、外国公民以及无国籍人。不过在我国《民法通则》中,两

者在同一意义上来使用。

《民法通则》第8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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