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精心整理的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考核对象
1.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人员。
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
3.学校在职任课教师。
二、考核原则
1.考核以定量+定性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为准则,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2.根据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课教师任课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检查,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合。
3.根据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逐年调整考核内容,考核要求逐步提高。
三、考核目标
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负责,业务熟练,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2.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意识得到提升,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3.增强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效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考核办法
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对管理干部、管理教师和任课教师量化考核,实行9分以上(A等)、8分以上(B等)、7分以上(C等)、7分以下(D等)等级考核。
3.管理干部、管理教师考核按等级A等6分、B等4分、C等2分、D等0分加入个人学期绩效工资考核。任课教师考核结果按学校现行教师绩效工资有关考核记分办法执行。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干部考核内容
1.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各岗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全校信息化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学校并组织实施。
2.逐步完善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开展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管理教师有关业务及任课教师信息技术及教学应用培训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协调学校信息技术人员完成相应岗位工作,及时解决处理工作问题与技术问题,保障各项设备正常运转。
5.制定全校信息技术教学及教学应用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场地及课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6.加强学校网络、网站建设、严格管理,维护好各项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巡查,无重大事故发生。
7.完成好学校其它配合工作。
(二)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考核内容
1.三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总控室)一厅(多功能厅)管理人员考核。
(1)保持室内环境,设备卫生清洁,每周打扫一次(周五下午)。所有设备登记造册,帐目清楚,存放整齐,妥善保管。
(2)定期检查电路、测试机器运转情况,定期升级程序,查杀病毒等维护工作,全力保障所有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3)根据学校计划,安排好信息技术教学和其它学科信息化教学应用教学计划,同时负责监督、落实教师教学,并做好学生上机、教学应用等使用记录。
(4)严格要求使用者规范操作,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设施、设备的要负责追查责任人,及时向学校汇报处理。
(5)做到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遇到一般性故障要及时排除,硬件等正常损耗及时向学校汇报更换,微机室要保障70%学生机正常运行,其它室(厅)设备故障要在规定时限内恢复正常,不得耽误教育教学工作。
2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员考核
(1)有较强的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
(2)重视机器维护和系统更新、升级以及病毒查杀工作,信息技术设备和远程接收设备运转正常,能随时处理一般性故障,较重大硬件性故障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3)每月发布一次远程教育资源信息,按时接收,下载教育教学资源内容,数据分类存放,妥善保存。
(4)每学期根据接收下载资源内容,按学科分类,编制目录打印成册,同时发送到学校网站资源库,便于教学使用。
(5)根据远程教育资源内容,结合本校实际需要,每周向教学主管领导推荐提供优秀课例,学科培训等业务学习内容,配合学校开展好校本培训工作。
3.校园网络、网站管理人员考核
(1)对校园网络、网站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做好网络设备的巡检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网络畅通无阻,网站运转正常。
(2)认真做好网络系统数据记录,安全备份和用户管理工作,为学校应用信息网络的教育教学提供技术支持,保证学校网络设备安全运行的环境要求。
(3)不断改进网站建设和管理,突显学校办学特色。对学校有关部门报送的信息及时上传、发布、宣传学校各项成果,扩大学校影响。
(4)建立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库,按要求收集、下载优质资源,资源存储量达到80G以上。及时收集、整理教师上传的各类资源,分类管理,使用便捷。
(5)注重网络、网站安全建设和防范工作,严禁封建迷信、色性暴力、不文明言行进入校园网络。
4.信息化专题教育活动考核
(1)信息化专题教育活动由学校德育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信息教育各岗位管理教师积极配合开展好此项工作。
(2)每学期利用多媒体信息设备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影片教育、安全教育、防火、防震教育、环保教育等各种专题教育不少于10次。
(3)每次专题教育活动结束后组织学生讨论、撰写观后感,分类装订保管。
(4)按时制定专题教育活动计划,及时上报学校,信息技术有关部门及早统一安排,并做好活动各项记录。
(三)任课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考核
1.认真参加学校各类信息技术教育培训活动,电子备课、网络教研、课件制作和二次加工等教育技术能力有一定提高。
