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早提出意思自治原则的是(杜摩兰)
2、国际私法的间接调整方法是通过借助下列哪项而实现的(冲突规范)。
3、当事人往往因宗教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婚姻法,从而也可能产生法律冲突,这种法
律冲突被称为(人际法律冲突)
4、国际私法有以下四种法源,属于中国国际私法最主要渊源的是(国内立法)。
5、在国际私法所包含的各类规范中,占主要地位的是(冲突规范)。
6、我国现在形成多少不同的法域(4个)。
7、一国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在审理涉处民事案件时专门适用的程序规范是(国
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
8、各国对国际私法的称谓不同,大陆法系各国一般称之为(国际私法)。
9、在讲到什么是国际私法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时,这种关系的主体的一方或双
方为外国自然人或法人;这种的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完
成的行为;这种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
10、甲乙两国在其订立的解决发商事法律冲突的协定中规定:“离婚适用受理
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该种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是属于(间接调整法律
伯方法,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冲突规范)
11、国际私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12、规定外国人在内国可以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的规范(外国人民
事法律地位规范)。
13、(判例)不是中国国际私法渊源。
14、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保护弱方当事人利益
原则。
15、(当事人要求适用外国法)不是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16、最行使用法律冲突这一名称的是(罗凳伯格)。
17、国际私法规范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统一实体规
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规范。
18、法律冲突依其性质为标准可分为:时际法律冲突,人际法律冲突,区际
法律冲突。
19、国际私法的渊源在我国主要包括:国内立法,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20、欧洲最早在国内法中规定冲突规则的当数: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21、早期国际私法国内立法对欧洲发生过最大影响的是1804年〈法国民法典〉。
22、最早以单行法形式规定冲突法的是1896年〈德国民法施行法〉。
23、目前国际上最主要的统一国际私法的常设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是(海牙国
际司法会议)。
24、意大利法则区别说是代表人物为(巴托鲁斯)。
25、“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这
样典型的冲突规范是我国(唐代)的法律规定的。
26、国际礼让说的代表人物为(胡伯)。
27、最早提出依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法律的选择的是(萨维尼)。
28、既得权说的代表人物是(戴西)。
29、本地法说的代表人物为(库克)。
30、目前国际上从事统一私法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是(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国际
协会)。
31、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代表人物是(萨维尼)。
32、意思自治说的代表人物为(杜摩兰)。
33、政府利益分析说的代表人物为(柯里)。
34、萨维尼创立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出现在他在1849年出版的《现代罗马
法体系》。
35、14世纪以来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方面产生了许多著名的学说,主要有:
法则区别说,国际礼让说,法律关系本座说,既得权说。
36、胡伯著名的三原则有:主权者的法律只在其境内行使并约束其臣民,但
在则无效;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都可视为该主权者的臣民;根据礼让每
一个国家的一已在本国实施,行使主权权力者也应该让其在内国境内保持效
力只要这样做不至损害到后者。
37、连阴雨私法统一化的国际组织主要有: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美洲国家组
织国际私法会议,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国际协会,国际
商会。
38、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律的规定属于典型的(单边冲
突规范)。
39、属人法一般用来解决(人的身份能力)。
40、行为地法起源于(场所支配行为原则)。
41、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条冲突法规范属于典型的(双
边冲突法规范)。
42、离婚之请求,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
之的规定属于(重叠冲突规范)。
43、从内容上讲任何一个双边冲突问题范围都可以分解为两个对立的(单边
冲突规范)。
44、继承受死者死亡时的惯常居所地国家的法律支配,只要他那时也是该国
的公民这一冲突规范属于(有条件或有限制的双边冲突规范)。
45、对双边冲突规范的连续点理解(一个连结点)
46、经冲突规范指定用来具体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特定国家
或特定法域的那个法律,在国际私法上称为(准据法)。
