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的概念、常见方式和注意问题
一、土地流转的概念
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
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二、土地流转的常见方式
1、土地转包,即承包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
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
农业生产经营。
2、土地转让,即承包方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
3、土地出租,即承包方作为出租方,将自己承包期内部分或
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并收取租金。
4、土地互换,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交换给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土地入股,即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
为股份,以股份入股形式与他人共同生产,按股分红。
6、反租倒包,即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把农户的承包地反
租过来,集中连成一片,给予农户适当的经济补偿,再把土地承
包进行转租或发包给农户、个人或企业单位。
7、土地托管,即承包方承包地委托农业服务组织或农户代为
经营管理,托管双方签订协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一定的费用。
三、土地流转应注意的问题
1、农民利益问题。一是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强迫流转,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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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条件、方式、价格等应由农户自主决定;二是土地流转后农户
的既得利益要不低于或高于土地流转前,否则流转将很难实行。
2、流转主体问题。一是采取转包及互换方式的,不得向本集
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进行流转;二是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可
以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单位和个人流转,但由于这种流
转方式使得流转方在承包期内失去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坚持
“稳妥、慎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的原则。
3、流转年限问题。除“四荒地”(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外,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
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续签。
4、流转土地的用途问题。必须严格遵守《农村土地承包法》
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以调整
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等理由擅自改变原有耕地的农业用途。
5、流转合同签订问题。流转合同必须使用政府统一制订的合
同文本。签定合同时应当由承包方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定;
流转合同中要注明流转土地的边界、座落、面积、质量等级和流
转土地的用途等内容。
6、流转土地的界限问题。乡(镇)农经部门要在流转土地丈
量划分上严格把关,明确土地界址,确保流转土地面积与流转合
同面积相符,不留隐患。
部分先进地区土地流转的经验做法
重庆市九龙坡区:
在加快土地流转,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的过程中,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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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确定了“三个可行”的原则:合乎情理、不违背基本法律,就可行;
众满意、能确保社会稳定,就可行;不谋私利、能促进城乡统
筹,就可行。其具体做法如下:
1、在农民住房问题上,九龙坡区的思路是用农村宅基地来换
住房。经报批同意后,按照“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
少相挂钩”的试点要求,拿出原农村宅基地的20%左右,集中兴建
新型农村社区,腾出80%左右的农村宅基地指标置换为城市建设
用地,用多得的土地出让金等收益来补贴农民购房。
2、在承包地问题上,九龙坡区规定,农民变市民,在享受市
民社会保障的同时,必须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例如,该区
的清河、高田坎和高峰寺三个村在用宅基地换住房后,这三个村
剩余的3000多亩耕地统一流转到花卉园区,由园区统一招商用于
发展花卉产业。
3、在农民变市民后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培训、最低生
活保障等问题上,九龙坡区的农民与城市人一样,享受到各项社
会保障制度。一是子女入学。区教委以农民变市民人员实际居住
地就近安排其子女入学。其子女在九龙坡入学的,继续享受农村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二是就业扶持。农民变市民人员中有劳
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适龄劳动者,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
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符合条件
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就业再就业援助等政策。三是养老保险。
农民变市民人员在单位就业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参加城镇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未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按自愿原则,规定分类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于入保门槛更低,农民也可选择