2.按学校规定完成多媒体教学课时数,多媒体教学应用要做到教师教案,多媒体教室使用记载,多媒体课程安排相一致,多媒体教室每周不少于20课时,多媒体班级每周不少于15课时。
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需要,每学期每位任课教师要按规定数量通过校园网向学校网站报送优秀课件、电子教案、优秀课例、教学资源素材(图片文案、视频文案、音频或动画)等资源。
六、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实施场所,为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的公共使用场所。
2、多媒体教室配有多媒体连网计算机、音响设备、多媒体投影机、视频文案展示台,录音座等设备,供教学使用。
3、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按教学计划及教务处课程安排,提前一周填写使用登记表,交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安排,使用安排以先登记先安排为原则。
4、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首先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
5、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或教务处申请报修。
6、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系统。
7、根据教学要求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多媒体教师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教务处派专人进行安装。
8、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
9、使用多媒体教室要服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0、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使用完毕应填写多媒体教师使用记录表。
一、学校的计算机要指定专人管理,负责人要管理好计算机,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并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和相关软硬件的安装、管理。负责人要服从学校微机网络小组的管理。
二、为了保障文件、数据的安全性与保密性,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以保障信息正常交流。
三、教职工和学生要正确使用和操作计算机,以免因操作不当而损坏机器。不会使用者,要向其他会使用的同事和信息技术任课教师请教,不得盲目操作。使用发现故障或损坏,要及时报告给该计算机的负责人,负责人要查明情况,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得应报告给学校。
四、学校的计算机是为办公和学习而设,教师可以在网上备课、查阅资料、打印资料等;学生可以使用计算机进行学习。严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禁止玩游戏和观看影碟,发现一次对相关人员处以警告。
五、教职工和学生要爱护机器,保持室内清洁,及时擦好电脑桌,清除灰尘。电脑桌禁放化学药品、水瓶、水杯,禁止使用计算机时吃食物。特别注意防尘。避免阳光直射计算机,如遇强雷雨天气禁止使用计算机。
六、各使用计算机的部门,下班前要关好窗,锁好门,以防被盗。
七、计算机的负责人应及时对重要数据作好备份并作好标识。
八、计算机的负责人应定期用杀毒软件对磁盘作例行检查,并用系统工具整理硬盘。
九、计算机出现软硬件故障,必须及时向负责人报告,由专人维修,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手维修,否则,造成不良后果,按其损失照价赔偿。
十、严禁使用外来磁盘,如一定要使用,必须先杀毒,再使用。未经学校批准,计算机禁止外借和外来人员使用。
一、信息技术专用室负责人工作职责
1、在分管校级领导的领导下,根据信息中心的职责范围,全面主持本中心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信息化的制度与规定,推进学校的信息化工作。
3、带领本部门老师,指导教师开展网络教育教学研究和信息技术开发工作;带领各个管理教师为学校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服务。
4、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教育信息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校园局域网、校园广播网、闭路电视网、网络教室、语言室、电教室等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用户做好教育教学信息的获取、输入、储存、处理、分析、利用等工作。
6、加强网络教学的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法的研究,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研究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配合学科教师一起制订网络教学实验计划,完善电子教案、课件等音视频文案教学资料。
7、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员工有关信息化方面的技能培训、考核等工作。
8、负责制订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督促、协调、检查全校电教设备的使用情况,负责重要精密仪器和贵重设备的效益管理。
9、统筹全校电教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维修工作,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照各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组织制定全校电教设备采购方案,做好电教设备的报废、报损、调拨以及控购商品核查和报批工作。
11、负责组织本中心人员的政治活动和业务学习,了解和掌握人员的思想动态,协调各岗位之间的协同工作,及时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13、负责网络信息中心经费的预算、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财务报帐以及部门的资产设备管理。
14、部门各类资料的归档与管理。
15、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二、电教管理教师工作职责
1、电教管理教师负责管理好学校的电教仪器、设备及影音资料,要做到分类存放、布局合理、摆放整齐。
2、协助学校制定并贯彻电教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
3、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每周编制出任课教师使用教室、器材的教学活动计划,协助教师上好电教课。
4、协助任课教师设计、制作电教教材及辅助用具。
5、认真钻研业务,熟悉各种电教设备的性能、用途及操作方法,并能做好教师的应用培训和辅导工作。
6、保持室内卫生,器材柜、实验架里外要干净。电教室使用后要组织学生及时打扫干净。
7、每学期期末,对所管理器材全面清点、检查、维修,因保管不当损坏或丢失器材,要予赔偿。
