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25-12-21 20:21:1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8日发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法律规定

根据2004年5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可归

纳以下几种:受害人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误工费、

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

工费按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可归纳以下几种:

受害人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

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

计算;收入不详的,可参考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的,可计算至定残

日前一天。

因残疾产生的费用,包括: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

理继续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费。护理人

员原则上为一人,其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无收入或雇工的,

参照当地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

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20年。

因受害人死亡产生的费用,包括:丧葬费,以及办理丧事支出

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的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为当地上一

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赔偿

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

纯收入,自定残或死亡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

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

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

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人员所扶养人的生活费。标准是根据被扶养人生活费还应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来定,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

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

成年人的,计算至18岁,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

20年。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

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

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

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

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

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

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

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

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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