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
础课真题
(总分:150.00,做题时间:18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
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
题目要求的。(总题数:20,分数:20.00)
1.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
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
A.扩大解释√
B.类推解释
C.限制解释
D.文理解释
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论
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
解释和历史解释等。本题中,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
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项正确。
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
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
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
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排除A项。外国公司、企业实施犯罪符合我国管辖的同样适用,排除B项。对于
一般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充分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方
面的不同,根据事实和证据能分清主从犯的,都应当认定主从犯,故C表述不正确。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
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
的作用判处刑罚,故选D项。
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A.放火罪
B.虐待罪
C.危险驾驶罪
D.食品监管渎职罪√
食品监管渎职罪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故意或过失,而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主观只能表现为故意。
故本题选D。
4.甲破解了张某的股票账户密码,偷偷登录其账户买卖股票“练手”,案发时造成张某股票账户资金亏损
15万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盗窃罪
B.非法经营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偷偷登录他人账户买卖股票“练手”,也不具有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不是非法经营的行为,排除B
项。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
机信息系统的行为。甲侵入的是证券交易系统,不属于上述计算机信息系统,排除D项(超纲罪名);甲
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该排除A选项。造成财产损失,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故选C项。(定非法控制计算
机信息系统罪可能更妥当,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包括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
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情形,无此选项)。
5.下列选项中,既可以由作为实行,也可以由不作为实行的是()。
A.罪
B.遗弃罪
C.玩忽职守罪√
D.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玩忽职守罪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工作中草率马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
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中不履行属于不作为或者不正确履行职务属于作为,故C项正确。遗弃
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属于纯正的不作为,排除BD项;罪属于作为犯罪,故排除A
项。
6.甲误把张某当作李某推入井中,意图将其淹死,但事实上井中无水,结果张某摔死。这属于
()。
A.客体错误
B.工具错误
C.打击错误
D.因果关系错误√
甲误把张某当作李某推入水井,属于对象错误而非客体错误,排除A项。甲意图将其淹死,但井中无水,
结果被害人摔死,这属于因果关系错误,故选D。
7.甲在候车室以需要紧急联系为由,向赵某借得高档手机,边打电话边向候车室外移动,出门后拔腿就
跑,已经有所警觉的赵某猛追未果。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抢夺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抢劫罪
借用他人手机后,当面逃跑符合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故选A项。没有使用暴
力、胁迫或者其他相当的方法,不成成立抢劫罪,排除D项;临时借用他人手机不属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
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排除C项;不符合秘密窃取排除B项。
8.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正确的是()。
A.对于未成年犯罪不得适用罚金刑
B.罚金的最低数额可由法官酌情确定
C.一人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刑的应合并执行√
D.一人犯数罪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
《刑法》第69条第3款,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
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C项正确,D项错误。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
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
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1000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
不能少于500元。AB错误。
9.乘客甲明知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危及飞行安全,在飞机被牵引车推出阶段故意将应急舱门打开,地
勤人员发现应急充气滑梯弹出后将飞机迫停。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破坏交通工具罪
B.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C.重大飞行事故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C项超纲,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
后果的行为,B项错误。重大飞行事故罪是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
果的行为,C项错误。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
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并未对飞机本身实施破坏性手
段,排除A项,D项正确。
10.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是()。
A.因宅基地纠纷将邻居家的电视机砸毁
B.因感情纠纷随意殴打路人情节恶劣√
C.因债务纠纷率众人拿走债务人财物
D.因医患纠纷将主治医生困在办公室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
为。为了发泄情绪,随意殴打路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B项正确。ACD项都是有原行为,有具体
针对目标,不是为寻求刺激,无事生非的行为,排除。
11.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证而未能落户,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
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因重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2015年
10月时李某的住所是()。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民法总则》第25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
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经常居所是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医院治病
的除外。甲在丁市属于医院治病,D选项。甲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是丙市,故选C
项。
12.甲将一部相机借给乙,乙擅自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