8、对学校的电教设备及所管专用教室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对损坏设备能及时做报修或报损处理,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
9、配合学校的财物管理工作,管理好电教物品,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对新购进的各类仪器、设备、影像资料等及时入帐。总帐和分帐完备,做到帐、物、签相符。
10、完成学校领导及教导处布置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每学期期末做好电教工作总结。
三、网络教室管理教师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计算机室内的所有设备及环境,为学校信息技术的课程开设提供保障。
2、负责计算机室内所有设备的登记、保管、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交接清单。
3、负责计算机室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经常巡视计算机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质保期内的设备,出现故障,及时与相应学校联系,质保期外的设备,必须要同时两人确认设备的损坏部件,由信息技术负责人报请采购,及时完成维修,要有维修的完整记录以确保设备的完好率,保证上机教学的正常开展。
4、提前10分钟打开计算机室门窗,协助授课教师做好上机的各项准备工作。
5、保管好自己所负责计算机室房门的钥匙,不能随意转借,如有遗失及时上报。
6、严格遵守用电规范,及时发现用电隐患,及时排除。离开时要关闭各种机器设备和照明灯、空调等设备电源。要关闭并锁好计算机室门、窗。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允许学生私自开机、关机或做与课程无关的操作,不得让学生乱调、乱试、私自拆卸微机,特别是不允许带入个人的优盘、和光盘进行使用,如出现上述情况将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8、编排指定学生在微机室上课的座位,不得允许学生擅自调换座位及机器设备。
9、按照教学要求安装好所需软件,保证多媒体教学软件的正常使用。微机室管理人员要管理好各种软、硬件设备,不得违规外借或挪用。
10、禁止和防范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计算机室。计算机室及周边地区严禁烟火,计算机室内不得明火作业。计算机室一律禁烟。
11、计算机室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断电源并报警,积极使用灭火设备扑救。
12、定期负责清扫计算机室卫生,保持整洁、禁止在计算机室内吃食品、吸烟或随地吐痰等,严禁学生在桌子、墙壁上乱写乱画。
13、计算机室管理员负责计算机室的管理与维护,并负责建立工作日志。认真做好各种记载(计算机室使用记录、计算机室设施维护记载、教学软件的添置与损坏记载等)。
14、认真钻研,不断积累,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了解掌握本行业的发展动态。
15、严禁利用计算机室从事非法活动,严禁访问不良网站。
16、及时升级杀毒软件,确保计算机室安全运行。
四、校园网管理教师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2、负责组织制定校园网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校园网内部的关系、监督保证校园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3、负责审定校内信息标准,审查上网信息,保证信息安全。
4、做好校园网的普及和上网人员培训工作。
5、承担校园网各种网络设备的设置、配置、调整与系统管理,对网络性能进行实时监控。
6、承担校园网络信息中心的各种服务器的安装、运行与管理维护(服务器主要包括:WWW/MAIL/代理/NAT/其他应用服务器)。
7、承担校园网网络设备的操作、运行、监视、状态检查、故障检测与排除,并记录操作日志。
8、承担分析日常网络运行状况,提出优化方案,动态调整网络结构。
9、负责各种服务器数据的备份与存档。负责各种用户访问日志的记录与备份。
10、负责校园网系统的定期检修,确保校园网系统的正常运行。
11、承担协同网络外线维护人员进行故障检查与排除工作。
12、承担出口防火墙的安全管理。
13、负责网络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管理,用户基本资料的存档。
14、协助网络规划建设人员完成拓扑结构资料的收集,及时提交拓扑结构的变更信息。
五、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员工作职责
1、班级设备管理员协助班主任老师对班级电教设备使用和管理,并直接对班主任负责。
2、班级设备管理员协助任课教师使用班级电教设备,班级设备管理员是班级中唯一被授权使用班级电教设备的管理者,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班级电教设备。
3、班级设备管理员由班主任选拔,经学校设备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任命并上岗,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得任用,并定期参加学校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
4、班级设备管理员负责《电教设备使用情况记录簿》的管理工作并负责记录。
5、班级电教设备出现故障、异常等情况及时向班主任老师汇报。
6、监督并制止班级其它同学有损班级电教设备的行为,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与班主任老师及时沟通。
信息中心工作职能信息中心是学校实施教育信息化的重要部门,担负着学校各类信息化应用的建设、管理、服务、维护的只能。具体的工作任务如下:
1、总体工作:负责学校信息化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全校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管理,信息资源的收集、制作、利用、发布的过程、方法和手段,承担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信息化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职能范围:负责计算机网、广播网、电视网、电话网等校园网络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以及计算机、电教、图书馆、阅览室、文印室、广播站和校报等等相关方面的工作。
3、教学任务:承担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任务,贯彻执行本校的教学计划,提高全省信息技术课汇考的通过率。
4、培训任务:搞好多媒体课件、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和办公软件应用的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信息化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信息化应用技能。
5、校园网建设:负责校园计算机网、广播网、电视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
6、网站建设: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日常更新,做好网上宣传和网上办公。
