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080000体系法律法规识别评价表

更新时间:2025-12-20 20:58:2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7日发
(作者:鄂州市住房公积金)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

RoHS2002/95/EC

对应因素

镉及其化合物

铅及其合物

六价铬及其化合物

汞及其他合物

多溴联苯

多溴联苯醚

六溴十二烷

邻苯二甲酸丁脂

邻苯二甲酸苄脂

邻苯二甲酸二(2-脂乙基已基)脂

豁免条款

见2010/571/EU

QC080000体系法律法规识别评价表

具体内容

限值:100PPM

限值:1000PPM

限值:1000PPM

限值:1000PPM

限值:1000PPM

限值:1000PPM

限值:1000PPM

限值:1000PPM

限值:1000PPM

限值:1000PPM

1

涉及条款

第4条

应用方式

适用活动及岗

实施情况记录

符合性判

主导部门

标准转化

2

3

2010/571/EU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

管理办法

制订环境管理

物质标准

已纳入公司环

境管理物质标

■符合

□不符合

品质部

附件

更新公司环境

管理物质标准

制订环境管理

附件豁免内容与期限

2010-571-571

Annex

标准转化

第3条

定义

(四)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是指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下列物质或元素:

1.

2.

3.

4.

六价铬

5.

多溴联苯(PBB)

6.

多溴二苯醚(PBDE)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第5条图例

标准转化

已更新公司环

境管理物质的

附件.

■符合

□不符合

品质部

物质标准

已纳入公司环

境管理物质标

■符合

□不符合

品质部

4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

标识要求

图1:一般为绿,表示其环保属性,即产品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图形中间是一个美术体的

5.2图例

图1、图2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的图样示例,其图形释义如下:

按照客户设计

制作

按照客户设计

制作

按照客户设计

制作

■符合

□不符合

工程部

"e",代表了电气(electrical)

、电子(electronic)以及环境保护(environmental);图形外圈带有箭头的线条形成一个循环的圆,表示电子信息产品是可以回收利

用的。

图2:一般为橙,突出其警示属性,即产品中含有某些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图形中间是一个可以替换的数字,明示出电子信

息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超过环保使用期限之后则应该进入回收循环系统。

5.3

1所示标志建议使用绿(C:85,M:31,Y:83,K:20),图2所示标志建议使用橙(C:0,M:75,Y:99,K:0),如果电子信息产

品颜与图示标志的推荐颜相近使其显得不够清晰

其中模塑的可以与制品颜相同。

5.4

规格

5.4.1图形规格

1、图2各部分线条比例分别如下图所示,其中图

,或图示标志的颜影响产品的整体美观,也可以使用其他适用的醒目颜,

2字体为Impact,数字高度与圆环内外直径之比为5:8:12.

5.4.2标志规格

生产者或进口者应根据电子信息产品及部件的大小选择适宜规格的标志,其最小面积不得小于

5mm×5mm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

涉及条款

QC080000体系法律法规识别评价表

对应因素具体内容应用方式

适用活动及岗

实施情况记录

符合性判

主导部门

5.5标识要求

5.5.1

采用图1进行标识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可以选择以模塑、喷涂、粘贴、印刷的方法直接标识在产品上,也可以

选择在产品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5.5.2

采用图2进行标识的,若电子信息产品最大表面积大于或等于

32

5×10mm且形状规则,电了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应以模

5×10mm或形状不规则,可

32

塑、喷涂、粘贴、印刷的方法直接标识在电子信息产品上;若电子信息产品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

以不在产品表面直接标识,但应在产品说明书中予以注明。

第6条有毒有害物质或元

素标识

5.5.3

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标识在产品上,则一般应标识在电子信息产品明显处,如产品的正面、没有功能键的侧面

及背面。当受功能、外观设计等影响无法在产品明显处标识的,应标识在消费者使用产品时的其他可见部位。

对材料进行拆

拆分检测拆分检测制作

表清单

■符合品质部

□不符合

6.1总结

1进行

电子信息产品应按本标准要求标识产品有是否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若产品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应选择图

2进行标识,并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按下列表格提供所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

标识;若产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应选择图

及含量.

:

5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

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第3条

第4条

6.2.1

标识格式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及含量标识格式见下表

术语和定义

要求

7

6.6.6标识要求

标识使用的汉字和符号,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mm.