A.丁根据善意取得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B.丁基于丙的交付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C.丁在甲追认后方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D.丁在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乙擅自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且已完成交付,丙基于善意取得取得物权;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
属于有权处分,动产物权基于交付取得,不存在善意取得问题,故丁基于交付取得物权。B项正确。
13.甲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时事性文章,未声明不允许其他媒体刊登,乙杂志社未经甲同意予以转载且未
支付报酬。乙杂志社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法律依据是()。
A.许可使用
B.法定许可
C.强制许可
D.合理使用√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
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这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
用。
14.甲在某酒店公用洗手间滑倒,摔碎了眼镜,经查:甲滑倒系因酒店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所
致。甲的损失应由()。
A.甲自己承担
B.酒店承担全部责任√
C.酒店和乙承担按份责任
D.酒店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用人单位责任是指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侵权责任。本
题中,乙是酒店的工作人员,对于甲在酒店受到的损害,酒店应该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B项正确。
15.下列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A.甲主动将摔倒在人行道上的老人扶起
B.甲儿时被收养,成年后赡养亲生父母
C.甲为了出行方便,出钱修复邻居家被台风刮倒的院墙√
D.甲的狗将他人咬伤,甲误以为是好友乙的狗咬伤人而赔偿伤者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通说认为无
因管理为事实行为。只要管理行为在客观上避免了他人利益受损且管理人不纯粹是出于为自己谋利的目的
就构成无因管理行为,即使管理人主观上有为自己的动机且在客观上使自己同时受益,仍不影响无因管理
的成立,C项正确。A项属于纯粹道义上,当事人之间也没有形成债的关系,排除A项;B项属于纯粹道
义上,不形成无因管理,排除B项;甲的狗将他人咬伤负有法定赔偿义务,排除D项。
16.甲公司欠乙公司贷款50万元,乙公司欠甲公司租金50万元,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与乙公
司之间的债消灭的原因是()。
A.混同√
B.免除
C.抵销
D.清偿
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成同一人的制度。本题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之间的债务消灭,属于债的混同
的情形。A项正确。
17.甲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使用。某日,乙酒后驾驶该车撞伤丙。丙的损害应由()。
A.甲全部赔偿
B.乙全部赔偿√
C.甲、乙连带赔偿
D.甲、乙按份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4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
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
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题机动车所有人甲对
于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所以由机动车使用人乙来承担。故选B项。
18.摄影师甲以乙为模特拍摄了数百张艺术照。甲将这些艺术照编辑成画册,未经乙同意交出版社出版发
行。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A.著作权
B.发表权
C.肖像权√
D.署名权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受托人,所以此画册的著作权归甲,但是乙享有肖像权。甲未经乙同意,以营利为目
的使用乙的肖像,侵犯了乙的肖像权。C项正确。
19.甲将乙的照片和发到自己的朋友圈,声称乙欠钱不还,是个骗子。经查,甲所言与事实
不符。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A.姓名权
B.名誉权√
C.肖像权
D.荣誉权
名誉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名誉,享受名誉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乙伪
造事实谎称甲是骗子,发到自己的朋友圈,使社会主体降低了对乙品行的评价,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名誉权,B项正确。
20.甲公交公司的司机乙为避让闯红灯的行人丙而急刹车,致乘客丁摔倒受重伤。丁损害应该由
()。
A.甲公司赔偿√
B.甲公司和乙连带赔偿
C.乙赔偿
D.甲公司和丙连带赔偿
《合同法》第302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
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本题中,甲是承运人,丁是
乘客,丁受重伤不是其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因此,甲应当对丁的承担赔偿责任,A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第2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
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总题数:10,分数:20.00)
21.甲在街头摆气球射击摊,因向顾客提供的六只形物被鉴定为支,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支罪判处有
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法院的做法符合()。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从旧兼从轻是刑法效力问题,主客观统一是说主观与客观一样,题目没体现。
22.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自首中“自动投案”的有()。
A.在接受强制戒毒期间,主动向警方交代了自己抢劫他人的事实√
B.因形迹可疑被父母捆绑到派出所后,如实交代了自己杀人的事实
C.匿名报案后在事故现场接受询问时,向警方交代了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实√
D.在涉嫌被取保候审期间潜逃,途中警方交代了自己他人的事实√
被捆绑去的不算自首,A、D是特别自首,C是主动自首
23.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下列行为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的有()。
A.使用伪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
B.长期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向自己借款,赚取利息
C.以营利为目的,长期通过网络有径提供删除信息服务√
D.非法生产具备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供他人开设
B构成抢劫。D构成赌博罪。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批准文号,非法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
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扰乱药品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
任。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
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属千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
罚。
24.下列聚众斗殴情形中,属于持械的有()。
A.牵引恶犬参与斗殴
B.携带非法持有的支参与斗殴√
C.在斗殴现场抢夺对方棍棒使用√
D.斗殴时使用事先藏匿在斗殴地点的√
2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
A.以次充好√
B.以假充真√
C.掺杂√
D.掺假√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
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26.甲、乙、丙设立一合企业。2014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贷款36万元,同年10月,丙经甲、
乙同意退伙,依约承担了15万元的合伙债务。2015年2月,丁经甲、乙同意入伙,并约定丁对入伙前该
合伙企业所欠债务不承担责任。对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A.甲√
B.乙√
C.丙√
D.丁√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
此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题目中甲乙丙的约定、甲丙丁的约定属于合伙企业
内部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由甲乙丙丁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7.下列选项中,无需登记即可发生物权变动的有()。