7、照相录像:承担校内宣传和教学工作的录像和照相任务,学科研究等专题片的制作,硬盘复制、光盘刻录、图片文案扫描、视频文案采集等。
8、课件制作:教学课件和教学素材的制作与保存。
9、信息采集:负责学校信息资源的收集与采编,建立学校资源库(课件、教案、试题、教学光盘等),发布在学校内部办公网上,为教育教学服务。同时,也为学校领导及其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10、电教服务:准备好各教研组多媒体课堂教学任务所用的电教设备,负责学校各计算机室的上机安排、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11、维护咨询:负责对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计算机教室、各办公室、广播站、文印室、编辑部等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各班教室的广播和线路,负责为全校师生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2、团队建设:信息中心要逐步选聘、培养优秀人才,形成一支由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计算机硬件维护、软件开发、网站建设、教育教学、电教、管理及服务等各类人才组成的专业队伍,要有很强的业务经验和服务能力,以适应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教师办公计算机是学校实施现代化教育教学的重要工具,为保证其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1、各年级组的计算机,年级组长为该计算机管理责任人,各处室的计算机,处室主任(负责人)为该计算机管理责任人。
2、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办公设备,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使用者要负全部责任。
3、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尤其是不得更改计算机的IP地址和工作组名等。
4、拆卸计算机外壳,或维修零部件,应在管理责任人的同意下进行。
5、不得随意调换他人计算机的某些部件,如鼠标、键盘等,也不能私自更换好的零部件作其它用途,如遇自己解决不了的故障,请与信息中心联系,由信息中心检查维修。
6、计算机原则上不得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软件,严禁教师在上班时间利用年级组、处室计算机打游戏、聊天或做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不相关的事。
7、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预防计算机病毒,恪守信息道德,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允许浏览不健康网站。
8、学生不得使用办公室的计算机,若帮教师进行录入等工作,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9、应保持计算机和电脑桌的清洁,注意防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10、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关机方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下班时务必切断插座电源,确保用电安全,关好窗,锁好门,以防被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活动,减少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促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快速、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项目资金10万元以上构成系统的,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含楼宇综合布线和机房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网络设备购置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政府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申报。
第三条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化项目建设,需要区、镇财政资金配套的其他信息化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
第四条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经信局”)。
第五条区经信局是本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承担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初审、综合协调,组织可行性论证以及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区财政、发改、保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申报。
(一)每年7月底前(即制定年度预算之前)向区经信局报送下一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填写《市吴中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区经信局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
(三)初步评估合格,由申报单位提交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技术设计方案(报告大纲见附件2),如是设备或软件采购,需附采购明细,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复评;
(四)经复评合格的项目由区经信局报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报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区财政局将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八条未列入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财政资金。特殊需要(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实施的项目或应急项目)的需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到区经信局办理相关手续,由区财政追加预算。
第九条属于国家、省、市统筹安排并拨付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使用单位在向上级有关单位办理申报手续后,需将相关项目资料报送区经信局备案。需区财政配套资金的项目,按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区直各部门、单位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且不需要区财政资金配套进行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一次性购买办公自动化设备或单机版软件产品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章、项目评审