3.2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hazardousubstanceHS

电子信息产品有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不包括十溴二苯醚)

电子信息产品一般由零部件以及材料构成,其基本的构成单元则是材料。为了达到控制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目的,首先将电子

信息产品的这些组成单元按表1进行分类,当分类有重合或矛盾时,应按照EIP-A/EIP-B/EIP-C的顺序进归类,即如果能按EIP-A归类的则

不宜归为EIP-B或EIP-C类。构成电子信息产品的各材料或部件均必须分别符合相应的技术要

国推污染控制认证是指由企业自愿申请,通过认证机构证明相关电子信息产品符合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由国家推行

、统一规范管理的认证活动。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制度采用统一的产品目录、统一的认证技术规范、证证规则和合格评定程序、

统一的标志的原则。

标准转化

标准转化

制订环境物质

标准

XRAY检测标

关于发布《国家统一推

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

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

见》的通知

第1条

第2条

根据实施规

按规定实施

则,实施我司

相应产品的认

基本原则

组织实施

8REACH1907/2006/EC附件XIVSVHC

(1)实施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的产品目录由国家认监委与工信部共同确定、调整、发布.

(2)国家认监委同工信部组织编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认证实施规则》,确定认证用标准、技术规范、程序和认证证书.

(3)国家认监委和同工信部对具备条件的认证机构及实验室能力进行确认;国家认监委公布符合确认要求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名录及其

业务范围.

名称

CAO

可能应用的范围

染料、制纸浆的助剂

120-12-7

偶氮染料、橡胶和环氧树脂助剂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

101-77-9

增塑剂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84-74-2

气体吸收器、湿度表、用来生产维他命B12、玻璃行业用的媒染剂、固体润滑

氯化钴

7646-79-9

剂、催化剂、隐形墨水、干燥剂、电镀、橡胶生产使用的添加剂、生产锰、铬

和有金属。

五氧化二砷防腐剂、染料特种玻璃和冶金助剂

1303-28-2

脱剂、氧化剂、防腐剂、半导体

1327-53-3

二水合

染料、防腐剂、金属表面处理

7789-12-0

2,4,6-三硝基-3,3-二甲基-5-叔81-15-2

香料中定香剂

丁基苯(二甲苯麝香)

证.

纳入公司环境■符合

管理物质标准□不符合

拆分指引中已■符合

要求为"均质单□不符合元

"

实施规则暂未

■符合

出台,需密切关

□不符合

注最新动态.

品质部

实验室

品质部

标准转化

已纳入公司环

制订环境管理

■符合

□不符合

品质部

物质标准

境管理物质标

QC080000体系法律法规识别评价表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涉及条款对应因素

具体内容应用方式

适用活动及岗

实施情况记录

符合性判

主导部门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

六溴环十二烷

短链型C10-13氯化石蜡

氧化三丁锡

117-81-7

25637-99-4

85535-84-8

56-35-9

7784-40-9

15606-95-8

增塑剂

阻燃剂

纺织品、皮革添加剂

防腐剂、杀虫剂

防腐剂、杀虫剂

塑料增塑剂、阻燃剂、涂料、涂层

三乙砷酸酯

砷酸氢铅

邻苯二酸丁酯苯酯

85-68-7

增塑剂

蒽油

292-602-7

蒽油,蒽湖,轻油

295-278-5

主要用于制造其他物质,如提炼蒽、碳黑,也用于的还原促进剂,作为

蒽油,蒽湖,蒽馏分

295-275-9

燃料的组成部分以及海洋捕捞、防腐。

蒽油,少蒽

292-604-8

蒽油,蒽湖

292-603-2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201-553-2

作为硝化纤维,纤维素醚,丙烯酸酯和醋酸纤维制品的增塑剂,作为胶凝助

剂和其它增塑剂结合,广泛用于塑料,油漆,粘合剂,材料及指甲油。

2,4-二硝基甲苯

204-450-0

用于甲苯二异氰酸盐(酯)(TDI)的生产,进而制造聚亚胺酯泡沫;也用于制

造白明胶塑料。也可作为涂胶反应剂用于的制造(如汽车安全气囊)。

高温煤沥青

266-028-2

主要用于制作工业电极,少量用于重度防腐、特殊道路建设、其它物质生产

和黏土制作。

作为丙烯酸树脂、聚亚胺酯,聚氯乙烯以及其它聚合物的增塑剂和阻燃剂的

三(2-氯乙基)磷酸酯

204-118-5

黏稠调节剂,也用于黏合剂、涂层、阻燃性涂层和光油。主要的工业用途为

家具、纺织品和建筑工业。

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

650-017-00-8

高温隔热材料,几乎完全用于工业(工业电炉设备隔热,自动化设备和航空

航天工业)和消防(建筑和工业制作设备)。

用于橡胶、塑料、油漆、涂层以及清漆工业的着剂,应用包括农业设备、

铬酸铅(C.I.颜料黄34)

215-693-7

交通、航海以及道路和飞机跑道的油漆。也用于国防领域的伪装和弹药标记

钼铬红(C.I.颜料红104)

