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全面三胎政策下我国社区型托育服
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摘要:我国新生人口不断减少,老龄化不断加重,为缓解人口压力我国推出
开放三胎政策,在这一背景下,应当强化社区型托育服务体制建立,提升适龄生
育家庭的生育意愿。社区型托育服务能减少双职工家庭照顾婴幼儿的负担,由于
社区型托育服务具有公益性,还能减轻家庭托育的经济压力,在三胎政策背景下
应当大力推广社区型托育服务。因此,本文通过对三胎政策背景下社区型托育服
务的概念及意义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社区型托育服务对策,以便为
提升通过托育服务的质量提供一定借鉴参考。
关键词:三胎政策;社区型托育服务;现状;对策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率不断上升,如何优化人口结构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优化生育政策,落实“三胎”政策,有助于进一步释放生育潜力,缓解人口老龄
化压力,增加劳动力供给,促进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要发挥“三胎”政策的
作用,提高生育率,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关键是出台公共政策和措施,加强社区
型托育服务的发展,积极构建有利于生育的社会。
一、社区型托育服务的概念及意义
“社区型托育服务”是指在婴幼儿家庭环境不能满足全时照料需求的情况下,
在一定时间内接受婴幼儿并暂时发挥婴幼儿托育作用的机构或个人。在现代社
[1]
会,尤其父母家庭结构是双职工的家庭,没有足够的时间照顾婴儿,夫妻生育后
对婴幼儿托育的需求可能会对家庭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在三胎政策的背景下,
许多青年家庭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压力、就业压力。
随着“三胎”政策的出台,家庭生育意愿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升,但幼儿
教育和照料却成为实施“三胎”政策的重要障碍。社区型托育服务可以帮助育龄
女性延长产假,并随着社区型托育服务的发展,提高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减轻
家庭托育的经济压力。因此,研究全面三胎政策下我国社区型托育服务的对策具
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社区型托育服务的发展问题
(一)公共社区型托育服务急剧减少
公共社区型托育服务是由慈善机构、地方政府或机构资助的婴幼儿托育服务。
它是公共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型托育服务不但不谋求福利与利润,还
能减轻家庭抚养婴幼儿的压力。市场经济时代,随着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全面
改革,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公共托儿服务的数量开始急剧下降。1989年,社区
型托育服务占所有婴幼儿托育服务的90%,在短短30年的时间里,2020年下降
到30%,在这种情况下,不同家庭在使用社区型托育服务方面的差异将扩大,社
会弱势体和非国家单位的婴幼儿将难以获得社区型托育服务资源。
[2]
(二)社区托育机构水平良莠不齐
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区托育机构数量急剧减少,越来越多的收
费婴幼儿托育机构出现在市场上,婴幼儿托育服务开始商业化,使得部分家庭必
须选择收费的托育机构,造成经济负担。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公共托育服务
仅仅可以满足部分家庭的托育需求,无法做对所有家庭全面覆盖,因此市场化托
育机构应运而生。尽管市场化的托育机构能够做到对托育需求的全方位覆盖,但
其普遍存在托育教育水平较低、托育环境设施建设不到位、托育专业人才匮乏等
问题,这不仅破坏了托育机构在市场上的信誉,但同时也破坏了中低收入家庭选
择托育服务的意愿,令部分婴幼儿失去了接受托育教育服务的机会。
[2]
(三)社区托育市场监管相对混乱
随着各类民营托育机构的出现,我国的托育服务市场开始变得混乱不堪。我
国托育服务起步较晚,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缺少相应的人才培育体系和托育
机构监管体系。是否具有社区型托育服务从业人员从业许可证是其能够进入托育
行业的标准,但是对于从业人员如何获取从业证书在我国仍处于探索阶段。许多
社区型托育服务只是简单地招聘一部分在婴幼儿托育、教学等方面经验不足的人
员,在实际的从业过程中,这些教师缺乏专业的托育知识,无法对幼儿进行正确
的教育和看护。同时,社区型托育服务在日常的运行和管理上也有一定的不足之
处,缺少统一的托育标准和运行规范。在市场监管方面,目前仍然缺乏相关的专
业监管文件,监管人员对于社区型托育服务的建立规则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准
则,政府部门对于托育服务机构的监管依旧止步于社区托育机构是否合法的范围,
无法对社区型托育服务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管。
三、全面三胎政策下我国社区型托育服务发展的对策
现如今,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幼儿的身心健康越来
越受到关注,幼儿托育服务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每个家庭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孩子
身上,促进幼儿健康是当今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然而,在幼儿托育服务方面仍
然存在一定不足,如何在三胎政策背景下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发展社区型托育服
务,提升社会托育服务的工作水平成为当下社区工作的重点。
(一)建立我国社区型托育服务机制