第十一条项目评审坚持科学性、***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原则。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守被评审项目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未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将被评审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不得利用评审项目的非公开技术、商业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者造成项目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项目评审范围及方式
(一)对于总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由经信局召集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会专家3~5人(应包括信息技术专家、监理专家、财务专家),由经信局通过专家数据库抽取确定。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派员参加评审会。
(二)对于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下项目,由经信局召集,发改局、财政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进行会审。
第十三条评审主要内容
(一)符合我区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
(二)采用的技术成果在国内本行业技术领域中具有较高水平,建设方案切实可行;
(三)对相关产业发展或本领域信息化建设具有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能解决信息化发展的实际问题;
(五)项目建设单位明确,建设资金合理;
(六)遵守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评审组给出评审建议、结论并确定是否要再次评审。项目建设单位须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的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报经信局备案。
第十五条项目评审的费用,参照现行市经信部门标准实施,在区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五章、项目建设
第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第十七条为规范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凡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实行项目监理制。其余项目根据需要参照执行。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参与工程监理。
第十八条从事信息化项目建设、设计开发、服务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国家或省、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相关资质认证,并经过区经信局(信息化办)确认备案。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本行政区域的单位优先。
第十九条在进行信息化项目设计、建设时,必须同时进行信息化安全系统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必须保证和满足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
第二十条信息化项目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符合信息化项目建设合同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进行,未经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技术标准。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一条信息化项目竣工后,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验收资料送区经信局备案,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视情况抽查。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联合进行验收。
第二十二条验收应当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建设过程中有效的技术资料为依据。验收内容应包括系统建成后三个月的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
第二十三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按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经整改完善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直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财政预算的90%费用;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评价通过后,付清余款。
第七章、项目评价
第二十五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后评价制度。区经信局制定年度新建信息化项目评价计划,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实施。
第二十六条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列入后评价项目。
第二十七条信息化项目后评价主要的内容为:项目运行和维护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施工方售后服务情况、项目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等。
第二十八条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含300万)以上的专项支出,纳入财政绩效预算管理。
第二十九条全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由区经信局向区政府报告。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的.,由区经信局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第八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
第三十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市涉密工程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以前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吴中区经信局负责解释、修订。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由吴中区机要保密局负责解释。