235-759-9

用于橡胶、塑料、油漆、涂层以及清漆工业的着剂,应用包括农业设备、

交通、航海以及道路和飞机跑道的油漆。

用于颜料和染料的生产,在工业上和航海涂层产品上作为颜料或涂层反应

铬酸铅(铬黄)

231-846-0

剂,或者用于艺术品的防腐和恢复工艺上,也可能用于洗涤剂和漂白剂,光

敏剂的材料以及烟花的制造。

主要用于聚合成聚丙烯酰胺(PAM),应用于多种用途,特别是用于废水处理、

丙烯酰胺

201-173-7

造纸工业,少量作为研究用途的聚丙烯酰胺胶体以及作为土木工程上的水泥

浆反应剂。

三氯乙烯

201-167-4

金属清洁剂、黏合剂

硼酸

233-139-2/234-生物杀灭、防腐、个人护理用品,食品添加剂,玻璃、陶瓷、橡胶、化肥、

343-4阻燃剂、涂料、刹车油、焊接工艺、胶片显影剂等

四硼酸钠无水

215-540-4

玻璃和玻璃纤维、陶瓷、洗洁剂、清洁剂、个人防护产品、工业液体、冶金

工艺、阻燃剂、黏合剂、生物杀灭剂、化肥等

水合硼酸钠

235-541-3

玻璃和玻璃纤维、陶瓷、洗洁剂、清洁剂、个人防护产品、工业液体、冶金

工艺、阻燃剂、黏合剂、生物杀灭剂、化肥等

铬酸钠

231-889-5

实验室试剂、制造其他铬化合物、

铬酸钾

232-140-5

金属表面处理、化学品和试剂制造、纺织品制造、陶瓷着、制革和护理、

制造素和油墨

重铬酸铵

232-143-1

氧化剂、制革、纺织品。金属处理

重铬酸钾

231-906-6

金属表面电镀、制革、纺织品制造、照相平板、木材处理、冷却系统防腐剂

用于陶瓷釉料和油漆催干剂,生产含钴颜料和其它钴产品,也用于表面处理

硫酸钴

10124-43-3

(如电镀)、碱性电池、还用于催化剂、防腐剂、脱剂(如用于玻璃和陶

瓷等)、还用于饲料添加剂、

硝酸钴

10141-05-6

土壤肥料等。

用作颜料、催化剂、陶瓷工业表面处理,以及碱性电池。

碳酸钴

513-79-1

用作催化剂、饲料添加剂、玻璃料粘合剂

序号

乙酸钴

乙二醇单甲醚

乙二醇单乙醚

法律法规名称涉及条款对应因素

QC080000体系法律法规识别评价表

具体内容应用方式

适用活动及岗

实施情况记录

符合性判

主导部门

71-48-7

109-86-4

主要用于催化剂、含钴颜料和其它钴产品、表面处理、合金、染料、橡胶粘

合剂、饲料添加剂等

主要用作化学中间体,以及溶剂,实验用化学药品。并用于清漆的稀释剂,

印染工业用作渗透剂和匀染剂,燃料工业用作添加剂,纺织工业用于染助

剂。

主要用作生产乙酸酯的中间体,以及溶剂,实验用化学药品。并用作硝基赛

璐珞、假漆、天然和合成树脂等的剂,还可用于皮革着剂、乳化液稳定剂

110-80-5

、油漆稀释剂、脱漆剂和纺织纤维的染剂等。

三氧化铬1333-82-0

用于金属表面精整(如电镀)、制高纯金属铬、还用作水溶性防腐剂、颜料

、油漆、催化剂、洗涤剂生产、以及氧化剂等。

7738-94-5/

铬酸、重铬酸及其低聚铬酸

13530-68-2用于金属表面精整(如电镀)、制高纯金属铬、还用作水溶性防腐剂、颜料

—、油漆、催化剂、洗涤剂生产、以及氧化剂等。

乙二醇乙醚乙酸酯111-15-9

用于油漆、粘合剂、胶水、化妆品、皮革、木染料、半导体、摄影和光刻过

程。

铬酸锶7789/6/2

用于油漆、清漆和油画颜料;金属表面抗磨剂或铝片涂层之中。

邻苯二甲酸二(C7-11支链

与直链)烷基酯

68515-42-4

聚氯乙烯(PVC)塑料增塑剂、电缆和粘合剂。

7803-57-8

用于金属涂层,在玻璃和塑料之上;用于塑料、橡胶、聚氨酯(PU)

和染料

302-01-2

之中。

-甲基吡咯

872-50-4

涂层溶剂、纺织品和树脂的表面处理和金属面塑料。

1,2,3-三氯丙

96-18-4

脱脂剂溶剂、清洁剂、油漆稀释剂、杀虫剂、树脂和胶水。

1,2-苯二酸-二(C6-8支链)烷

基酯(富C7)

