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2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更新时间:2025-12-12 06:55:41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8日发
(作者:中国银行信用卡申请进度查询)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2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单选题2.多选题3.论述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60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

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

律所规定的

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

原则”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

罪”

正确答案:A

解析:法律公布是法律生效的前提,未经正式公布的法律,不为人们所知晓,

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也不可能得到人们的普遍遵守。法律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

大小是由宪法赋予各级立法机关的立法权限所决定的。“从新原则”是指新法有

溯及力,即新法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生效的法律应当使所有公民知晓。但是,法

盲不构成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理由。知识模块:法理学

2.下列有关法的普遍性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的普遍性是指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

B.法的普遍约束力是以外在强制力为特征的约束,而其他社会规范以内在

强制为主要特征

C.法的普遍性在空间上是以国家主权管辖范围为界,因此,它不是绝对的

和无限的

D.法具有普遍性,因此,一切具体的法律的效力都是完全相同的

正确答案:D

解析:法的普遍性是指法作为一般的行为规范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

遍适用的效力和特性。但法的效力是有局限性的,一国内具体的法律,其效力也

是不同的。故D项不正确。知识模块:法理学

3.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

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

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C.后法优于前法

D.法律优于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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