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
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是一个由多个位阶法律规范性文件所组成的集合法形态,
其基本框架内容包括:宪法的相关条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和行业标准、地
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地方技术标准、国际公约。
我国建筑安全法规体系的五大制度:
1).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2).政府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包括十项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
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施工许可、
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制度,有关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制度,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危及施工安全工
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调查处理制
度.
3).建筑活动各方责任主体的安体责任制度
主要是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概算中确定并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费
用,不得要求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施工单位应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应设立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等.
4).建筑活动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权利:享受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获得安全防护用品权、危险因素知情权、批
评检控权、有关事项拒绝权、紧急情况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义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5).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主要有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
及其它相关单位.
重大事故直接责任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的工作人员,注册执业人员,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作业人员.
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
其中以行政责任居多,建筑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主体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
有关部门。
宪法
建筑法安全生产法
其他相
关法律
建设工程安全生其他相关
安全生产产许可
行政法规
管理条例证条例
建筑安全建筑施工企业其他相关
生产监督安全生产许可
部门规章
管理规定证管理规定
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
图1我国建筑安全法律体系
建筑业
安全卫
生公约
地方性
法规
地方政
府规章
地方技
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章共十六条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专门规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结合不够密切,不太适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共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五章共八条对政府主管
部门规定监督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工企业要取得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章规定劳动安全卫生
《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于建筑
安全生产所实施的行业监督管理
部省规章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条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安全生产监理单位工作程序、责任、主要工作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
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包括了一般规定和文明施工管理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共十六条
《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共二十二条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包括文明施工措施、各种脚手架、基坑的安全技术规范
………
《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包括一般规定和安全管理、环报及卫生管理
《南京市建设工程深基坑工程管理办法》
《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
《南京市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暂行)》
市级规章
《南京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重大危险源识别、控制和检查
《南京市建筑工程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暂行)》
《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共五条,涉及工程安全
《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实施意见》
《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监理单位、监督机构的工作重点
规范性文件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专门针对脚手架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部分)——包括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机械使用、脚手架、提升机、地
基基础
来源: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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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7-17 11:11:2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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