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法理学思想探讨

更新时间:2025-12-21 11:12:3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4日发
(作者:徐州)

孔子法理学思想探讨

摘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以儒家法律思想为主导,而儒家法律文化又以孔子思想为主导。因

此,在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正确看待孔子的法律思想,取其

精华,去其糟粕,以有利于今天的法制建设。本文仅从孔子的礼治论、德治论、人治论三个

方面对孔子法理学思想作试探性研究。

关键词:礼治;德治;人治

一、“为国以礼〞的礼治论

孔子主张“为国以礼〞,实行礼治。具体表达在?论语·先进?篇中:“能以礼让为国乎?何

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在这里孔子所讲的里礼,是指西周时期的周礼。那时的

礼是用以“治天下〞的,其礼的实质就是法。周礼是周代统治阶级制定和认可的政治制度和

行为标准的总和,是维护以血缘关系为根底的宗法制度以及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军事

等方面的总称。作为“根本大法〞的礼,包括了各种刑事、民事、诉讼、行政、经济、政治,

还包括了有关军事、外交等方面的法律标准。

孔子礼治论主要有以下内容:

1、正名主义

正名,就是要以法律形式端正名分、摆正位置。针对当时的“礼崩乐坏〞,孔子认为“复

礼〞须“正名〞。①孔子主张正名,即周礼规定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

的等级,目的在于扭转当时的“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局面,实现礼治,以

维护当时社会的稳定。

2、礼乐兴,刑罚中

“礼乐不兴,那么刑罚不中;刑罚不中,那么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孔子认

为,只有礼乐兴,按照礼所规定的等级行事,社会秩序才不混乱,使用刑罚才能得当;否那

么,将产生严重的社会后果。

3、“礼之用,和为贵〞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论语·学而?〕这是强调礼的作

用,遇事做得恰当为可贵;但凡都要讲理,“恭而无礼那么劳,慎而无礼那么葸,勇而无那

么乱,直而无礼那么绞。〞〔?论语·泰伯?〕即用礼来节制恭、慎、勇、直这些品德,使它

们恰到好处。

由此可见,孔子主张“为国以礼〞,强调礼的作用,以遇事都得恰当为可贵,减少争斗,

使社会保持。孔子虽然竭力推崇周礼、恢复周礼,但也对礼有所改造,如“举贤才〞,

〔?论语·泰伯?〕“礼下庶人〞〔?论语·为政?〕等,就是对周礼的改进。

二、“为政以德〞的德治论

孔子主张“为政以德〞实行德治,即主要依靠道德的力量教化人们。“道之以政,齐之以

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在孔子看来,用政

和刑来治理国家,人民只能暂时防止犯罪,用德和礼来治理国家,人民就会有羞耻之心。孔

子强调礼仪道德的教化作用,反映了德和礼的重要性。

孔子主张为政以德,具体表现在:

1、富而后教

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

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孔子把教放在富的根底上,看到

老百姓穷,第一步是让他们富裕起来,然后再“教之〞,用脚踏实地的治国方法,可谓,“仓

廪实那么知礼节,衣食足那么知荣辱〞。

2、先教后刑

孔子虽然以“礼让治国〞著称,但同样也讲论法与刑。他主张宽刑慎杀,强调“不教而杀

谓之虐。〞〔?论语·尧曰?〕孔子认为,对人民应进行礼仪教化,当教化不起作用时要用刑,

刑的作用是辅助道德教化的实现,德礼教化是主导,刑罚威慑相辅助。

3、德主刑辅

孔子重道德教化,而刑罚只是作为教化的辅助手段,后人把它概括为“德主刑辅〞。

三、“为政在人〞的人治论

我国古代,无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都以人治为特征,君主握有生杀予夺的大权。

国家必得“贤人〞而治,即孔子所谓的“为政在人〞的人治思想。?礼记·中庸?记载:“哀公问

政。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那么其政举;其人亡,那么其政息。……故为政

在人。'〞大意是,西周文王、武王的为政之道已记载于典章之中。假设有道德高尚的贤人

主政,那么他们的为政之道就能得到推行;假设没有这样的贤人,他们的为政之道就会湮灭。

因此,实行文武之治关键在于人,此“人〞不是普通人,而是指道德高尚之人,即仁士、贤

人。②这里的贤人同柏拉图理想中的“哲学王〞是同一概念。孔子主张“为国以礼〞、“为

政以德〞,礼治、德治都要靠道德高尚的人才能推行。他又认为,贤人最不易得,尧舜时代

和周初都因得人才而治的。

春秋时代,“尚贤〞思想兴起。孔子是最早提出“举贤才〞的一个思想家。他以理想的圣

君尧舜实行“选贤与能〞作为自己“举贤才〞主张的根据。孔子“举贤才〞的原那么有两条:

一是“举直错诸枉〞;二是不拘一格,不管门第出身。这就是说,要把正直的仁者、贤者提

拔上来,放在邪曲的人之上,百姓才能心服口服,邪曲的人才会得到改正;孔子的不拘一格,

不管门第出身的用人“举贤才〞是对“亲亲〞、“任人唯贤〞的改进,是“学而优那么仕〞最正

确出路,是对“世卿世禄〞制度的打破。

孔子认为,君主必须起表率作用,君主的道德、人格和行为应当成为人们的典范,并形

成一种风气。“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上好礼,那么

民莫敢不敬;上好义,那么民莫敢不服;上好信,那么民莫敢不用情。〞

结语

孔子的法律学说的礼治论、德治论、人治论思想都是当时现实社会的反映。这些思想学

说根本上没有摆脱伦理法学的思想体系,中华法系根本上停滞在伦理法体系之内。这当然有

许多政治、经济方面的原因,但与孔子法律学说的影响不无关系。

在两千多年的漫长岁月里,孔子的思想给中华民族以深远的影响,对东亚乃至整个世界

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孔子的思想,经过战国时代的孟子和荀子的发扬,有很大的开展,

特别是经过西汉董仲舒的改造后,而成为封建时代的正统思想,其法制的影响也非常深刻。

今天,我们在建立具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法学的过程中、要深入研究其法律思想,从中吸

取其有益的精华。

参考文献:

①马作武,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修订〕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5第45页

②王立民,中国法律思想史北京:清华大学出版2021.1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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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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