一、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时效性和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数字化校园平台在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大连市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学校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二、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制度
1、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网安全的规划制定;明确在推进高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我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及时交流和反馈。
2、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三、资金保障制度
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1、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班班通系统、广播电视系统、专用教室信息化建设系统、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基础应用、学校信息化资源系统建设、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建设系统等。
2、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均由资源开发小组统一管理和分配。
3、学校各开发支持小组负责本小组所建的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证对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资源开发小组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系统的推广使用。
四、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
1、制定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2、每学期组织一次本学校信息技术建设工作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内交流,形成交流成果和经验推广方案,做好年度总结。
五、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1、信息化工作将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
2、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3、学校每年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评优工作,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信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一条为促使全系统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重大项目管理与决策中的信息、咨询与监督作用,更好地为全县重大项目管理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上级机关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统计信息化建设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建设和维护。
第三条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统一安装防病毒软件并确保及时更新。
第四条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硬件检查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可能出现的故障,应有防范、补救和排除等措施。
第五条禁止在局域网设备上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软件。
第六条严格执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网络上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第七条各科室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硬件和操作系统方面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并由局办公室与相关软、硬件维护单位联系,取得技术支持,及时排除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信息化培训应将统计内容列入年度专业培训计划,信息化管理员要钻研业务技能,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本部门及系统内统计人员开展一次信息化业务技能培训。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禁止上外网,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储存、处理涉密信息。
第十条做好统计数据定期备份资料,保障统计资料的延续性和联贯性。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校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地保护信息资源,最大程度地防范风险,保障学校经营管理信息安全。根据《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校信息化系统,是指学校所使用的“集团管理软件”所覆盖的使用单位、使用人、以及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所构成的网络系统。具体有财务管理系统、物资供应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地磅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及所属单位所有使用信息系统的操作员和系统管理员。
第二章、职责描述
第四条、学校企管信息部
1、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发展制定学校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
3、负责学校信息系统的维护及软件管理;
4、负责对各单位信息系统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信息化系统负责人
1、协调学校各种资源,及时处理对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及突发事件;
2、负责督促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学校系统管理员