71888-89-6

聚氯乙烯(PVC)塑料增塑剂、密封剂和印刷油墨。

铬酸铬24613-89-6

用于在航空航天,钢铁和铝涂层等行业的金属表面混合物。

氢氧化铬酸锌钾11103-86-9

航空/航天,钢铁,铝线圈,汽车等涂层。

锌黄49663-84-5

汽车涂层,航空航天的涂层。

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

(Zr-RCF)

-

耐火陶瓷纤维组主要用在高温防火,工业应用(工业火炉和设备防火,汽车

和航空航天设备)和建筑,生产的防火设备。

甲醛与苯胺的聚合物25214-70-4

主要用于其他物质的生产,少量用于环氧树脂固化剂。

邻苯二甲酸二甲氧乙酯

117-82-8

ECHA没有收到关于这种物质的任何注册。主要用途塑料产品中的塑化剂,涂

料,颜料包括印刷油墨。

邻甲氧基苯胺90-04-0

主要用于纹身和着纸的染料生产,聚合物和铝箔

对特辛基苯酚

140-66-9

用于生产聚合物的配制品和聚氧乙烯醚。也会被用于粘合剂,涂层,墨水和

橡胶的成分。

1,2-二氯乙烷

107-06-2

用于制造其他物质,少量作为化学和制药工业的溶剂。

二乙二醇二甲醚

111-96-6

主要被用于化学的反应试剂,也用作电池电解溶液和其他产品例如密封剂,

胶粘剂,燃料和汽车护理产品。

砷酸、7778-39-4

主要用于陶瓷玻璃融化和层压印刷电路板的消泡剂。

砷酸钙7778-44-1

生产铜,铅和贵金属的原材料,主要用作铜冶炼和生产的沉淀剂

砷酸铅3687-31-8生产铜,铅和贵金属的原材料。

,-二甲基乙酰胺(DMAC)127-19-5

用于溶剂,及各种物质的生产及纤维的生产。也会被用于试剂,工业涂层,

聚酰亚胺薄膜,脱漆剂和油墨去除剂。

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甲

烷(MOCA)

101-14-4

主要用于树脂固化剂和聚合物的生产,以及建筑和艺术。

酚酞1977/9/8

主要用于实验室试剂,PH试纸和医疗产品。

迭氮化铅13424-46-9

主要用作民用和军用的启动器或增压器的和烟火装置的启动器。

主要用于小口径步弹药的底漆,另外常用于军用弹药,粉驱动装置和用于

2,4,6-三硝基苯二酚铅

15245-44-0

民用。

铅6477-64-1

ECHA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该物质的注册,铅是一种爆炸物,在的

混合物中会少量用到此物质

序号

QC080000体系法律法规识别评价表

具体内容

法律法规名称涉及条款对应因素

应用方式

适用活动及岗

实施情况记录

符合性判

主导部门

三甘醇二甲醚2003-9-77-3

生产及工业用化学中的溶剂及加工助剂;小部分用于制动液及机动车维修。

1,2-二甲氧基乙烷

203-794-9

生产及工业用化学中的溶剂及加工助剂;以及锂电池的电解质溶液。

三氧化二硼

215-125-8

玻璃及玻璃纤维、釉料、陶瓷、阻燃剂、催化剂、工业流体、治金、粘合剂

、油墨及油漆、显影剂、清洁剂、生物杀虫剂等。

甲酰胺200-842-0

主要用作中间体。小部分用作溶剂及制药工业与化学实验室的化学试剂。未

来将可能用于农药及塑化剂。

甲磺酸铅(II)溶液

401-750-5

主要用作电子元器件(例如印刷电路板)的电镀及化学镀的镀层。

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酯219-514-3

树脂及涂料固化剂、电路板印刷业的油墨、电气绝缘材料。

替罗昔隆423-400-0

树脂及涂料固化剂、电路板印刷业的油墨、电气绝缘材料、树脂成型系统、

薄膜层、丝网印刷涂料、模具、粘合剂、纺织材料、塑料稳定剂。

4,4

,-

202-027-5

用于三苯(基)甲烷染料及颜料的添加剂或感光剂、光阻干膜产品、电子线

,-

四甲基二氨二苯酮

路板化学品等研究开发利用。

4,4亚甲基双(,-二甲基苯

202-959-2

用于染料及其他物质制造的中间体;及化学试剂的研究及发展。

碱性紫3

208-953-2

用于制造染料及其他物质的中间体,也用作化学试剂的研究和开发。

碱性蓝26

219-943-6

油墨、清洁剂、涂料的生产;也用于纸张、包装、纺织、塑料等产品的着

、也应用于诊断和分析。

溶剂蓝4

229-851-8

印刷产品及书写墨水生产;纸张染挡风玻璃清洁剂的混合物生产。

a,a-二[(二甲氨基)苯基]-4-

甲氨基苯甲醇

209-218-2

书写墨水生产;未来可能用于其他墨水及诸多材料的着。

二盐基邻苯二甲酸铅69011-06-9

塑胶制品

1,2-苯二酸-二(支链与直链)