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四是最低生活保障。农民变市民人员符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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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低保规定的可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成都市温江区:
温江区通过“双放弃换社保”的方式,加速土地流转和规模经
营,引导农民向城镇和规划聚居区集中。即:对自愿放弃宅基地
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由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偿,并解
决社会保障。
在实施过程中,温江区按照“大统筹、大集中”的思路,对农民
“双放弃”后的宅基地和耕地实施整理,推进土地跨区域流转。主要
针对已在城市到工作、且家庭收入中有80%以上是非农收入、
又有宅基地和耕地的农户,申请双放弃后由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核
查批准后获得一定补偿,入住政府出资统一建设的集中居住点,
户口变成居民,进入社保系统。
为确保“双放弃换社保”工作的持续性,温江区强化配套措施。
一是实施“安居工程”,确保农民进城有去处。2006年开始,该区启
动并建设新居工程和新型社区,吸纳入城农民。转移农户可按政
府规划要求在全区范围内购买集中居住区的定向安置居住房,人
均35 平方米以内的按安置价购买,每平方米与商品房的差价由区
政府补贴给接收乡(镇);进城自主购房的,人均35 平方米以内
按所在乡(镇)定向安置居住房安置价与成本价的差价给予补贴,
应征的个人购房契税由区政府全额补贴,并免收产权登记费。二
是实施“乐业工程”,保障迁居农民住得稳。加强对的就业
培训,推行培训券等补贴办法,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
程实施规模,提高农民转产转岗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宁波市鄞州区:
该区尝试采取了季节性流转方式。即:经营者根据生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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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农户包租土地的一个生产季节,使同块土地在不同季节由不同
经营者经营的流转形式。通过这样的流转方式,既可增加农户经
济收入,又确保农户单季粮食生产,因此受到广泛欢迎。该区加
快土地流转的一些具体做法如下:
1、政策引导。该区研究制定了四个方面的扶持政策,多管齐
下鼓励和推进土地流转。一是对依托农业企业和合作组织、符合
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和产业扶持政策进行的土地流转,达到一定
经营规模的,将给予资金支持。二是对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
增收效果显著的村经济合作社,给予资金奖励。三是对发展土地
流转后进行设施农业建设的,优先享受全区设施农业扶持政策。
区、乡(镇)两级每年筹、拨一定的农业发展基金,重点扶持、
培植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和绿无公害基地建设
等十大类农业产业化设施建设内容,促进规模经营。四是对转出
土地的农民,提供区、乡(镇)两级的再就业培训,鼓励转产农
民实现再就业,并对全区60岁以上的男性及55岁以上的女性农
户,每月发放平均100元的生活补贴。
2、强化监管。一是制订相应的规范操作程序,保证依法有序
的流转。规定土地流转合同必须由村经济合作社备案,乡(镇)
合同管理委员会鉴证;时间较长、面积大的须经区公证处进行公
证;全村性的土地流转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才能开展流转。
二是制定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体系,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各级
政府在严格条件的基础上,对土地流转的项目、面积、价格等进
行规范化管理,并对土地流转过程实行监管,定期对外公布,提
高工作透明度,采用招标、拍卖等形式,进行公开流转,使农村
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更趋优化、更加有效、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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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服务。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农业标准工程”、“农技信息
工程”、“农技专家工程”以及农技人员“三联”工程(联50家重点农业
龙头企业,联50家规模养殖场,联50个农业示范基地或大户),
重点做好“产前、产中、产后”三大块服务。一是农林部门以科技下
乡、“农技110”和200名基层农技信息员队伍培植为补充,以“十大”
标准化高效生产配套新技术为重点,以季节性农技培训为特,
以水果、水产、畜牧等专业化正规教学和“绿培训”、“学历培训”及
“转岗转业培训”为辅佐,以提供优质种子种苗为保障,为全区规模
经营大户、农场及企业做好“产前”服务。二是区财政在每年安排
400万元,用于新型农机的购置,专门服务于各规模大户与龙头企
业,并免费他们提供先进农机的技术指导,做好“产中”服务。三是
各乡(镇)的农业信息服务站在“产后”免费为规模大户及农业企业
在报纸、电台及网站上发布农产品销售信息,以促成其收获良好
的经济效益。
佛山市南海区:
1992年,南海区开始试行土地股份制,村集体以股权证换取
农民手上的承包权证,从而取得了对社区土地的经营权。其基本
做法是:
1、分区规划。即把全区肥沃的土地划定为农田保护区,并改
分包经营为投包经营;把靠近城镇及公路的土地或山坡地划定为
工业发展区;把靠近村庄的土地划定为商业住宅区。
2、土地及集体财产作价入股。作价入股后,把全村或全社的
土地集中起来,由管理区(现行政村)或经济社(现村民小组)
实施统一规划、管理和经营。在股权设置上,以社区户口为准确
定配股对象,大部分村社设置了基本股、承包权股和劳动贡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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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多种股份。
3、股利分配和股权管理。成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将村
委会的公共管理职能和经济发展职能相分离,负债通过村集体资
产管理委员会独立法人按照市场化和相关法律程序解决。
江门市新会区:
2005年底,该区的梅冈村抓住新一轮土地调整的机会,在征
得全体村民一致同意后,制定了《土地流转生产结构调整优化方
