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绿建筑咨询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富合字号]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绿建筑设计咨询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法规和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河南省绿建筑评价标准》、《郑州市绿建筑方案设计审查要点》、《郑州
市绿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绿建筑评价标准》、《绿建筑评价技术细
则》及《绿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
1.3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绿建筑法规和规章。
1.4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涉及项目的情况:
2.1工程名称:
2.2项目概况:
建筑用地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技术咨询和设计工作内容:
参照《河南省绿建筑评价标准》、《郑州市绿建筑方案设计审查要点》、《郑
州市绿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绿建筑评价标准》、《绿建筑评价技术细
则》及《绿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中的要求,提供绿建筑全程咨询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完善各专业提资内容(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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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具体以规划核准面积为准)
绿建筑设计咨询合同
3.1.2建筑日照、室外声环境、场地环境噪声、室外热岛、自然采光、室内风环
境、室外通风环境等模拟计算分析;
3.1.3负责指导设计单位将绿技术措施在施工图中落实,并对绿建筑施工图
纸进行审核;
3.1.4收集、整理、归档绿建筑方案阶段、施工图阶段所需审查资料;
第四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绿建筑施工图审查通过之日止。
第五条服务要求
5.1.1根据国家及省市循环经济与绿建筑的相关规定进行绿建筑专项设
计,综合考虑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环保等方面的技术措施,创造健康
适用的室内外环境,降低资源消耗与运行成本,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并确保
设计成果达到绿建筑评价规定国家一星级标准。
5.1.2合同签定后个(日历天)内提交绿建筑方案阶段审查所需资料,方
案审查通过后个(日历天)内提交绿建筑施工图阶段审查所需资料,设计
变更或甲方、设计单位提供资料不完整等其它原因导致时间延误则提交时间
相应顺延,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本合同收费及付款方式
6.1本项目绿建筑技术咨询和设计合同收费为包干价(本合同乙方服务内与合
同总价要对应,且明确),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其中不含税
价格为_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款元。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增值税税率的
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不含税价款不因税率变化而
改变。该费用包括绿建方案、施工图阶段审查专家费用。
6.2费用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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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建筑设计咨询合同
占总费
建设分期付费次序
用%
各建设分
期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6.3上述设计费用包括乙方用于本工作的一切费用,如晒图、纸张、影印、
长途电话、传真、效果图及电子文件等费用。除双方另行约定外,甲方无需
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4在达到付款条件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税率为6%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该税款已经包含在总价款范围内。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
款。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收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使用
虚、或伪造、变造的发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5乙方因履行合同项下义务收取服务费用而须支付的各项税款(包括增值
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各项税款及附加税金或费用),乙方不得以此为任何
借口要求任何增加费用或赔偿(增值税税率为6%)。
6.6任何经甲方同意的额外服务及其费用必须遵循本合同下约定的税金计算
原则,即各项增值税及其附加税或乙方因履行合同项下义务收取服务费用而
须支付的各项税款,已经包含在约定的额外费用包于价格中。
第七条双方责任
甲方职责
7.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总平面图纸及相关专业图纸的电子文件,并对其完整
性、准确性负责。
7.2甲方须指派专人与乙方对接,负责对乙方提交的成果确认、回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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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建筑设计咨询合同
修改及与乙方沟通等工作。
乙方责任
7.1乙方应按时提供准确的《郑州市绿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审查表》(5份)、
《郑州市绿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审查表》(5份)、《郑州市绿建筑设计专
篇》(2份)及绿建相关证明材料(1份),以上材料以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求为
准。
7.2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设计
图纸、文件以及相关资料等。
7.3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出具绿建设计成果内容,并保证所
提交的设计成果内容已考虑本项目的各种依据、信息要素,不存在技术或责
任瑕疵,并无偿提供在方案图审、施工图图审过程中的协调事宜,全力配合
甲方完成项目一星级的绿建施工图审查通过。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对于乙方已完成工作据实
结算费用。
8.2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费用,对于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
的,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待甲方交纳相关费用后再行开展工作,合同中相应
节点时间顺延。
8.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
额的10%作为赔偿,且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8.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通过或延迟通过绿建筑标识评审,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的20%作为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二)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郑州仲裁
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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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建筑设计咨询合同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
所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一式份,建设单位执份,咨询单位留份。
10.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0.3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
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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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年月签订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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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7-14 17:12: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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