1、负责应用系统及相关数据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障;
2、负责解答各所属单位人员的问题咨询,处理日常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系统管理员
1、熟悉掌握系统,能够处理系统应用中的问题;
2、要及时建立问题处理情况汇总表,并定期上报给学校系统管理员,由学校系统管理员汇编成册,定期下发给所有操作人员,以做到最大程度的知识共享;
3、负责本单位新进员工的信息系统技能培训;监督本单位操作人员进行规范操作;
第八条操作员
1、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系统运行规定进行操作、不越权操作、不做违规业务;
2、保证自己的密码不泄密,定期更换密码;
第三章、内部支持体系管理
第九条、为了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运行,问题的提交与处理必须按照逐级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各单位操作人员发现问题填写“日常操作问题记录单”先提交给各自所属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归集与处理;
2、在各单位系统管理员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再提交到学校系统管理员处理;
3、学校系统管理员不能处理的情况下统一提交用友软件学校,用友技术顾问将制定处理解决方案,和学校系统管理员一起处理;
4、问题解决后,将问题解决过程记录清楚,并由学校系统管理员备案,形成全学校系统知识库;
第四章系统安全管理
第十条、系统维护及软件安全管理
1、系统管理员,每天定时检查系统运行环境,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2、使用信息系统的计算机都应安装统一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库,在计算机需要读取外来数据时应先查杀病毒;
3、制定信息系统的灾难恢复计划,并确定实施方案;
4、服务器及系统软件涉及的各类用户名称及密码由企管信息部系统管理员严格管理、定期更换和及时存档;
5、服务器必须使用不间断电源(ups),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核算数据丢失或错误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6、当信息系统数据紊乱或确需对信息系统数据库进行修改或删除时,必须由软件供应商的技术人员评估后,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经学校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数据库操作;
7、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应每天对系统及数据进行备份,每月刻录一张数据光盘备份;
8、发生计算机系统安全事故和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立即向保卫部及学校企管信息部报告,并保护现场;
第十一条、计算机管理制度
1、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信息中心人员联系,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调换设备配件;
2、不得让无关的人员使用自己的计算机,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修改计算机系统的重要设置;
第十二条、操作规范
1、操作人员必须爱护电脑设备,保持办公室和电脑设备的清洁卫生;
2、操作人员应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并能正确操作学校信息系统和熟练使用计算机;
3、工作时间禁止上网浏览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下载与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以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和木马,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第五章、系统人员权限管理
第十三条、系统权限指应用信息系统时,不同角色所需的权限,分为财务核算系统权限、系统报表权限、人力资源系统权限、供应链系统权限、地磅系统权限、资产管理权限、协同办公系统权限;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中所有用户及所属角色的权限均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参照基础角色权限表填写并提交学校系统管理员,由学校系统管理员统一备案;
第十五条、权限变动
1、信息系统中用户及权限的新增、变动、撤消均由各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发起,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
2、信息系统中用户权限新增、变动、撤销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具体实施后,报学校系统管理员备案;
第六章、系统日常操作管理规范
1、财务系统操作手册
2、人力系统操作手册
3、供应链系统操作手册
4、资产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第七章、客户端配置及网络要求
电脑配置要求:
硬盘:操作系统所在分区需要5g剩余空间
打印机:操作系统所能适配的打印机
显示适配器:桌面分辨率能显示1024x768即可
操作系统:windows 2000、xp、vista
浏览器:ie 6.0以上
网络带宽要求:需要安装系统的电脑在5台以内的接入2m以上稳定的带宽,5—10台接入3m以上的接入带宽,10台以上接入5m以上的带宽。
第八章、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企管信息部。
2、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备案。
3、本制度自20年月日起执行。
1、为了加强学校教育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课堂教育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3、学校课堂教育管理,要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管理责任人,具体落实至每位任课教师,每位班主任,切实加强教育。
4、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前一分钟进任课教室,并做好点名工作,对发现缺课学生,要问清情况后及时向所任班级班主任以及相关责任人汇报,所任班级班主任要及时向缺课学生家长联系反馈情况,
并向相关责任人汇报备案。
5、任课教师对教学的实验设备,体育器材等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学工具要及时修理,避免学生受伤而出现安全事故;对容易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体育课,活动课要及时进行使用说明和安全教育;
活动要求班主任做好组织管理工作,体育教师要做辅导工作,要全程控制局面;对那些因身体原因或本身有残疾但可以做轻微活动的学生,要求上操场,确实不能出操的学生,应安排留教师复习,预习文化功课。
