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积分入户的标准
深圳积分入户的标准
积分入户是广东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和省战略决策的重要举
措,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到达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
户。接下来由为大家深圳积分入户标准的相关介绍,文章希望大家
喜欢!
(一)文化程度及技术技能水平
1、第一类:100分
(1)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执业)资格;
(2)专项职业能力一级( 紧缺类)。
2、第二类:90分
(1)非全日制的本科学历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2)技师(紧缺类);
(3)专项职业能力二级( 紧缺类)。
3、第三类:80分
(1)非全日制的本科学历;
(2)大专学历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能职业资格
(紧缺类)。
4、第四类:70分
(1)全日制大专学历;
(2)高级技能(紧缺类);
(3)专项职业能力三级( 紧缺类)。
5、第五类:60分
非全日制的大专学历。
6、第六类:40分
(1)中级技能(紧缺类);
(2)专项职业能力四级(紧缺类)。
7、实施说明:
(1) 由申请人提供学历和技术技能水平等证书,经验证后得
分。
(2)本市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不超过4年并具
有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的, 另加30分。
(3)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
得),须经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前方可积分。
(4)非在我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
考类),必须通过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
测试。
(5)以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积分的,需在取
得证书(在我市参加考试取得的证书以发证时间为准,非在我市参
加考试的证书以通过综合水平测试时间为准)后在我市依法参加社
会保险一年以上方可积分。
(6)本项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100分,按就高不就低原那么计
分,不累积。
(7)“以上”包括本数。
8、备注:
(1)全日制本科学历指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全日制大专学
历指: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深圳市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
日制毕业并具有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
(2)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三级,分别为: 高、中、初级,其中
初级包括助理级和员级。
(3)技能职业资格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级,分别为:
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技能职业资格
(紧缺类)见附件1《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xx
年)》。
(4)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是指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
的新职业新工种专项能力考核所取得的证书, 分为一、二、三、
四、五级。专项职业能力(紧缺类)见附件1《深圳市技能人才引
进紧缺职业目录(xx 年)》。
(5)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的积分和学历要
求参照同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具体目录和对应等级见《全国统考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目录》。
(二)技能竞赛
在广东省、深圳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办或与有关行业联
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1、分值指标:
(1)省级一等奖50分;
(2)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类一等奖40分;
(3)省级三等奖、市级一类二等奖、市级二类一等奖30分;
(4)市级一类三等奖、市级二类二等奖20分;
(5)市级二类三等奖10分。
2、实施说明:
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
3、备注:
xx年之前取得的奖项等次中的市级相当于现市级一类,区级相
当于现市级二类。
(三)创造创造
1、创造专利
每获得1项积5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创造人所得分数按50/
(人数+1) 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 即得分
再“乘以2”可累积。
2、实用新型专利
获得1项积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创造人所得分数按10/
(人数+1) 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 即得分
再“乘以2”不可累积。
3、实施说明
1、专利积分以创造人为准。由本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
利证书,经验证后得分。最高不超过50分。
2、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必须在xx年12月31日之前。
3、 实用新型专利存在创造人变更情况不能积分。创造专利在
授权公告日后存在创造人变更情况不能积分。
(一)个人所得税,仅限以下工程:
1、工资、薪金所得(含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及劳务报酬所得。
(1)指标分值
a、24万元以上:100分
b 、20.2—24万元:90分
c 、15.7—20.2万元:80分
d、11.2—15.7万元:70分
e、9.4—11.2万元:60分
f、7.6—9.4万元:50分
2、本市依法登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纳税
(1)指标:150万以上
(2)指标分值:150万元积50分,每增加30万元积10分,
以30 万元整倍数计分,最高100分。
3、本市依法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
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 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
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
(1)指标:30万以上
(2)指标分值:30万元积50分,每增加6万元积10分,以6
万元的整倍数计分, 最高100分。
4、在本市依法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纳税
(1)指标:15万以上
(2)指标分值:15万元积50分,每增加3万元积10分,以3
万元的整倍数计分, 最高100分。
5、实施说明:
(1)由本人提供纳税证明及与申请事由相适应身份资格的相关
证明。(上限不含本数,下限含本数)
(2)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计分。
6、备注:
(1)以个人所得税积分的,须在最近3个年度内每年均有完税
记录(以申报日期/入库日期为准),但最近3个年度内累计纳税到
达24万以上的除外。
(2)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自然人股东、出资人(合伙
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积分的,须在最近3个年度内及申请
时均具备与申请积分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同时具备多家企业法
定代表人、投资人、自然人股东、出资人(合伙人)或个体工商户
经营者身份资格的,只能以一家企业的身份资格积分,不叠加计
分。
(3) 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各项税款必须是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
的税款。由税务、司法部门追缴入库的不予计算。
(4) 以个人所得税积分的,纳税额计算以“税款所属时期”
为准。以企业纳税积分的,纳税额计算以“税款缴纳时间”为准。
深圳市参保情况
1、缴纳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每满一年积3分。
2、缴纳深圳市其他社会保险险种年限:每险种每满1年积1分
3、实施说明:
(1)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社会保险系统读取其正常缴
纳社保数据后得分。补缴社会保险的年限不予计算。
(2)少儿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予计算。
4、备注:
参保情况总分最高不超过30分
(一)实际年龄情况
1、18—35周岁:5分
2、35—40周岁:无加减分
3、40—45周岁:从40周岁起减分,每增长1岁减2分。
(二)实施说明:
以申请时实际年龄为准,上限不含本数,下限含本数。
(一)申办类型
单位申办,最近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2年以上:10分
(二)实施说明:
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社会保险系统读取正常缴纳社保
数据后得分,补缴年限不予计算。
(一)不良诚信记录
个人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经查询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存在不
良诚信记录的,每条扣40分。
(二)实施说明:
由人力资源部门在人才引进系统中查询。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06:13: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3/9862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