47、船舶、航空器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通常的法律适用原则是(旗国法)。
48、国家认为对某些涉外民事关系从严掌握常采用(重叠性冲突规范)。
49、重叠性冲突规范中所规定的必须重叠适用的两个准据法中,有一个是(法院地
法)。
50、最早提出依法律的性质决定法律的选择的是(巴托鲁斯)。
51、极力反对传统冲突法而主张依政府利益分析方法选择法律的是(柯里)。
52、在1932-1934年间首先提出先决问题的是(德国的梅希奥和汪格尔)。
53、冲突规范的结构包括:范围,系属。
54、下列发客观连续点的是:国籍、营业地、法院地。
55、先决问题的准据法一般主张适用:法院地法的冲突规则予以确定,援用主要问
题准据法所属国的冲突规则予以确定。
(第三章完)
1、对于识别的正确理解应为(是解决援用哪一冲突规范的前提)。
2、我国对待反致的态度是(拒绝)。
3、《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
民共和国的公共利益是有关公共秩序立法方式的(直接限制的方法)。
4、对公共秩序采取间接限制立法方式时,有关规定往往采用何种冲突规范的形式(单
边冲突规范)。
5、在我国,因公共秩序排除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后应适用(我国法律)。
6、自1878年福果案后,下列哪种制度在法国叛例中确定下来(反致)。
7、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其实现方式一般是(制造或改变连结点)。
8、分析法学与比较法说主张识别依据(各国法律中的共同概念)。
9、(公共秩序保留)这项制度被称为国际私法中的“安全阀”。
10、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则指引乙国法律作为准据法时认
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根据乙国冲突法却应适用丙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结果甲
国法院根据丙国的褓法审理该涉外民事案件,这种情况称为(转致)。
11、甲国汽车制造商A将其产品出口到乙国,乙国公民B从进口商C处购得一辆汽车。
由于汽车设计存在缺陷而使B受伤。B以A违约提起诉讼,乙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
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的此行为属于
国际私法领域中的(识别)。
12、在国际领域里,公共秩序的作用在于(限制或排斥外国法的适用)。
13、在反致问题上,英国有一个为其他国家都不采用的独特法律制度,这就是所谓的
(双重反致)。
14、国际私法中反映法律规避原理的著名案件是(1878年鲍富莱蒙诉比贝斯科案)。
15、各国有关公共秩序的规定方式有(直接限制、间接限制、合并限制)。
16、我国法律规定的查明外国法内容的途径有(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中外法律专
家提供;3、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4、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5、由我国订立司
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17、识别的依据主要有(1、法院地法说;2、准据法说;3、分析法学与比较法说;4、
个案识别说;5、功能识别说)。
18、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3条第1款规定:“有关警察与公共治安的法律,对于
居住于法国境内的居民均有强行力。”这一规定属于公共秩序保留立法中的(间接限制
的规定方式)。
第五章
1、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被各国广泛采用的有关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制度是(国民待
遇制度)。
2、一个人既具有内国国籍,又具有外国国籍地,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多主张(内国国籍
优先)。
3、对外国法人国籍的规定,我国采取(注册登记地国说)。
4、我国目前对内国法人的国籍采取(法人成立地和准据法说)。
5、目前对失踪或死亡宣传的管辖权问题大多数国家采用的做法是(原则上由其国籍国
管辖,但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也可由其住所或居所国管辖)。
6、《民不通则》规定法人的住所依(管理中心所在地说(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说))。
7、外国人在我国不能享有的民事权利是(担任船长及引水员的权利)。
8、我国《民法通则》第1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其民事行为能
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9、我国对外国法人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认许采用(特别认许程序)。
10、对于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是(当事人的属人法)。
11、首先确定依人国籍决定属人法这一原则的法典是(1804年《法国民法典》)。
12、一国把不给予本国或其他外国自然人或法人的限制性规定专门适用特定国家的自
然人或法人,或者把给予本国或其他外国自然人或法人的某些优惠或权利不给予特定
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这是(歧视待遇原则)。
13、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公司法
人的住所地应当是(法人的主要办事木机构所在地)。
14、依《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若干意见》,在人住所不明或不
能确定时,其住所应当是(经常居住地)。
15、一国国籍法规定,凡本国人所生子女具有父母之国籍。这种规定属于国籍立法中
的(血统主义)。
16、不属于最惠国待遇通常适用的范围有(1、一国给予邻国的特权与优惠;2、边境
贸易和运输方面的特权与优惠;3、有特殊的历史、政治、经济关系的国家间形成的特
定地区的特权与优惠;4、经济集团内部各成员国互相给予对方的特权与优惠。)。
17、目前外国人在我国依法享有的权利有(1、人身不可侵犯;2、亲属权;3、继承权;
4、劳动权;5、智力成果权;6、经营工商企业、开发自然资源和从事服务贸易的权利;
