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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法律意见书
篇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暂行条例》
(3)《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2转让条件
2.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
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
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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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
所有权证书。
2.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由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3合同文本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
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
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
使用权出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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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
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
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
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
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__开发区
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
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
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
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
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地
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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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
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
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
(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_____%
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
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
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
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
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
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
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
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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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
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
让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
_____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
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__月______日。土地
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
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
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帐号为
_________。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
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
责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
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
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
总额的__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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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
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
人。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
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
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
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
增值税。
第二十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
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
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
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法律意见书)章土地使用权
出租
第二十二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
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
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
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
承租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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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
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
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
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
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
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
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第二十七条乙方在
作出抵押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
___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
(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
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
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
权后__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第二十八
条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
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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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
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
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
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
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
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
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
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
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
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
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
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小时内将
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
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
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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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
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___%
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
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
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
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缴
纳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
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
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
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
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
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
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
况,乙方在_____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
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
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
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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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
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
_______日内应将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
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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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
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
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
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
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
4注意事项
(1)必要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
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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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
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
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
金无法收回的结局。
(2)有关评估事宜咨询。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控制国有土地转让价格,转让价格
过低时,国家享有优先购买权。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
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
予以确认。
篇二:合同法国有土地转让法律意见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一: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规范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的主要法律法规是
《城市房地产管理
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在该部分,我们还根据土
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城镇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
例的有关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概念、土地使
用权出让的方式和合同的
效力及履行中的有关问题作了认定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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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
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
程的,完成开发投资
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
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
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
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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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与出让限定条
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
合理,必要时进行国有土
地使用权估价;
(4)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5)登记发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
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
条件、是否符合城市
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
让金,或经批准不需
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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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
协商,签订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
例》的有关规定,甲方将以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
用证》号
为,位于地段的用途土地使用
权转让给乙方。经勘测,本次转让地块面积为平方米(合
亩),其具体位置与四至范围详见经双方盖章确认的附图所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转让地块的土地使
用权终止期限至年月日;地块范围内现有的建筑物、构
筑物及
附着物的所有权须随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甲乙双方确认地块转让成交价为:亿仟佰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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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7-15 14:58: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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