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校宪法日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5-12-21 12:59:5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9日发
(作者: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初中学校宪法日活动方案

初中学校宪法日活动方案(一)一、活动目的:

通过这次班会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法制教育宣

传,增强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同学们了解各种法律法

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让同学们养

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

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活动过程:

1、开场白,说明本次活动的意义

甲:各位同学,在今年的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具

体时间是每年的12月4日。

乙: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

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

界由来已久的呼声。

甲:所以,为了更好地做到懂法守法,在12月4日即

将来到的日子里,我们来学习一下我国的宪法。

2、宣布活动开始

合:我宣布,五(1)班《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文化》

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三、宪法日介绍

乙:同学们,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

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

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甲: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深厚的意义。关于“宪法”

你们到底了解多少呢?让我们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吧!

(一)、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和根

本任务,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

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大法。它集中反映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

阶级的意志和根本利益,是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专政的重要

工具。它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具有最高

的法律权威和最大的法律效力,既是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也是公民立身行事的总依据。在本质上,它是国家的根本法,

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

实现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

(二)、宪法的作用

1、宪法对统治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确认维护和巩

固国家权力;②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防止权力滥用,这

正是宪法民主性的体现。

2、宪法对法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促进法制的完备

和健全;②促进法制的统一。

3、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主要表现在:①宪法确

立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内容;②宪法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

由的实现规定了必要的保障。

4、宪法对政治制度的作用表现在:①确立和维护国家

政治制度;②改革国家的政治体制。

5、宪法对社会经济的作用主要表现为:①确认、保护

和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②确认其他制度,为经济建设服务;

③在宪法的指引下和范围内进行经济体制改革。

四、让我们一起懂法、守法

乙:我相信大家也了解了许多知识,接下来,让我们

听两个小故事,希望大家有所警觉。

故事一: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

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

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

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

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

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

回成绩单,父亲起疑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

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

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

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

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甲: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

让我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法律常识承记心窝。

五、宣布活动结束

初中学校宪法日活动方案(二)【活动背景】

做好法制宣传活动,举行“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

神”主题班会,积极响应号召。

【活动目的】

1.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完善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校

内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

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活动方式】

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

竞赛等形式展开。

【活动要求】

注重人人参与,讲究活动秩序,联系实际。

【主持人】

【活动地点】九年四班教室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

意义。

甲: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

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

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

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

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

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数、

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

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

精神”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学生10人)

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

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

歌、国徽、首都。

10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

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

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

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

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

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

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

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

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案例一:据《闽西日报》报道:XX年6月26日中午,

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

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

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

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

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

四年。

案例二:XX年1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楚雄

市紫溪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

公寓401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

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

割腕自杀。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

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

机关控制。

案例三:06年,一名19岁青年利用木马程序通过极复

杂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名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分16次盗

走存款万元。上午,黑龙江青年于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在朝

阳法院受审。法庭上,于龙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痛哭流

涕。被带出法庭的一刻,他回过头向旁听席上早已泪流满面

的母亲喊了一句:“妈,对不起。”于龙实施犯罪时刚满18

岁。据于龙讲,他上初中的时候曾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从

事电脑配件工作。被捕前于龙处于无业状态。

案例四:06年,15岁的小杰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

有一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

备,让小杰好生羡慕,小杰和“白天使”聊了起来,发现“白

天使”竟就在不远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朋

友前去,胁迫“白天使”将装备交出来…为了网络装备,不

少青少年宁愿以、、恐吓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

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案例五:16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

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

倒。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

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

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

戏中。

案例六: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晓雪今年

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

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情淫秽电

影,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

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

的。无奈,叔叔又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

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

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

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七:“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

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

么和触及刑法呢?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

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

四人将路过此处的陈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

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

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

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

之晚矣。

案例八:16岁的男孩小华虽然从小爱玩好动,但学习

成绩还算不错。这个年纪的孩子,爱打游戏机的挺多,小华

也不例外。一次,在游戏机房里,小华认识了一“哥们”。

他们掏出一种白粉末,围坐在那里吸,一副“”

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华的好奇。当“哥们”怂恿他尝

一口时,小华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

二次、第三次。后来,为了弄钱,小华开始学会说谎,

学也没心思上了,甚至骗起低年级同学的钱。

案例九:“我爸是李刚”。XX年10月16日晚,一辆

黑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

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

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

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经证实了

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

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

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语。

案例十:“药家鑫事件”。21岁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

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

(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

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

小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

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

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

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

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四、讨论:青少年犯罪原因(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沉迷网络,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染恶习,情感纠

葛,模仿追风,骄纵溺爱,粗暴管教,流浪失控。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

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

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防火、爆

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

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

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

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

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

政府收容教养。

五、学习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杜绝犯罪。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不按

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

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

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的录像、书刊和光

盘甚感兴趣;

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

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

愿意回家;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

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

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

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

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

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

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

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

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

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

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

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

乱;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六、法律知识抢答

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

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每组抽5题);

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

就是优胜小队。知识竞赛题目由法律知识中抽取。

必答题:共20问(略);抢答题:共14问(略)


本文发布于:2022-08-29 13:59: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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