7、外国人还可以取得土地的长期租赁使用权;8、司法保护权)。
18、在我国,不允许外国人担任和从事的工作和部门有(国家机要部门、国家其他行
政机关工作人员、船长、引水员、或飞行员)。
第六章
1、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一般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2、在物权关系法律适用上,主张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是从
(19世纪开始的)。
3、物之所在地法不适用于(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
4、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动产的租赁关系应适用(出租人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5、《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6、《世界版权公约》规定,作品的保护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
(25年)。
7、可以申请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有(仅限于《巴黎公约》成员
国)。
8、《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的申
请人给予优先权,该优先权期限为(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
标为6个月)。
9、《专利合作条约》主要规定了(专利的国际申请程序)。
10、可以申请加入《专利合作条约》的是(仅限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的成员国)。
11、依我国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的民事关系有(不动产
的所有权、不动产的租赁、不动产的使用、不动产的买卖)。
12、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中,我国参加的有(《巴黎公约》、《伯欠尼公约》、
《世界版权公约》、《专利合作条约》、《马德里协定》)。
13、对于物权关系最初提出不动产物权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动产物权则依当
事人属人法的学者是(巴托鲁斯)。
14、关于国有化的赔偿,目前国际上所承认的原则是(适当和合理的补偿)。
15、关于知识产权争议的管辖一般均为(专属管辖)。
16、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于(1867年)。
17、破产程序问题一般应适用(破产宣告国法)。
第七章
1、最早在立法将自治原则提到处理合同准据法首要原则的地位的是(1865年《意
大利民法典》)。
2、根据各国立法和实践,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所选择的法律应是一国的(实
体法)。
3、合同准据法选择的补充原则是(最密切联系说)。
4、在法国确立了缔约能力只要依行为地法为有行为能力,即应认其为有和为能
力的著名判例是(李查蒂案)。
5、《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确定合同国际性的标志是(当事人的营业
所)。
6、调整我国与有关国家间铁路货物运输的主要国际条约是(1951年的《国际铁
路货物联运协定》)。
7、对于消费合同的当事人未作法律选择时一些国家规定适用(消费者惯常居所
地法)。
8、所谓侵权行为自体法主要是指(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9、对于航空器内部发生的侵权行为目前多主张适用(航空器登记国法)。
1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不适用于以下的销售(1、电力、船
舶、飞机;2、仅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3、经由拍卖的货物;4、来
料加工合同和劳务合同;5、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
11、根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应适用买方
营业地国法律(1、合同在该国谈判和签订;2、合同约定卖方应在该国履行其
义务;3、合同主要是买方提出的条件通过投标而缔结的;)。
12、早在意大利法则区别说时代就提出对合同的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的主
张的是(巴托鲁斯)。
13、提出“特征履行说”的国家是(瑞士)。
14、起初,对于合同是否已有效订立所受支配的规则主要是(场所支配行为原
则)。
15、特征履行说的创立人是(施尼泽)。
16、目前调整提单的最为重要的公约是(1924年《关于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
则的国际公约》)。
第八章
1、《民法通则》规定,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2、我国法律规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3、《民法通则》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4、我国处理涉外监护法律适用问题的一般原则是适用(被监护人本国法)。
5、根据我国法律,离婚以及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当事人
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6、我国在遗产继承方面采取(区别制)。
7、《民法通则》规定,遗产的法宝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
8、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对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采用(同一制)。
9、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
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中国法律处理)。
10、在我国,判断某项遗产是否不涉外无人继承财产,应该适用(继承关系的
