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手抄报大全范文
法制大全有哪些呢?法制在如今的21世纪被人们所熟知,但是
相比兴旺国家而言,们的法制观念想对薄弱。下面是分享的法制手
抄报大全,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
道德行为。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先生曾说过:“诚信
为人之本。”
在清朝科举考试中就存在着一个流行词——作弊工具,科举考
试作弊原理一脉相承。那个时候所有应试人员,都想方设法的从这
个工具中求得“前途”,这些方法无非是请人、夹带抄袭、送
礼换卷、贿赂批卷官、出钱买题等等,科举出朝廷的栋梁,科考关
系社被的稳定和国运的兴衰,因而对科场舞弊者的惩罚十分严厉。
因而这些都是惘然的想象,由此可见老实守信已是朝廷选拔人才的
标准之一。
把眼光放近点,今天的考试你作弊了吗?回首现实学习生活,俨
然也存在着同一个道德问题——不老实守信。小到坐在课堂上学
ABCD的小学生,大到每天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在他们当中或许就
存在不老实守信的一面。进入考场之前,老师都会进展一次诚信考
试的教育,可是又有多少人把它灌输进去呢?
记得有一次考试,和我在同考场的一位女同学,因为作弊被老
师发现,导致被去除考场,在她离开考场之前留下了懊悔的眼泪,
这不仅仅对她是个教训,也可以说是对在场的所有考生的警示。
考试完毕后,从别人那里得知了她的作弊原由,原来是女同学
在考试期间,因为考题不会就在监考官的眼皮下拿出了考试之前做的
小抄,她的一举一动被监考官看在了眼里,为了教育其本人警示他人,
经过考官们的讨论,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去除考场。放宽心来说这
或许只是个教训,但严肃的说这或许影响了女同学的前途。她因为
自己的无知断送了自己光明的未来,这对她本人来说是一种无法的
可惜。再或许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中这会成为她不可磨灭的阴影。
现今的社会,不管你是干哪行的,老实守信都是必须的,有一
定的老实守信的原那么,我相信无论你走到哪里,别人都会以尊重
的眼光看待你,所以老实守信将会成为你我他的“通行证”。老
实守信做人,让法律、道德与我们同行!
根据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那么》、
《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主要有以下几种维权的途径。
一、协商解决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展协
商,在自愿、互谅的根底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
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
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
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
二、投诉、调解
投诉的定义:
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置、使用商品或者
承受效劳,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
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规定,消费者争议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
投诉的形式: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展。但无
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
1、投诉人根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
系、等。
2、被投诉方的根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等。
3、购置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
4、受损害的详细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
等。
5、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
三、行政申诉
申诉的定义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
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与其他争议解决途径相比,申诉具有高效、
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消费
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如何进展申诉?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效劳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
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
立部门等)提出。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
明以下事项: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号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
(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4)申诉的日期。必要时,消费者可委托代理人进展申诉活动,
但需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后,如果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和解协议
作出调解书。如果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
机构提请仲裁。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撤回申诉,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四、提起诉讼(如消费者与经营者间有仲裁协议,那么须首先申
请仲裁,不服裁决结果再提取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展审判。在我国,诉讼大致分为三种
形式:
(1)刑事诉讼;
(2)民事诉讼;
(3)行政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
民事诉讼范畴。
本文发布于:2022-08-05 20:34: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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