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破产企业管理人)

更新时间:2025-12-22 02:30:1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日发
(作者:工资扣税计算公式)

法律服务合同

客户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北京XX律师事务所

住所:X

:X

电话:X

传真:X

负责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

甲乙双方现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

1.1经双方协商,屮方委托乙方担任屮方企业破产管理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

律服务,乙方亦同意接受委托,依照本合同及律师执业准则向屮方提供法律服务。

1.2屮方同意乙方委派__________律师作为服务团队负责律师,并指派其他律师

共同对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如该负责律师因故无法负责屮方委托之事务,乙

方应立即指派其他律师代替该负责律师。

1.3双方确认,乙方于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1.3.1查阅、摘抄、复制破产案件相关材料;

1.3.2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相关材料;

1.3.3调查债务人及其股东、子公司、分公司的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1.3.4决定债务人内部管理事务;

1.3.5管理债务人日常和其他必要开支的管理;

1.3.6行使撤销权;

1.3.7追回他人有法律规定情形而取得的债务人财产;

1.3.8要求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1.3.9追回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

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

1.3.10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1.3.11通过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卖方交付在途货物;

1.3.12审查决定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1.3.13接受、统计并审查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1.3.14编制债权表;

1.3.15统计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及其他劳动保险等费用,列出清单并予以公

示;

1.3.16决定企业停止或继续经营;

1.3.17出席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债权人询问;

1.3.18制定破产企业重整计划草案;

1.3.19可引入战略投资人,起草与战略投资人合作的相关协议及文件;

1.3.20监督获得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的执行;

1.3.21参与破产企业清算;

1.3.22拟订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并将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

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1.3.23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1.3.24拟订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并将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

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1.3.25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1.3.26提存附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的债权;提存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

配额;提存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的分配额;

1.3.27制定职工补偿安置预案;

1.3.28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并将经债权人会议通

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法院;

1.3.29执行经法院裁定批准的分配方案;

1.3.30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报告;

1.3.31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1.3.32向破产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1.3.33继续参加依然存在的诉讼或仲裁,直至完成诉讼或仲裁程序;

1.3.34参与破产企业和解;

1.3.35其他与本项口相关的法律服务工作。

第二条法律服务费用

2.1因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甲方应付乙方的法律服务费用总额为

¥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2.2法律服务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2.2.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

写人民币元整);

2.2.2.....

元(大

2.3乙方律师受中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等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

2.4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开户名:X

账号:X

开户行:X

2.5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之日起十日内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应按照

税务机关开票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纳税人识别号(不得简写)、法定地址、

日常、开户银行全称及其账号。

第三条甲方保证与承诺

3.1甲方应当向乙方充分披露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文件、

证据、联系人及。除非另有书面指示,屮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

件、证据均应为复印件或复制品,原件应由甲方妥善保管。

3.2屮方应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所提供的资料、

文件、证据均真实可靠,复印件及复制品与其原件完全一致。甲方保证未向

乙方隐瞒、虚构或遗漏任何事实。

3.3屮方应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和条件。

3.4中方应理解并尊重乙方的执业准则和习惯。在需要乙方律师处理有关事务时,

除非突发事件,否则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安排。

3.5中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法律意

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错误地运用法律等失

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3.6中方应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第四条乙方保证与承诺

4.1乙方应指派专业胜任的律师处理中方委托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中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4.2在甲方提前合理时间通知的情况下,应根据甲方的通知按时处理甲方委托之事

项。如系紧急事件,乙方应根据屮方的通知,在可能的第一时间赶赴指定地

点处理甲方委托之事项。

4.3乙方应依照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经验,为屮方提供稳健、谨慎

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4.4乙方律师在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

的咨询意见,但因履行法定义务或根据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要求提供的不

受此限。

4.5甲方支付的法律服务费用均由乙方统一收取,乙方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

报酬。

4.6遵守其他基于诚信义务而产生的合同义务。

第五条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

5.1双方各自向对方承诺,对在其合作过程当中所接触与了解或经对方披露的

该方的商业机密、业务计划、客户名单与状况、内部组织等情况予以保密,未

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或透露。但因履行法定披露义

务或根据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者不受此限。

5.2中方应尊重乙方律师的劳动成果。甲方确认乙方律师为完成委托事项所起

草之所有文件的著作权均属乙方所有,屮方仅为本合同目的使用,但乙方在

行使其著作权时不得侵犯甲方的合法权利。

5.3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和其他有关文件用于非经双方同

意的其它任何目的。

第六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6.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2.1未经屮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屮方法律顾问负责律师的;

6.2.2因乙方委派的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3.1屮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和执

业纪律的;

6.3.2屮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6.3.3屮方逾期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如屮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则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

提供法律服务;屮方无正当理山逾期支付法律服务费用,每日按迟延支付金

额的千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律师费用超

过【】日,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中方追索其应付费用。

7.2如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失误导致屮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在甲方已支

付的律师费用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3如中方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法律服务费用;如乙方无故终

止本合同,乙方退还自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止的法律服务费用。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中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三十日不能解决的或一

方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

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屮乙双方

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

9.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可以通

过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进行,均可以通过本合同首页载

明的地址、传真、、电话送达。

9.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

邮当日视为送达;以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

9.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

子信箱,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变更信息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的或对方在收到书

面通知询,对方按原信息送达的,视为对方已完成送达,因此造成信息变更

方的不便和损失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各自义务时止。

10.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

北京X

律师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署时间:年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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