案》,组织实施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具体做法是:村委会向村
民小组抽调5%土地集中开发工业区,剩余土地在保证每个村民最
少领有0.5亩口粮田的前提下,村民自愿将剩余土地交由村委会统
一组织对外发包,所得收益按土地权属归还各村民小组。结合土
地流转,村委会对农业生产布局进行规划,以提高土地的综合利
用和获取最大效益。严格规定把土地划分为三个耕作区:一是村
民自耕水稻区。将农民领取口粮田统一安排在一个作业区,便于
田间管理,提高粮食产量。二是村民的口粮田流转发包区。将村
民自愿不耕作、不领取的口粮田集中一处,由村民小组统一对外
发包给外商或本地能人,连片开发经营,流转收益“按土地承包权
所有”全部返还给村民本人。三是村民小组集体发包区。规定村民
小组在分配村民口粮田后剩余的土地集中在一个区域,由村民小
组统一对外发包,所得收益由各村民小组所有和支配,用于日常
开支和福利事业开支,年终剩余收益分工给每个村民。
韶关市梅花镇:
梅花镇的土地流转模式主要依靠大户带动,成立农民专业合
作社,农民以土地入股。该镇的绿源蔬菜流通专业合作社由其周
边的45位流通商和菜农组成,合作社在农户以土地入股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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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亩地300元/年的租金向农户连片租用,然后再把地块调整给
有劳动力的农户种植。其具体办法是:(1)合作社每年从盈余中
提取10%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转为成员出
资。(2)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5%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
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
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和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低于公益金金
额的50%。(3)剩余分配余额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业务交易量比
例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5%。(4)剩余部分以成
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合作社由国家直接财
政补贴和他人捐赠量化到各人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社员。(5)
合作社如果出现负债,由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
度盈余弥补,如果还不足,则由社员按照比例分担,但不超过出
资额。
宁海县
1、采取市场化运作。按照市场化的方式,促进土地适度规模
流转,探索“大园区、小业主”的经营模式,打造优质粮食产业化示
范园。示范园分为示范区和拓展区,示范区以300—500亩为项目
单元,引进种粮大户或企业自主经营;拓展区,以30—50亩为项
目单元,引进小业主,采取生产小组作业方式,进行自主经营管
理。种粮大户(或企业)、小业主与引进的龙头企业签订水稻生产
合作协议,采取“公司+园区+业主”的运作模式,严格试行“六统一”
(统一用种、同意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病虫害防控、统一种植
技术和统一收购)。
2、加强服务与监管。一是要求各乡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
中心,具体负责乡镇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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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的登记、土地流转信息的发布、土地流转
的登记以及土地流转的司法公正和文书的制作,使农村土地流转
逐步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发展。二是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
纷仲裁机构。为保证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顺利开展,县农业局
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管部门,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承担
着正确引导、政策解答、技术支持、纠纷调解与仲裁等多项任务。
3、注重政策引导。出台鼓励开展农地经营权流转、工商企业
投资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原料基地等一系列政策意见,每
年从土地出让金纯收入中提取3%,重点用于改善基地的基础设施
和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经营户发展,并对农地流转开发
的手续和税费进行简化和减免,并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农地经
营权流转奖励。特别是《关于鼓励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领办创
办农业科技园区的意见》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本县内从事
农业规模经营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承包经营期间享受“四
不变”:工资待遇不变,调资晋级不变,身份不变,行政职务不变。
文件一出台就得到广泛响应,该县农业局5个农技人员带薪承包
经营土地1360亩,组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4、强化技术指导。通过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举办种粮大户
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田间管理等多种形式,组织农技人员深入基
层,把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资及时送到广大农户和
土地流转大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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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3 11:39: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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