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0301法学(2009年)
本一级学科在全国高校中具有“博士一级”授权的单位共11个,本次参评
10个;具有“博士点”授权的单位共23个,本次参评14个;还有7个具有“硕
士一级”授权和16个具有“硕士点”授权的单位也参加了本次评估。参评高校共
47所。
学校代码及名称
10002中国人民大学
10053中国政法大学
10001北京大学
10486武汉大学
10183吉林大学
10003清华大学
10276华东政法大学
10384厦门大学
1052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0248上海交通大学
10335浙江大学
100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0319南京师范大学
1004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10246复旦大学
10284南京大学
10610四川大学
10726西北政法大学
10034中央财经大学
10055南开大学
10212黑龙江大学
10285苏州大学
10423中国海洋大学
10459郑州大学
10487华中科技大学
10611重庆大学
10730兰州大学
80000中共中央党校
10030北京外国语大学
10140辽宁大学
10272上海财经大学
10286东南大学
10561华南理工大学
10010北京化工大学3463
2964
1965
1866
1467
整体水平
排名
1
2
3
5
6
8
10
12
得分
90
84
79
73
72
71
69
68
10079华北电力大学
10247同济大学
10421江西财经大学
10593广西大学
10619西南科技大学
10651西南财经大学
10699西北工业大学
10736西北师范大学
10327南京财经大学
10475河南大学
10491中国地质大学
10497武汉理工大学
10657贵州大学
4362
2010年法学专业研究生学校排名
A++:1中国人民大学2北京大学3武汉大学
A+:4中国政法大学5清华大学6吉林大学7
复旦大学
A:8厦门大学9中山大学10西南政法大学11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
12浙江大学13南京大学14南开大学15华东政法大学16华
中师范大学
B+:17山东大学18北京师范大学19南京师范大学20华东师范大
学21暨南大学
22云南大学23中央民族大学24苏州大学25四川大
学26湘潭大学
27外交学院28华中科技大学29华南师范大
学30上海交通大学
B:31湖南师范大学32湖南大学33东北师范大学34兰州大
学35首都师范大学
36西北政法大学37上海大学38广西民族大学39中南民族大
学40湖北大学
41辽宁大学42西南财经大学43天津师范大学44黑龙江大
学45烟台大学
46河南大学47山西大学48深圳大学49对外经济贸易大
学50陕西师范大学
51河北大学
C+:52安徽大学53重庆大学54扬州大学55福建师范大
学56中南大学
57郑州大学58广西师范大学59中国人民公安
大学
四川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知识产权法招生简章法学在职研究生
四川大学法学院根据法学硕士教学需要,四川大学法学院现设有法学理论、宪
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环境资源法等8个硕士研
究方向,另设有诉讼法学博士研究方向1个。法学硕士教育中心主要依托于法学院,
充分发挥四川大学百年老校、法学教育历史悠久、社会认可度高、社会资源广泛等
优势,努力为广大法学硕士搭建起一个具有深刻人文底蕴、浓厚的法学氛围、丰富
社会资源的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实践平台。
一、学习目的
四川大学在职研究生通过系统、严格、科学的课程学习与考核,提高学员法律
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法学在职研究生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满足行政机关、司法机
关、集团公司企业以及律师业务等的需求。
二、专业方向:知识产权法方向
三、开设课程
英语、法律思想研究、公法案例研究、民商法学、中外民事诉讼法学、中外刑
事诉讼法学、刑法学、犯罪学、证据学、经济法学、国际商法、房地产法、破产法、
比较民商法、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财税法、国际经济法(WTO法律规则)、企
业法律实务、律师实务、法律诊所教育、资本市场风险管理、投融资管理、企业战
略管理、企业运营管理等。
四、师资介绍
资深教授授课:
左卫民教授,法学博士,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
龙宗智教授,法学博士,现任四川大学985工程法学创新平台首席科学家、教
授、博士生导师。
周伟法学博士,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宪法、反歧视法、比
较行政法。
汪太贤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法学基本理论、法治理
论、宪政理论与制度。
杨翠柏教授,博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四
川大学“985工程”“南亚与中国藏区”创新研究基地学术带头人。
杨泉明教授,法学硕士,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王建平教授,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李轩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研究方向:诉讼法学,司法制度。
史树林中央财经大学财经法律研究所副所长,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央财
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金融法、公司企业法、WTO法
律规则。
甘功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财政学专业财税法方
向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法。
另聘请法大、北大、人大、全国人大、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等专家学者、著
名律师、金融高管、企业高管兼课。
五、颁发证书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查合格后,颁发“四川大学法学硕士课
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符合申硕条件,通过课程考核、全国水平考试及论文答辩后,颁发四川大学
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六、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
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大专(含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报名程序
1、北京及周边地区学员,亲自到川大法学硕士北京教学中心报名,填写资格审
查表,提交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寸、2寸免冠照片各5张;
2、交报名费和资格审查费500元;
3、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并通知缴纳学费;
4、正式注册后填写在职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及学员卡。
八、学习方式
1、开学时间:12月底(注:开课时间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2、上课方式:每月1-2个周末,周六日全天上或节假日集中面授。
3、学制:1.5年
4、课程班学费:1.8万元,一次性交清。(注: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
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不包括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九、特优势:
1、根据《研究生培训方案》和《全国统考大纲》设置教案,达成学术与应试双
过关;
2、开辟法学和金融学、管理学相结合的课程方案,侧重培养具有坚实理论基础
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3、按照导师的专长和学
员的兴趣为学员确定不同的研究方向,以适应在职学员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4、实行“双导师制”教学(即为学生配备一名校内专家、一名校外专家作为导
师,其中校内专家主要负责学术指导,校外专家主要负责实务指导);
5、教学方法上除强调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外,还特别注重案例教学,高度重视
法律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
6、随堂考试,保障学分获取,为学员节约复习时间和精力;
7、并行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相互学分认同,为学员提供法学硕士和法
律硕士学位双通道;
8、创造博导一对一指导机会,突破硕士论文和学术难关,为日后读博指引方向;
9、感受国内外法学界前沿思潮,共享丰富的学术信息和资源;
10、学员均为来自、武警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审计署、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司法局、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公
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央电视台、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各律师事务所
等北京地区乃至全国各地有关单位的司法、金融骨干和企业管理精英,为学员在更
高层次的发展搭建了一个天然的交流互动平台,拓展人脉,助推事业成功。
本文发布于:2022-08-04 11:00: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5588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