戊基酯

84777-06-0

增塑剂

乙二醇二乙醚629-14-1

油漆、油墨、中间体

1-溴丙烷

106-94-5

药物、染料、香料、中间体

3-乙基-2-甲基-2-(3-甲基丁

基)-1,3-恶唑烷

143860-04-2

橡胶制品

对特辛基苯酚乙氧基醚4-

(1,1,3,3-

油漆、油墨、纸张、胶水、纺织品

4,4'-二氨基-3,3'-二甲基二

苯甲烷

838-88-0

绝缘材料、聚氨酯粘合剂、环氧树脂固化剂

4,4'-二氨基二苯醚101-80-4

染料中间体、树脂合成

4-氨基偶氮苯

60-09-3

染料中间体

2,4-二氨基甲苯

95-80-7

染料、医药中间体及其他有机合成

4-壬基(支链与直链)苯酚

油漆、油墨、纸张、胶水、橡胶制品

2-甲氧基-5-甲基苯胺

120-71-8

中间体、染料合成

碱式乙酸铅51404-69-4

油漆、涂层、脱漆剂、稀释剂

4-氨基联苯

92-67-1

染料和农药中间体

十溴二苯醚

1163-19-5

阻燃剂

偶氮二甲酰胺C123-77-3

聚合物、胶水、墨水

二丁基二氯化锡

683-18-1

纺织品和塑料、橡胶制品

硫酸二乙酯

64-67-5

生产染料、聚合物

邻苯二甲酸二异戊酯605-50-5

增塑剂

硫酸二甲酯

77-78-1

生产染料、聚合物

地乐酚

88-85-7

塑胶制品

双(十八酸基)二氧代三铅

12578-12-0

塑胶制品

C16-18-脂肪酸铅

91031-62-8

塑胶制品

呋喃

110-00-9

溶剂、有机合成

全氟十一烷酸

2058-94-8

油漆、纸张、纺织品、皮革等

全氟十四烷酸

376-06-7

油漆、纸张、纺织品、皮革等

位定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涉及条款对应因素

QC080000体系法律法规识别评价表

具体内容应用方式

适用活动及岗

实施情况记录

符合性判

主导部门

环己烷-1,2-二羧酸酐

85-42-7

顺式-环己烷-1,2-二羧酸酐

13149-00-3

中间体、树脂改性剂和环氧树脂固化剂

反式-环己烷-1,2-二羧酸酐

14166-21-3

甲基六氢邻苯二甲酸酐4-甲

25550-51-0

基六氢邻苯二甲酸酐

19438-60-9

1-甲基六氢邻苯二甲酸酐

48122-14-1

生产树脂、橡胶、聚合物

3-甲基六氢邻苯二甲酸酐

57110-29-9

四氟硼酸铅*13814-96-5

电镀、焊接、分析试剂

氨基氰铅盐*20837-86-9

防锈

硝酸铅*10099-74-8

染料、皮革、颜料

一氧化铅*1317-36-8

玻璃制品、陶瓷、颜料、橡胶

碱式硫酸铅*12036-76-9

塑胶制品

四氧化三铅*1314-41-6

玻璃制品、陶瓷、颜料、橡胶

钛酸铅*12060-00-3

半导体、涂料、电子陶瓷滤波器

钛酸铅锆*12626-81-2

光学产品、电子产品、电子陶瓷零件

甲氧基乙酸625-45-6

中间体

,-二甲基甲酰胺

68-12-2

皮革、印刷电路板

-甲基乙酰胺

79-16-3

中间体

邻苯二甲酸正戊基异戊基酯776297-69-9

增塑剂

邻-氨基偶氮甲苯97-56-3

染料中间体

2-氨基甲苯95-53-4

染料中间体

全氟十三烷酸72629-94-8

油漆、纸张、纺织品、皮革等

硫酸四氧化五铅*12065-90-6

塑胶制品、电池

1,2-环氧丙烷

75-56-9

中间体

铅锑黄*

8012-00-8

油漆、涂层、玻璃陶瓷制品

掺杂铅的硅酸钡*

68784-75-8

玻璃制品

硅酸铅*

11120-22-2

玻璃搪瓷制品

二碱式亚硫酸铅*62229-08-7

玻璃搪瓷制品

四乙基铅

78-00-2

燃油添加剂

硫酸三氧化四铅*

12202-17-4

颜料、塑胶制品、电池

全氟十二烷酸307-55-1

油漆、纸张、纺织品、皮革等

碱式碳酸铅*1319-46-6

油漆、涂料、油墨、塑胶制品

二碱式亚磷酸铅*12141-20-7

塑料的稳定剂

镉7440-43-9

电池电极:防腐蚀涂层;催化剂、合金和太阳能电池;颜料;塑料和聚合物

的稳定剂

氧化镉

1306-19-0

电池电极;产生防腐蚀涂层;玻璃、合金和光电子器件;催化剂、颜料和陶

瓷釉料,增强聚合物的抗热性

全氟辛酸铵(APFO)3825-26-1

含氟聚合物和氟橡胶的生产;不粘厨具生产中的乳化剂

全氟辛酸(PFOA)335-67-1

含氟聚合物和氟橡胶;不粘厨具生产中的乳化剂

邻苯二甲酸二正戊酯(DPP)131-18-0

PVC中的增塑剂

4-壬基(支链与直链)苯酚

乙氧基醚

/

采矿;洗涤剂;油漆、涂料和清漆;皮革和纺织品加工

硫化鎘

1306-23-6用于搪瓷、玻璃、陶瓷、塑料、油漆着

位定

序号

10

法律法规名称涉及条款对应因素

邻苯二甲酸二已酯

(DHXP)

直接紅28

直接黑38

亞乙基硫脲

乙酸鉛

QC080000体系法律法规识别评价表

84-75-3

应用方式

按照客户要求

设计制作

按照客户要求

设计制作

按照客户要求

