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学硕⼠研究⽣⼊学须知
渤海⼤学2017年硕⼠研究⽣⼊学须知
渤海⼤学研究⽣学院始建于1998年,原名为研究⽣处,2005年更名为研究⽣学院,是在学校党委和⾏政的领导下,对研
究⽣教育进⾏管理的机构,主要负责学校研究⽣招⽣、培养、管理、就业和学科建设等⼯作。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组织、协
调、指导、服务的⼯作⽅针和宗旨。
渤海⼤学2017年全⽇制、⾮全⽇制硕⼠研究⽣⼊学须知
⼀、报到时间、地点及携带材料
1、报到时间:9⽉3⽇。
2、报到地点:管理学院、旅游学院、新能源学院和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相关专业学⽣在滨海校区(锦州滨海新区⾦⼭⼤街
20号)报到;其余各专业学⽣在松⼭校区(锦州市松⼭新区科技路19号)报到。报到当天,锦州南站、锦州站7:00—20:00设有新⽣
接站车,校内设新⽣接待处。
3、携带材料:新⽣须持⾝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学⼿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来⼈来函请
假,经学⽣发展与事务中⼼批准后可延期办理⼊学⼿续,时间不超过两周。凡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需携带⾝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未获本科毕业证者,取消⼊学资格。
⼆、档案、户⼝及组织关系
1、档案:全⽇制研究⽣(定向除外)必须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续,于7⽉20⽇前寄送⾄我校招⽣办公室,⾮
全⽇制研究⽣可⾃愿办理。
2、组织关系:组织关系在锦州地区(含县)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渤海⼤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渤海
⼤学**学院党总⽀”;⾮锦州市直单位、⾮锦州地区单位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锦州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渤
海⼤学**学院党总⽀”,介绍信有效期⾄少三个⽉。⾮全⽇制研究⽣申请与全⽇制同时学习的,可按上述规定办理。
3、户⼝:新⽣凭《录取通知书》⾃愿将户⼝迁⾄我校(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科技路19号渤海⼤学),⼊学报到时将落户⼿
续(户⼝迁移证原件、⾝份证复印件双⾯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到所在学院,过期不再办理。
三、学费、住宿费缴费⽅式
新⽣须使⽤学校统⼀办理的锦州银⾏7777卡缴纳学费、住宿费(操作见银⾏卡封内说明)。请于2017年8⽉15⽇前将第⼀学
年学费(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可登录渤海⼤学招⽣⽹(210.47.176.3/page/depart/zsxx/yanjiusheng/)查询)、住宿费(1200元/
学年)⾜额存⼊卡中。⽆锦州银⾏营业⽹点地区的新⽣,须通过转账汇款⽅式将费⽤存⼊锦州银⾏卡中。银⾏划转费⽤后,学
校将统⼀开具收据,新⽣⼊学后到所在学院领取。
四、住宿安排
1、住宿须知
原则上实⾏申请制,新⽣请于8⽉20⽇前加⼊学⽣发展与事务中⼼(以下简称中⼼)2017级研究⽣公寓QQ群:群⼀
606112987(教育与体育学院、⽂学院、政治与历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群⼆593321554(外国语学院、
化学化⼯学院、⼯学院、数理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经法学院、⾷品科学与⼯程学院、管理学院、旅游学院、新能源学院、信
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8⽉20⽇后请关注中⼼⽹站通知及群信息。申请⾛读的.新⽣请到2017级研究⽣公寓QQ群共享中下载研究⽣⾛读审批表,
于8⽉20⽇—8⽉30⽇将电⼦版发到1352681490@邮箱。报到当天,将纸质版审批表到所属学院盖章,同时送交中⼼
存档。(如在2017年8⽉30⽇前未收到电⼦版⾛读审批表的学⽣⼀律视为住宿,中⼼将统⼀安排住宿并收取住宿费。)
对于⾮全⽇制研究⽣:申请与全⽇制同时学习的,可以申请住宿;其余⼈员不安排住宿。
2、根据辽宁省质监局、教育厅有关⽂件要求,为确保学⽣使⽤备品安全,学校统⼀提供⾏李备品⼀套:棉被⼀床、棉褥
⼀床、被罩两条、床单两条、枕套⼀个、枕芯⼀个、枕⼱两条、被蒙⼀个,蚊帐⼀顶、夏凉被⼀床、脸盆⼀个、暖壶⼀个、⾏
李包⼀个,合计520元(报到时单独缴纳);如个⼈⾃带⾏李需出具⽣产⼚家质检证明和消毒证明,学校登记报省主管部门备查,
消毒费⽤和检查费⽤⾃理。
五、学位英语考试
我校研究⽣学位英语考试在开学后⼀周内提前进⾏,语种为英语(外国语学院除外)的新⽣需进⾏英语学位考试,其它语种
的新⽣不参加本次考试。本次学位考试的题量和难度相当于研究⽣毕业的英语⽔平,学⽣如⽆特殊原因均须参加。学位英语提
前考试通过者其外语成绩为最终成绩,可免修外语,获4学分,未通过者将进⾏英语课程学习,考试时间及安排报到时另⾏通
知。
六、⾮全⽇制研究⽣学习⽅式选择
根据《渤海⼤学⾮全⽇制硕⼠研究⽣培养管理办法》,⾮全⽇制研究⽣需填写《渤海⼤学⾮全⽇制硕⼠研究⽣学习⽅式确
认表》(渤海⼤学招⽣⽹210.47.176.3/page/depart/zsxx/yanjiusheng/⾃⾏下载),报到时统⼀交到各学院。⾮全⽇制研究
⽣可以选择“全⽇制课程班”和“假期课程班”两种⽅式进⾏学习。选择“全⽇制课程班”的同学要与全⽇制研究⽣同期上课,单独成
班;选择“假期课程班”的同学,上课时间为寒假、暑假、双休⽇、节假⽇(具体安排以开学后学校安排为准)。学习⽅式确认后不
得更改,要按照选择的学习⽅式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
七、其他事项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对⼊学新⽣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复查,不符合标准者按
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式
渤海⼤学招⽣办公室(松⼭校区⾏政2号楼104)电话:0416—3400137
学⽣发展与事务中⼼(松⼭校区综合南楼⼀楼学⽣服务⼤厅)电话:0416—3716381
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新区科技路19号
⽹址:
邮政编码:121013
渤海⼤学招⽣办公室
⼆O⼀七年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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