A.甲公司将其股权出质给银行
B.乙公司将其轮船的所有权转让给高某√
C.丙公司通过拍卖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D.丁农户将其工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钱某√
A项股票设立质权,属于权利质权,权利质权的设立,签订质权合同,能交付权利凭证的需要交付,不能
交付的需要登记。《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
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
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B项动产所有权转移,交付即可,不需要登记。
C项拍卖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
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
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D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无需登记。《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土地承包经
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第一百二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
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
善意第三人。
28.志愿者甲经常照顾孤寡老人乙。2015年3月20日,乙病故,遗嘱执行人丙告诉甲、乙遗赠给甲3万
元和一套古籍。5月15日,甲明确表示拒绝接受古籍。5月18日,甲联系丙,表示撤销此前拒绝接受古
籍的行为。5月28日,甲请求丙执行遗嘱,丙()。
A.应将3万元交付给甲
B.应将古籍交付给甲
C.无需向甲交付3万元√
D.无需向甲交付古籍√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
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题目中甲仅做出放弃接受古籍的表示,而未做出接受三万块钱的表示,当两
个月后,视为放弃。放弃的表示一旦做出,不可撤销。故遗嘱执行人无需将三万块钱和古籍交付给甲。
29.甲公司与乙幼儿园签订空气净化器买卖合同,约定:净化器的PM2.5去除率应达到95%,验收合格后
付款。后乙幼儿园经甲公司同意将合同转让给丙幼儿园。丙幼儿园验收时,发现PM2.5去除率远未达到合
同约定的标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丙幼儿园有权解除买卖合同√
B.丙幼儿园可以对甲公司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丙幼儿园可以请求乙幼儿园承担违约责任
D.乙幼儿园与丙幼儿园之间转让合同有效√
A项《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
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所以并有权解除合同。B项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
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题目中约定验收
合格后付款,所以甲应先交货,丙验收合格后付款,甲(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丙(后履行
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C项这是指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乙幼儿园已经完全退出,故丙不能
乙承担违约责任。D项债权债务的概括性转移,须经得对方当事人同意(甲公司已经同意),所以乙与丙
之间的转让合同有效。
30.甲将拾得的手表赠与不知情乙,乙对该手表的占有属于()。
A.有权占有
B.善意占有√
C.直接占有√
D.自主占有√
有权占有是指有本权的占有,本权可以是物权如所有权、用益物权,也可以是债权,如租赁权。善意占有
是指占有人不知无占有的权利而进行占有。直接占有是指在事实上对物进行控制。自主占有是指将物作为
自己所有而进行占有。综上为善意占有,直接占有和自主占有。
三、简答题
第31~3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总题数:4,分数:40.00)
31.简述减刑的限度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根据我国《刑法》以
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对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
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期的,不能少于20年。)
32.连续犯的特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连续犯,指行为入基千同—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的
犯罪。
连续犯具有以下特征:
(1)实施数个犯罪行为
(2)数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
(3)数个犯罪行为出于同—或概括的故意
(4)数个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
33.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
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无效的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确定基于以下不同法律事实
(1)真正的权利入行使追认权,对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进行事后追认。追认是—种单方意思表示,无
须相对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2)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从而使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归千无效。
(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会因特定事实的出现而补正其效力。
34.表演者权利和表演权的区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表演者权利和表演权的区别答表演者的权利,属于邻接权(广义著作权)。表演者,包括演
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邻接权,表演者的邻接权包括人身
权利和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包括两项—是表明表演者身份,二是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人身权利的保护
期不受限制。财产权利包括四项一是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二是许可他
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三是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四是许可他人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述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
许可并支付报酬。表演者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属于狭义的著作权,它是一项权
利,属于财产权,保护创作者利益。)
四、论述题
第35~36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总题数:2,分数:30.00)
35.试论犯罪的基本特征。
(分数:15.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犯罪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3条犯罪的定义,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社会危害性是指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重
要利益的侵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实质特征。
(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在罪刑法定原则制约下,刑事违法性是犯罪不可或缺的
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必然要求。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同时被刑法明文规定为犯
罪时,才是犯罪。
(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犯罪是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一个行为如果不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则不能认定为犯罪。
(4)三个基本特征的关系:①三者是犯罪缺一不可的基本特征,不可分割。②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决定刑
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而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则反过来说明和体现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③