设计制作

适用活动及岗

实施情况记录

符合性判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主导部门具体内容

主要用作乙酸纤维素的增塑剂

主要用于棉、麻、粘胶等织物的染

主要用于棉、麻、粘等纤维素纤维织和的染

用作氯丁橡胶、氯磺化聚乙烯和丙烯酸酯胶黏剂的促进剂

水质防护剂、颜料填充剂、涂料干燥剂、纤维染剂以及重金属氰化过程的

溶剂。

573-58-0

1937-37-7

96-45-7

301-04-2

WEEE2002/96/EC

附件IV

标记电子电气设备

的符号

11BSE50419:2006标

有国际再利用符号ISO

7000-1135和有关指令

93/86/EEC和

91/157/EEC的指示的二

次电池和蓄电池组的标

磷酸三(二甲苯)酯用作医药、农药的中间体及增塑剂、稳定剂、润滑油和润滑脂的添加剂

25155-23-1

表明分类收集的电子电气设备符号包括十字叉带轮垃圾桶,如下图所示。符号必须印刷醒目、清晰并且耐久。

以下引用BSE50419:2006中的标识要求,产品及同包装附属品的铭板上或周围应有WEEEMark,WEEEMark的大小如下.

工程部

按照客户要求

设计制作

按照客户要求

设计制作

按照客户要求

设计制作

工程部

0.8a

a

am

=

..

>

0.6a

>=1mm

执行规定执行规定执行规定

h2:1.2

h2(1.2a)>=4mm

12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

处理管理条例

第1章

总则

第5条:

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

第6条:

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

下简称处理企业)资格。

第7条:

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

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第8条:

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得进口。

第10条: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生产、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器电子产品污

染控制的规定,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使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以及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

电器电子产品上或者产品说明书中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信息。

■符合

□不符合

综合部

品质部

第4章

法律责任

第27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生产、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上或者产品说明

书中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

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

QC080000体系法律法规识别评价表

序号

13

法律法规名称

EU包装指令94/62/EC

涉及条款对应因素具体内容

1.各成员国应确保包装物或包装物成分中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浓度值总和不超过以下标准:

----本指令第22条第1款所述日期之后2年,按质量计600ppm

----本指令第22条第1款所述日期之后3年,按质量计250ppm

----本指令第22条第1款所述日期之后5年,按质量计100ppm

---------------------------------

备注:

第22条第1款所述日期为1996年6月30日.

应用方式

标准转化第11条包装物中所含重金

属的浓度值

适用活动及岗

制定环境管理

物质标准

实施情况记录

符合性判

符合

主导部门

品质部

已纳入公司环

境管理物质标

已纳入公司环

境管理物质标

1.液体试样在

测量前未将真

空状态转化为

充氦的惰性保

护气体;

2.电子元器

件、线路板未

采用粉碎制成

压片试样的方

式进行制样.

--------------------

--------------

经与SGS确认

结果:

实验室

制样时,仅拆分

至最小可拆分

单元,不采用粉

碎处理

2.该文件为指

导性文件,不具

法律效力.