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
6、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一、指导思想:
近年来随着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要求相应提高,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理论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推动教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教科研对教育教学的引领作用,提升我校的 办学水平。
为了大力发展我校教育科研,必须不断加强和完善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使科研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较快提高科研水平,较好地发挥教科研对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行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达到“科研兴师”和“科研兴校”。现制定本管理办法如下:
二、组织领导:
学校教科室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指导、督促工作。
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科研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科研工作的落实、检查。
三、学习研究制度:
1、学校学习中心组每学期安排不少于两次教育理论学习专题会,研究指导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2、每位教师每学期都要学习理论专著或相关的报刊杂志,做好读书笔记,每学期不少于4000字。
3、各教研组(含备课组)、年级部应根据学科和教材特点有针对性选择理论学习。用先进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做好记录,有阶段小结。
4、各课题组应定期组织课题组成员学习相关专著。
5、根据课题设置和教学工作需求每学年请专家指导不少于两次。
四、课题管理制度:
1、课题申报
有条件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组室或个人,均可按本制度规定,承担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高级教师、骨干教师是课题研究的带头人。
课题的确定可根据校科研室课题指南挑选确定,也可从学校及组室、个人实际出发,选择相应课题来研究。
课题确定后,应按课题申报程序填写“课题申报表”报学校科研室。
2、课题研究过程管理
课题申报后,由学校科研室汇同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确定。课题立项后,校级课题由校科研室负责管理,区级及以上课题由区科研所和校科研室共同管理。
课题研究的管理主要是对课题研究进行指导、督促,相关资料管理以及有关研究工作的协调。
各课题组应按课题研究计划分步进行。每月检查一次研究进度,并填写课题研究进度表。
大课题组应每二月召开一次课题组会议,汇总课题进展情况,布置下阶段研究策略。
学校教科研室每学年(一般在学年的第二学期)召开一次教科研研讨会,解决学校科研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取得的经验。
3、课题的结题
课题按进度完成后,应及时写出结题报告,整理在研究过程中所积累的资料,并交校科研室审核。
校科研室收到报告后,汇同校学术委员会认真审阅,并提出改进意见,在课题组修改后应及时将区级及以上结题报告报送区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对校级课题审核后评出相应的奖项,给予奖励。
五、对论文、案例、调查报告、征文的管理
本校教职工在工作中应积极撰写各种类型的科研论文、案例,调查报告,也应积极响应有关部门发出的征文启示,撰写征文。
论文、案例、调查报告撰写完成后可交校教研室,在听取科研室修改意见后,可将修改后的论文或案例等由科研室代为转交有关部门和刊物,也可自行投稿。
征文应交组织征文的相关部门审核后上交,并在科研室登记备案。
论文、案例、调查报告及征文都应由本人撰写,不得抄袭。如发现不实,且产生不良影响的 按学校规定给予处罚。
六、考评与奖励
教职工参与教科研是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我校的每一位教职工都应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科研。为激励教职工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并对科研成果的认可,特拟定我校促进教科研发展的奖励办法。
一、我校实行教育科研课题的宗旨是:
结合学校实际,立足学校和教师专业发展,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规划及立项
1、每个教研组至少有一个校级课题,课题实施周期为二年以上。
2、教科室选择经论证通过的优秀课题(综合性强、规模较大),向省市县教研室市教研所申报(三年一届),力争备案或立项。
3、凡校级以上课题,(含校级下同),负责人必须在申报时撰写出课题方案或立项。
4、教科室在每年十月份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开题论述,然后决定撤除、立项或向上申报。
三、管理及督察
1、凡立项的校级以上课题,教科室必须备案存档,并随课题实施的进展而完善资料。
2、教科室负责对校级以上课题进行业务指导。
3、学校鼓励教师开展课题实验,凡承担实施任务效果明显的教师,在评优晋级中优先。
4、从未主持或参与过一届课题实验的教师,不能晋升中学高级职称,师徒关系的教师有一方未参与实施课题不能评为优秀师徒,当年没有课题的教研组不能评优。
5、教科室将按各课题的实验计划安排的活动进行定期检查督促。每期段考后召开一次课题负责人交流会,每学期末对各课题进行一次检查,形式含听课、查看资料、汇报、座谈、问卷等,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四、经费保障
1、学校对教育科研在经费开支上实行倾斜政策,设立年度教育科研专项资金。
2、各课题所需资金,应由课题组预算、申报,教科室审核,报学校主管教育教学行政审批,方可纳入课题方案。
3、课题经费在具体开支时,由教科室审查申报,学校行政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学校对课题组长及主要成员(限4个)给予课时工资补助。
4、每年度应对课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五、结题验收
1、对实验周期(三年)已满的课题要及时进行结题验收,校级课题由教科室组织进行,校级以上课题向国家省市教科所申报,请求验收。
2、验收前课题承担者应写好结题申请及实验报告,并相关资料报教科室方能由教科室或上级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3、课题验收含听课、检阅资料、答辩、评估计划几个步骤。
4、在验收后得分在六十分以上的课题中评出一、二、三等奖,按奖励方案发放,并颁布荣誉证书。
5、县市级以上课题推荐向上参加评优,对于获国家、省、市教研成果奖的教师,学校发放特殊贡献奖。
6、对课题实验中的优秀实验报告,有关论文及专著,教科室有责任创造条件帮助发表或出版,并要组织人员推广获奖课题的成果。
本文发布于:2022-12-23 20:05: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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