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少子化的启示和经验教训
日本的少子化进程早于中国近20年发生,目前的少子化程度也比中国更深。
较早的少子化进程也相应地让日本比中国积累了更多应对少子化的经验,可以为
中国带来启示。同时,日本在应对少子化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明显的失误和不足
之处,值得中国吸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一)对中国的启示
通过梳理日本的少子化对策可以看出,日本政府对少子化问题十分重视,自
1994年以来的二十几年中陆续出台了三十余项针对少子化的法律、政策、提案、
计划等对策;相继成立了多个专项委员会、工作组、项目组等机构来制定和推进
少子化对策。且日本政府在制定和执行少子化对策的过程中,内阁府、文部科学
省、厚生劳动省、大藏省、财务省等众多中央行政机构全都参与其中,并充分发
挥地方自治团体、企业等社会各界的力量,力图创建全社会共同应对少子化问题
的政策环境。
日本二十多年来的少子化对策虽然收效甚微,但并不能因此认为其对策是失
败的。一系列的少子化对策延缓了日本生育水平下降的步伐,近几年总和生育率
也出现了微增的趋势。换言之,如果日本没有采取这一系列的少子化对策,其生
育水平可能会进一步降低,给人口结构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日本很多学者的研
究也都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日本少子化对策的效果。因此日本的少子化对策仍能
为中国围绕全面二孩政策制定整体性配套社会政策提供经验和参考。
中国在近几年才开始生育政策的调整,政策的具体效果需要等一段时期之后才能
体现。根据测算,全面二孩政策的新增目标人群(15~49岁育龄妇女)约为9000
万人,其中40岁以下的育龄妇女占40%以下。一般认为高龄育龄妇女的生育意
愿较低,但是更倾向在政策出台后尽快选择生育二胎;低龄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
较高,但会根据自身工作与家庭的安排逐步选择生育二胎。这部分目标人群生育
势能的逐步释放会影响中国未来人口的发展,对适度提升生育水平、缓解人口老
龄化、延缓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具有一定积极的作用。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大致
在1.6~1.7之间,距离《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全国总和生育率在未
来30年应保持在1.8左右的总体战略目标差距不大。因此目前中国少子化对策
的重点并不是进一步采取鼓励生育的政策,而是应该通过制定整体性的配套措施
促进全面二孩政策的开展,实现生育政策的平稳过渡。
日本中央大学的山田昌弘教授在分析日本少子化的特征时提出了一个较为
抽象的少子化成因:即日本的年轻人对于未来抱有“不透明感”。具体表现为年
轻人认为无法预知未来生活潜在的风险,对于婚姻生育没有信心,担心自己的子
女无法享有优良的成长环境,因此选择回避婚姻和生育。针对这种“不透明感”,
日本在应对少子化的过程中特别重视对整个社会意识和社会环境的重塑。具体而
言,就是使重视结婚、怀孕、儿童、育儿的意识在整个社会中深化共有,并体现
在国民的行动中,使年轻人能够更积极地考虑结婚、生育、育儿等问题;重新审
视社会各个领域的制度、系统,构建人人都能实现婚育愿望、安全而且安心地生
养子女的社会,从而提高生育率,遏止乃至逆转少子化的进程。在今天的中国,
这种“不透明感”似乎也在年轻人中出现和蔓延,这势必会对生育水平产生影响。
中国应该吸收日本的经验,提升认识高度,以构建人人都能够轻松地实现结婚、
生育意愿、并因此而感到幸福的社会为目标,重新审视人口政策体系的建设。
(二)日本的经验教训
日本应对少子化最大的失误就是误判人口形势,开始应对过晚,坐视生育水
平下降至“低生育率陷阱”,很难在短期内恢复。在长达18年的少子化预兆期内,
如果日本政府及时开始应对生育水平下降的问题,那么现在日本的人口形势可能
会有很大的改观。然而日本政府由于误判形势,不但没有鼓励生育,反而提出控
制人口增长的政策,错过了少子化的最佳应对期。日本开始实施少子化对策的
1994年人口出生率为10‰,总和生育率为1.5,已进入超少子化阶段;日本政
府首次从法律层面确立少子化对策的“少子化对策元年”的人口出生率已降至9‰
以下,总和生育率也降至1.3以下的超低水平。
与日本相比,中国开始调整生育政策的时点虽然距离少子化正式开始也过了
20年左右的时间,但彼时中国的人口出生率、总和生育率和少年儿童人口系数
均高于日本开始实施少子化对策时点的相应指标。中国开始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
2014年,人口出生率为12.4‰,总和生育率也在1.5以上,没有进入超少子化
阶段,各项人口指标都显示中国并未陷入“低生育率陷阱”。因此,从这个层面
上来说中国开启少子化的应对与日本相比并不晚,甚至在某种意义上领先于日本。
但是中国一定要警惕生育水平进一步下降的可能,尽早遏止少子化的趋势,避免
重蹈日本的覆辙。
其次,日本少子化对策的目标人群模糊,对策内容向支援育儿一极集中,对
于婚姻的支援严重不足。本研究发现,日本的婚内生育率,特别是30岁以下低
年龄组育龄妇女的婚内生育率并不低,进入少子化阶段以来生育水平的下降长期
受已婚比例下降主导。近年来日本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龄已上升到29.4岁,且由
于初婚初育间隔时间的增长,平均婚内初育年龄已上升到31.8岁。由此可以判
断,日本政府所采取的鼓励生育和支援育儿的少子化对策的主要目标人群是
30~39岁的较高年龄组育龄妇女。这部分人群的婚内生育率虽然呈上升的趋势,
但这种上升只是稳定在低位的缓慢上升,且近年来这种趋势已经趋于停滞,甚至
开始下降。加之该年龄组育龄妇女的已婚比例很难有上升空间,因此仅靠现行的
少子化对策,对生育水平提高的积极作用恐怕难以为继。
目前中国育龄妇女的已婚比例虽然远高于日本,但是正处于加速下降的过程
中。参考日本育龄妇女已婚比例下降的过程,中国育龄妇女的已婚比例仍有很大
的下降空间。从婚内生育率来看,目前中国各年龄组已婚女性的婚内生育率均大
大低于日本,可见总体生育意愿低下。因此欲提高中国的生育水平,并使总和生
育率稳定在1.8左右,必须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阻止已婚比例,特别是较低年
龄组育龄妇女已婚比例的下降;二是提高育龄妇女的婚内生育率。想要做到这两
点,仅靠全面开放二孩、鼓励生育的政策是不够的,必须要通过一系列整体性的
配套措施,营造让未婚的年轻人愿意结婚,已婚的年轻人愿意生育的社会环境。
本文发布于:2022-11-13 19:33: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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