■符合□不

16

19

2006/66/EC电池指令第4条含量

1.成员国应禁止以下的产品投放于市场:标准转化

w

(a)含汞量超过0.0005%(重量百分比)所有的电池及蓄电池,不管是否与设备配套使用;

(b)含镉量超过0.002%(重量百分比)的便携式电池及蓄电池,包括与设备配套使用的产品。

2.段落1(a)的禁令不适用于含汞量不超过2%(重量百分比)的钮扣电池。

3.段落1(b)的禁令不适用于用于以下用途的便携式电池及蓄电池:

(a)紧急系统和警报系统,包括紧急照明;

(b)医疗设备;

(c)无线电动工具。

3.1均质检测单元

由一种或一种以上物质均匀组成的检测单元

EuropeOnly

GB/Z21277-2007电子

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铅

、汞、铬、镉和溴的快第3条术语和定义速筛选

X射线荧光光谱

,且不能再被机械拆分出不同的材料.

标准参考

制订环境管理

物质标准

xray检测时参

考本标准中的

要求

■符合□不

符合

□符合■不

符合

品质部

实验室

品质部

3.2非均质检测单元

由若干种材料不均匀组成的无需或不能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检测单元

6.2非破坏性法

6.2.1固体样品

第6条测试样品的制备

材料表面平整的均质样品,且样品的大小适合X射线光谱仪的要求。

6.2.2液体样品

液体试样需移取一定体积加入到液体专用的塑料杯里,底部用6μm厚度的聚脂膜支撑,塑料杯上用带孔的塑料盖盖住.样品

送入X射线荧光仪测量室之前,测量室必须将真空状态转化为充氦保护惰性气体状态.

6.3破坏性法

6.3.1均质样品的制备

切割成适合大小的样品直接测定.

6.3.2非均质样品的制备

电子元器件、线路板和其他一些非均质样品一般都不能直接测试,样品经液氮冷冻,粉碎成小于1.0mm的颗料,混匀后制

成压片试样。

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开启仪器并检测.

以下内容增加至76/769/EEC指令(全称: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某些有害物质和制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

理事会指令)附录1中:

1)使用其作为物质或制品的成分,若其浓度大于或等于0.005%,不得投放于市;

2)在半成品或成品中,或它们的部件中,以含有PFOS的结构或特殊的局部结构计算,浓度不得等于或高于0.1%,对于纺织品

和其它有涂层的材料,PFOS的量不得等于或高于1mg/m2.

-----------------------------------------------------

备注:

鉴于76/769/EEC指令于2009.6.1起已被EC1907/2006号法规代替,其附录1也被1907/2006号法规的附录VXII代替,详细可

参见REACH1907/2006/EC附件VXII中的第53项限制物质.

标准转化

□符合■不

符合

20PFOS2006/122/EC

第7条检测

附录全氟辛烷磺酰哺化

物(PFOS)

制订环境管理

物质标准

已纳入公司环

境管理物质标

■符合

□不符合

品质部

序号

21

25

法律法规名称

DMF2009/251/EC

涉及条款

第1条

第2条

全文

全文

对应因素

定义

实施

1.开放的范围

2.新限制物质

3.新豁免政策

QC080000体系法律法规识别评价表

具体内容应用方式

标准转化

识别及应用

识别及应用

(c)"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指以下的任何产品或任何产品的部件:声明存在富马酸二甲酯,例如一包或多包;或产品或产

品的部件中富马酸二甲酯的浓度大于0.1mg/kg;

1.从2009年5月1日起,各成员国应保证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被禁止投放市场或在市场上销售。

2.从2009年5月1日起,各成员国应保证已经投放市场的或在市场上销售的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人市场撤销和消费者那里

召回,并且使消费者被充分地告知这种产品造成的危险。

2011年7月21日生效,2013年1月3日正式执行——

开放的范围:该指令附录I中新纳入了第11类产品,包括电动玩具、医疗设备、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控制和监视设备以及工业控制及监视设备。

未引入新限制物质:2011/65/EU指令没有引入新的限制物质。但是,它引入了一套未来审查和

修订限制物质清单的简化机制。今后重点审查的物质包括:六溴环十二烷(HBCDD)、三种邻苯二

甲酸酯(DEHP、BBP和DBP)和纳米材料。

新豁免政策:RoHSII第2款第4条豁免了10种电子电气设备,包括载人或载货的交通工具(未

经型式认证的电动二轮车除外)、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以及光伏面板。除以上豁免的电子电气设备

外,还有一些针对限制物质的某些应用的特殊豁免,豁免项目都存在有效期,相关方必须确保及时

地重新申请延长豁免。

“均质材料”的法律定义:“均质材料”的定义,即“一种由单一成分或由几种材料组合而成的,且

不能被旋拧、切割、粉碎、研磨等机械作用分离成不同材料的材料。”

