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研究中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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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研究中的热点问题
一、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概述
2011年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
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国的法
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
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
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1、民商法法律体系
(1)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
承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等
(2)商法:《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信托法》《保险法》《票据法》、《海
商法》等等
2、民商法制度
(1)民法制度:民法总论、物权法法律制度、债权法律制度、婚姻法律制度、继
承法律制度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2)商法制度:商主体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商行为法律
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信托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海商法律
制度)
二、民商法律热点问题
(一)民法总论方面
1、民法思想
(1)回顾总结中国民法学这30年的发展的经验和教训。30年来民法学经历了
生死存亡的大争论时期;主流观点认为民法30年,我们的成功在于自由观念的引
进。
(2)民法学研究分为三种。一种是政治家的态度、立场,即政策性民法学。二
是从技术角度考虑的专家型立场,这会产生技术性民法学。三是学者的立场,即
思想性的民法学。
(3)未来中国民法的走向
未来中国民法性格或者说它的特,中国民法要不要回归伦理的问题
民法和伦理或与社会道德关系问题
民法以人为中心还是财产为中心
民法和宪法的关系问题
现代财产法的基础理论重构--就是要超越德国法严格的物债二分体系;财产
和物的逻辑界定;
民法与刑法等部门法的关系,例如,不当得利与盗窃的区别
2、民法典方面的问题
(1)民法典和中国特的问题
我们学术不成熟,不要把民法典看太重
(2)关于民法典的体系。
三个问题是:体系的意义,民法典的内容,如何编撰法典。
三个焦点是:人格权,知识产权,侵权法。
知识产权、无体物在民法典中位置的问题
(2)关于民法典的总则
(3)民法典是“立”还是“编”,涉及到民法典的“制定”还是“编纂”的问
题
(4)民事主体的问题
a民法通则规定的基本原则应该是适用于物权法所有的主体
c关于民事主体的设计问题——两元制还是三元制
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
关于法人制度定位的问题
(5)关于法律行为
a法律行为这个概念要不要
b法律行为制度怎么构建
c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问题
2、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
民商分立和统一
商事通则
3、民法研究方法
民法的解释学
民法的类推适用
民法的类型化
民法的体系化
(二)物权法法律制度
有关物权法实施过程中若干具体制度的理解和适用问题
农村土地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中妇女权益保护研究
农村土地流转下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
宅基地问题;
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
水域、滩涂养殖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其他方式”研究
林权改革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自然资源的物权与流转问题。
城市中的土地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适用中的问题
关于公共利益的界定这个话题
关于拆迁的程序问题;关于拆迁和征收相关其他问题;
补偿标准的问题;
城市住宅小区法律问题研究
房地产法律问题研究
物权法登记制度
登记机关的审查义务
登记机关错误登记的赔偿问题
地役权法律适用研究
空间权
占有方面的问题,例如占有的赔偿问题
应收款债权担保研究
(三)侵权法律制度
主要是侵权责任法实施中的问题
侵权法救济和在整个国家法律救济中是怎样的一个地位
侵权法的功能问题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的有关医疗损害赔偿的规定
侵权责任法条文中的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
死亡赔偿金与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三者的关系问题
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
大规模侵权问题
网络侵权问题
网络隐私保护问题
对于抛物致人损害的内容;高空抛置物问题通过基金来分散风险
监护人责任归责原责问题
电动车肇事问题
侵权行为的类型化问题
产品召回责任问题
(四)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法理论中的重大问题均与探讨或解决,主要是适用中的一些问题。
但是有几个问题值得探讨
合同解除问题
缔约过失赔偿中间接损失
违约金过高过低的问题
格式条款问题,例如合同法第40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
十三条规定情形的,1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
1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合同法司法解释中的规定的具体化,例如《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合
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如何
区分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如何对效力性强制行规定进行类型
化?
