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详解
目录
•1什么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的种类
什么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穿于合
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和执行合同法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合同法
的灵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区别其他法律的标志,集中体现了合同法的基本特
征。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的种类
一、平等、自愿原则
《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此项规定明确指出,当事人
无论是有什么身份,其在合同关系中相互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是独立的,享有平等
主体资格的合法当事人。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
人、其他组织;不论其所有制性质和经济实力;不论其有无上下级关系,只要他们以合同主
体的身份参加到合同关系当中来,他们之间就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法律给予他们一视同仁
的保护。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实施不公平竞争和不平等交换;不得利用公
共权力搞非法垄断,签订“霸王合同”;不得利用自己的经济实力强迫他人接受不平等条
款。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是指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之间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承担
违约责任等方面都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对等。法律地位平等是自愿原则
的前提。
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自愿决定是否签订合同,与谁签合
同,签订什么样的合同;自愿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协商补充变更合同的内容;自愿协商解
除合同;自愿协商确定违约责任,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
的合同行为。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最基本的原则,是合同法律关系的本质体现。
自愿原则包括2个方面:第一、确实当事人的合法的合意具有优先于法定的任意性规范
适用的效力;第二、尊重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确定合同内容和形式、确定违约责任等方面的
选择自由。
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
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诚实信用
是民事活动的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以
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讲诚实,重信用,相互协作,不得滥用权利。
公平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
变更合同,都要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除少数无偿合同外,当事人一方不能只享
有权利不承担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
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用欺诈手段骗订合同;不
得擅自撕毁合同,要忠实地履行合同的义务;不得搞合同欺诈。。诚实信用原则主要体现
在:第一、当事人与他人订立、履行民事合同时,均应诚实,不作假,不欺诈,不损害他人
利益和社会利益。第二、当事人应恪守信用,履行义务;不履行义务使他人受到损害时,应
自觉承担责任。合同法中确认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保持和弘扬恪守信用、一诺千金的传统
商业道德,有利于强化当事人的合同意识,维护社会交易秩序,并为司法实践中处理合同纠
纷提供准绳。
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
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遵守法律和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
合法原则的含义主要是要求当事人在订约和履行中必须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合同法主要是任意性规范,但在特殊情况下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秩序,合同法也对合
同当事人的自由进行了必要的干预。如对标准合同及免责条款生效的限制性规定,旨在对标
准合同和免责条款的使用作出合理限制;这对于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实现合同正义是十分
必要的。同时,对于国家根据需要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有关法人和其他组
本文发布于:2022-08-18 10:44: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7901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