准据法)。
11、准正的方式主要有(认领、父母事后婚姻、国家行为)。
1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因素有(1、被扶养
人和扶养人的住所、国籍;2、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
13、我国法律规定,收养适用(中国收养法和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国法)。
14、1961年《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规定,不动产遗嘱的有效方式必须
符合(财产所在地法)。
15、区别制又称分割制,最早是由(巴欠特)提出。
16、动产和不动产继承概依死者的属人法这条古老的冲突规范,渊源于(古代
罗马法的普遍继承)。
17、对于扶养的法律适用,晚近的立法趋势是(被扶养人属人法)。
第九章
1、调整外国人民事诉讼法地位的一般原则是(国民待遇原则)。
2、原则上外国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同外国人的实体民事权利能力一样应适用(属
人法)。
3、在确定外国人诉讼行为能力的问题上,起控制作用的法律是(法院地法)。
4、外国当事人在我国境内需要诉讼需要委托先是的必须委托(中国律师)。
5、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外国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诉讼文书,但不
能违反中国法律,而且(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6、对涉外继承诉讼一般行使管辖权的依据为(财产所在地法院)。
7、我国对涉外民事诉讼文书公告送达的期限为(6个月)。
8、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我国境内没有依据的被告提出答辩的期间、当
事人上诉的期间以及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的期间均为(30天)。
9、我国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经纠纷是(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不动产
所在地在中国境内的;2、在中国的港口作业中因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3、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被继承人死亡时依据地或主要遗产所在于在中国境
内的)。
10、(请求书方式)是国际民事司法协助的行为。
11、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1、国家主权原则;2平等互惠原则;3、遵
守国际条约、尊重国惯例的原则;4、国发待遇原则;5、便利当事和法院原则。)
12、国家豁免又称主权豁免,其主要内容包括(1、司法管辖豁免;2、诉讼程
序豁免;3、强制执行豁免)。
13、外国人诉讼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的解决一般应适用(属人法)。
14、1812年美国法院对“交易号”船舶案的判决、1880年英国法院对“比利时
国会号”邮轮案的判决都是关于(绝对豁免主义)的著名案例。
15、目前我国对域外送达主要是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16、1976年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是关于(限制豁免主义)很具影响的国内
立法。
17、外国人委托律师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代理人,一般认为应委托(法院地国
的律师)。
第十章
1、国际上成立最早、影响较大的常设仲裁机构是(1892年伦敦仲裁院)。
2、仲裁褓问题的准据法首先应是(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3、解决投资争议的国际中心属于(国际性质的专业常设仲裁机构)。
4、国际仲裁得以发生的根本依据是(仲裁协议)。
5、在国际仲裁中,对于仲裁程序虽允许当事人自主选择,但最终起制约或支配
作用的还有(仲裁地法)。
6、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凡当事人同意将其
争议提出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均视为当事人已同意按照(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7、我国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从性质上讲属于(民间性常设仲裁机构)。
8、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的对象仅限于(一方为国家,另一方为他国国民之间
的投资争议)。
9、在当事人没有协议的情况下,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主要应法律是(仲裁地法)。
10、在我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总部设在北京。总会和分会的区别在
于(受理和审理案件的地点和开庭地点不同)。
11、国际性的常设仲裁机构都有(国际商会仲裁院、华盛顿解决投资争议国际
中心)。
12、根据我国加入《承认与执行外车仲裁裁决公约》所作保留声明,所谓的契
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关系主要包括(合资经营、工程承包、财产租赁、保险)。
13、目前有关国际商事仲裁最重要的一部车队是(1958年《关于承认与执行外
国仲裁裁决的纽约公约》)。
14、常设仲裁机构最早出现于(19世纪)。
15、《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书的时间
应在案件审理终结之日起(45天内)。
16、中国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的时间是(1986年)。
17、申请在我国承认和执行的外国仲裁裁决应当仅限于(1987年4月22日〈纽
约公约〉对我国生效后作出的裁决)。
本文发布于:2022-08-01 21:03: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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