(五)商法总论
我国商事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传统的商事立法体系、营业、商主体、商行为等理论问题,
营业转让、商事登记、商主体的判断标准等具体的制度问题。
商事立法体系、商事审判理念和商法的适用范围等问题展开。
1商法适用问题
2关于商法的体系问题
3关于商法思维和商法理念的问题
(六)公司法
1、公司的本质问题
对公司合同理论
公司的社会责任
2、公司自治与强制的关系
自治、关于公司章程的地位和有效性
公司法中任意性规定和强制行规定;
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效力;对于任意性法律规范的适用及其拘束力,
3、公司中利益平衡:
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平衡:(股东的诚信义务)中小股东权利保护中的几个
制度,知情权、异议权、提议股东召开股东会的权利如何实现?
股东利益与债权人的利益平衡: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实施(构成要件、诉讼)公
司法第20条规定的,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格否认
4、公司法实践中的一些问题:
股东权的确认(隐名股东、名义股东)和股东权的转让;
公司解散和清算;
股东代表诉讼
公司承包经营模式;
公司捐赠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应当建立公司慈善捐赠信息的强制性披露制度
非上市公众公司法律问题研究
国有股权行使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法律制度研究2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
金融控股公司指"在同一控制权下,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
股份公司类别股份制度研究3
(七)证券法、信托法
金融产品交易法的制定
金融监管模式的重新思考
金融消费者概念的提出
新型证券违法行为
股指期货法律问题
涉外证券法法律问题
间接持有制中跨国证券交易的冲突规则问题
企业境内上市与境内股东权保护研究
上市公司交叉持股法律规制问题
无纸化证券的持有与所有法律问题;能否将证券权利做为物权和债券之外额第三
权利
证券交易印花税
2信托制度——商事信托在立法、监管和司法审判中的种种冲突
即我国大陆法系下移植英美法系法律制度的法律适用问题
信托财产的双重属性、信托财产的性质
受益人权利的保护
受托人民事责任
公益信托问题
(八)保险法
民二庭庭长宋晓明介绍说,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保险
纠纷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2005年受理14465件,2010年增加到59747件。
在各类保险纠纷案件中,主要涉及保证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保险以及
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四大类,其中机动车辆保险的比重最高,保险争议的焦点主要
集中在免责条款的适用范围、保险人是否履行了明确的说明义务、投保人是否履
行了如实告知义务。
包括保险合同的成立、条款的解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分配、行业规则的适
用等。
关于巨灾保险问题
责任保险问题
保险公司的治理机构问题
存款保险问题
保险公司的破产与退出问题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务,同时每类业务的资本要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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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类别股份,是指因认购股份时间、价格不同,认购者身份不同,交易场所不同,而在流通性、价格、
权利及义务上有所不同的股份。一项涉及类别股东权益的议案,一般需本类别股东及其他类别股东分别审
议,并获得各自的绝对多数同意才能通过。
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条款的效力
保险格式条款无效问题4
保险理赔中近因原则的把握和应用问题;
保险法的因果关系的认定与司法推理
合理期待原则
(九)破产法、票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8月27日通过,2007年6月1日
施行。主要是实施中的一些问题:
金融企业破产问题
关联企业破产问题
破产管理人的地位研究
破产管理人制度——代理制度、委托制度、信托制度解释
破产保全问题
破产撤销权制度
破产债权问题
破产责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于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以规范票据行为,保护票据权利为宗旨,为促进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法
律保障.历经十年,随着经济以及票据业务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各种新的支付结
算方式不断出现,《票据法》逐步显露出其不适应性.十年以来,《票据法》仅在
2004年配合行政法的修改做了微小的改动.近年来,专家学者不断提出修改建
议及意见,力促票据法的修改和完善.
票据法修改研究
票据的概念问题
2票据无因性原则5
3背书连续性的认定问题
4融通票据制度
5票据法相关问题研究——空白票据问题
6无对价抗辩问题
4保险法第19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
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二)排除投保人、被投保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
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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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
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本文发布于:2022-08-02 15:29: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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