RoHSII成为CE标志指令:RoHSII成为一项CE标志指令,这意味着CE标志应根据

768/2008/EC附录II模块A中的规定张贴在所有成品上。

适用活动及岗

制定环境管理

物质标准

供应商管控

第三方检测

供应商管控

第三方检测

实施情况记录

已纳入公司环

境管理物质标

公司环境管理

物质标准关于

REACH管控

物质有描述相

关ROHS新增

的管控物质,

不修订文件。

公司环境管理

物质标准关于

REACH管控

物质有描述相

关ROHS新增

的管控物质,

不修订文件。

公司环境管理物

符合性判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主导部门

品质部

RoHS最新201165EU

指令中文版

26PAHs76/769/EEC

4.“均质材料”的

法律定义

品质部

成为CE

标志指令

1.新限制物质

2.含量要求

被美国环保署列明受管制的PAHs则有18种(如下):

aphthalene萘,Benzo(a)anthracene苯并(a)蒽,Acenaphthylene苊烯,Chrysene屈,

Acenaphthene苊,Benzo(b)fluoranthene苯并(b)荧蒽,Fluorene芴,Benzo(k)fluoranthene苯并(k)荧蒽,Phenanthrene

菲Benzo(a)pyrene苯并(a)芘,Anthracene蒽,Indeno(1,2,3-cd)pyrene茚苯(1,2,3-cd)芘,Fluoranthene

蒽,Dibenzo(a,h)anthracene二苯并(a,n)蒽

Pyrene芘,Benzo(g,hi)perylene苯并(ghi)北(二萘嵌苯,苯并[j]荧蒽,苯并[e]苝(建议评估)

PAHs限值如

消费品(与食物接触的材料、会放入口中的材料、玩具和幼儿护理产品)中下:

品质部

采购部

27

2005-69-EC多环芳香烃

(PAHS)指令中文版

全文

1.新限制物质

2.含量要求

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于

2005年11月16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签署的多环芳香烃2005/69/EC指令,是指令76/769/EEC

的二十七次

修订,并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欧盟2005/69/EC指令规定市场上销售的添加油或用于制造轮胎的添加油应符合:

■BaP含量低于1mg/kg

识别及应用

供应商管控

第三方检测

■符合

□不符合

质标准关于

REACH管控物

质有描述相关

ROHS新增的管

控物质,不修

管理工程

■8种PAHs(BaP、BeP、BaA、CHR、BbFA、BjFA、BkFA、DBAhA)总含量低于10mg/kg

SQA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涉及条款对应因素

QC080000体系法律法规识别评价表

具体内容

,

应用方式

标准转化

按照客户要求

设计制作

识别及应用

适用活动及岗

/

实施情况记录主导部门

管理工程

工程部

品质部

符合性判

不适用

■符合□不

符合

30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

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

1.征收管理

2.基金补贴

3.法律责任

1.

征收对象: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基金的缴纳义务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包括自主品牌生产企业和代工生产企业

;

征收方式:基金分别按照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销售和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

,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

数量定额征收;家电生产者向省级国家税务机关交纳

对于进口家电产品,由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在报关时,向海关交纳

征收范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

.

我司产品不属

于废弃电器电

子产品处理目

录》第一批目

录规定。持续

关注新动态

征收标准: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

,对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可以申请基金补贴

2.

基金补贴: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

补贴标准: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按照客户要求

设计制作

新豁免条例品

质部IQC调查

,擅自改变基金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

3.

法律责任:对以下情形a.不缴或者少缴基金,b.未经国务院批准或者授权

c.

多征、减征、缓征、停征基金

,d.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基金补贴,d.滞留、截留、挪用基金

,

e.

其他违反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依据(国务院令第281号)进行处理、处罚、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

WEEE修订指令

2012/19/EU

附件

1.新增电气电子设

备范围

2.设定最高回收目

3.提高电子电气所

有经营者环保责任

指令的范围覆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

新增管控医疗器械包括了放射设备、心血管相关的设备、透析设备、肺部通气

尚有六年的过渡期,即从2012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4

日;机、核医学设备、体外诊断用实验设备、分析仪、冷冻仪等)

45%的报废产品,指令生效后7年,各

2.

指令生效后4年,欧盟成员国每年须收集投入到本国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的平均重量的

成员国收集率要达到65%;

3.

提高电子电气设备生命周期内涉及所有经营者的环保责任,如规定了零售商的收集要求,

备注:标识引用旧版要求,维持不变

2012年10月15日,欧盟发布RoHS指令中的铅豁免修订草案(RoHS指令附件Ⅲ).其拟新增加的豁免如下表所表:

按照客户要求

设计制作

纳入公司环境

管理物质标准

■符合□不

符合33

欧盟发布RoHS指令中的

铅豁免修订草案

附件新增加豁免项

部品和供应商

制作: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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