一个行为如果没有社会危害性,就不应被刑法规定为犯罪而受到刑罚惩罚。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即使
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如果不被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并规定相应的刑罚,也不应当以犯罪论
处。)
36.试论我国民法中的绿原则。
(分数:15.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1)《民法总则》第9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
境。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符合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绿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①绿原则是代际正义的要求,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牺牲未来的社会资源和环境。
②绿原则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于民事活动中民事责任承担的利益考量,应当符合绿原则,
在例如环境侵权等特殊侵权构成中基于绿原则而确定其特殊的构成要件。
③《民总》第9条规定绿原则,也是倡导性的原则规定,倡导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有利于节约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民事主体应当选择低能耗、对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绿发展的理念。
(3)绿原则进入民法典,是民法的一大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民法基本原则①它是保护环境与
生态民事立法的准则;②它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有利于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③它
是法院解释法律、补充法律漏洞的基本依据,有利于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追究污染破坏者的民事责任。④它
是解释、研究民法的出发点。)
五、案例分析题
第37~38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总题数:2,分数:40.00)
37.2015年10月某国有银行国际部主任甲利用主管业务便利,将本单位公款300万借给张某公司使用,
2016年4月甲被调离岗位。2016年11月,该银行建立电子对账系统。甲和接替职务的乙为掩盖借300万
给他人使用的事实,制作了金额为50万美元的虚假信用证材料。2016年11月,该银行发现信用证材料
不全,询问乙,乙承认上述事实。该银行报案后,乙通过电话指引将甲抓获,甲到案后,交代全案。
(分数:20)
(1)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分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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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甲成立贪污罪。甲是国有银行国际部的主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主管银行业务的职务
便利,挪用300万公款,数额巨大,给他人使用,开始虽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是其后制作虚假信用
证材料,企图掩盖挪用公款的事实,主观方面发生变化,犯罪目的由非法占用转化为非法占有的,根据司
法解释,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乙成立贪污罪(共犯)。乙明知甲挪用公款的不予归还行为,还协助甲掩盖事实。乙成立贪污罪的共
犯。)
(2)影响甲、乙刑事责任的因素有哪些?
(分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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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甲是主犯、成立结果加重犯、成立坦白。甲是贪污罪的主犯,贪污3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
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甲到案后交代全案,构成坦
白,可以从轻处罚。
乙成立从犯、自首与重大立功。乙在犯罪时起到帮助作用,属于从犯中的帮助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询问乙,乙主动承认上述事实的行为成立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
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乙,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
案犯)。
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以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将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约至指定地点的,属于
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甲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属于“重大犯罪嫌疑人”,乙通过电话指引将
甲抓获,属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成立重大立功,重大立功,可以减
轻或者免除处罚。)
38.甲乙2013年6月决定离婚,约定:3岁儿子丙由甲抚养,乙将自己婚前个人名下的一套房屋过户到丙
名下,乙承担抚养费。2013年8月,甲乙签订离婚协议。次年4月,乙向李某借款20万元做生意,5
月,乙与戊结婚,后破产。乙将自己本来约定给儿子丙的房屋卖给了丁并登记过户,拿到全部卖房款后不
知去向。李某要求戊偿还债务。
(分数:20)
(1)2013年10月份谁是丙的监护人?
(分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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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甲乙都是丙的监护人。《民法总则》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婚姻法》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
女。本题中甲乙虽然于2013年8月离婚,但是不影响甲乙与丙的父母子女关系,作为父母,甲乙都是丙
的监护人。)
(2)甲是否有权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分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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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甲无权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
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虽然约定乙的房屋转
移给丙,但是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乙依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对房屋进行处
分。乙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基于合同的相对性,甲不是合同的当时人,无权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合
同。)
(3)若李某请求戊偿还债务,戊是否有义务偿还?
(分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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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戊没有义务偿还该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
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本题中,乙对李某的债务发
生在与戊结婚之前,且乙没有将该笔借款用于与戊的婚后家庭生活,所以戊没有义务偿还该笔债务。)
(4)谁有权申请宣告乙失踪?
(分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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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戊、丙、李某有权宣告甲失踪。
根据《民法总则》,可以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主要包括被申请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祖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失踪人的债权人
或债务人。因此戊作为配偶、丙作为子女,李某作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乙失踪。)
本文发布于:2022-07-15 11:46: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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