目前,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社区型托育服务措施,但由于缺少托育服务
管理机制,使得这些措施难以落实到位。为有效实施这些措施,必须加强政府引
导,让托育服务机制能落实到位,社区型托育服务应当从实际出发,按照实事求
是的原则,促进我国托育服务改革。建立部门协作、社区参与的婴幼儿托育服务
管理机制,建立由主要部门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托育服务专项管理机
构,明确职责,建立相关绩效考核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纵向和
横向管理网络,其中纵向线是区一级的育儿服务管理和指导中心(作为一个模式)
→ 街道婴幼儿托育服务指导站(作为链接)→ 社区早期教育实践点(作为服
务);横线为经批准的正规托育服务机构和幼儿教育机构(从学前教育机构延
伸),以平行服务的形式方便家长选择。此外,要改革托育服务,提高服务能力,
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全面实施三胎政
策提供后续保障,推动宏观层面加强政策实施。
[3]
(二)坚持公共化托育服务方向
在三胎政策出台和发展的时候,中国新一轮人口增长的高潮已经到来,这将
不可避免地导致托育服务供需不平衡。为此,要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吸收
国外优秀育婴经验,提供政策指导和帮助。明确划分家庭、社区、政府等职能部
门职责,确定各方面在托育服务体系中的作用,积极调动社区公共服务资源,增
加托育服务内容,从而有效促进托育服务质量确保公共托育服务机构数量的增加。
同时,公共托育服务将适时加强与民间托育服务机构的联系,通过补贴减轻家庭
托育服务的经济压力,让更多家庭特别是中等收入家庭享受优质的托育服务资源,
确保中等收入家庭在生下第三个孩子后获得高质量的育儿服务。
与民间营利托育机构相比,社区运营的托育机构给人们带来了更安全、更安
心的感觉。通过政策指导和支持,鼓励社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利用现有场所
资源推进社区型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各种力量扩大社区型托育服务建设,
[4]
加强社区内设立的托儿机构的规范管理。社区要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综合监管机
制,加强日常监管,推动托育服务规范有序发展,使需要托育的众能够在家门
口得到包容、安全的托育服务。
社区可以通过调查辖区内各住宅区的人口结构和实际需求,根据实际情况部
署建设,构建环境安全、设施完善、服务专业的社区型托育服务圈。社区公共托
育机构成立后,政府可以适当提供资金补贴、就业等方面的扶持措施,并做好导
向,保障社区公共托育机构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加快社区型托育服务能力建设
第一,作为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明确将社区型托育服
务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区规划,使规划与其他建设设施同步。完善社区型托育服务
指标体系,建立社区托儿所设置和安全标准,设置社区婴幼儿护理指导率、社区
婴幼儿护理服务覆盖率、社区服务质量、社区服务水平等考核指标,以提高婴幼
儿人员资格和护理服务标准中的健康管理率。
二是增加社区托儿所和护理服务点,建立15分钟婴幼儿托育服务圈体系,
使社区成为直接提供托儿所的主导阵地,满足家庭“就近托育”和“临时托育”
需求。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构)、街道社区、公园等提供场地和资金支
持,并与第三方专业组织合作提供公益、福利、普惠日间服务、半日护理、临时
护理等服务。将护理服务融合到社区日常管理服务中,推动医疗婴幼儿融合,鼓
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托儿所报名服务,提升托儿所医疗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充分利用现有托育资源和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资源、为民服务项目、增加
托育服务。要利用社区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尽量利用社区资源开展3
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实现社区服务社会化。
(四)鼓励盘活利用存量闲置资源发展托育服务
社区托育机构的运营压力来自租金,高租金的压力部分以费用的形式转移到
家庭,给许多双职工家庭的育儿和养育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如果强迫托育服务机
构降低托育费用,有可能损害民间托育设施的积极性。即使可以申请政府补贴,
但无法维持日常高成本运营,最终可能导致托育服务机构关闭。为了调动民间机
构的积极性,鼓励家庭生育,政府应当向托儿机构拨款,展示出政府发展社区型
托育服务的决心和勇气,但可以想象政府也承受着更大的财政压力。
因此,可以建议政府充分调动社区、街道、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鼓励利用
商贸、办公、工业、仓储、校舍、社区建筑等设施改造教育设施,优先利用闲置
公共物品发展包容性教育服务。通过发布相关信息,鼓励适当放宽租赁期限。通
过低租金吸引强大的托育服务机构入驻,不仅能解决社区居民或员工对托育服务
的需求,而且可以激发社区和单位的活力,增强居民或员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与此同时,收容机构的业务压力得到缓解。虽然婴幼儿托育设施的费用已经适当
降低,但它们可以保持良好的运作状态,并提高其动力。对于没有空闲场地的社
区,可以考虑建立试点家庭托育中心。
[5]
(五)半公益式师资委培
托育服务教育作为一门教学形式,师资力量是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竞争
力。在社区中进行托育服务教育工作时,应建立专业素养较高的教师队伍。就进
行托育业务的教师而言,他们必须全面掌握婴幼儿的身体发育特征,而从事托育
业务,对于应对婴幼儿突发事件的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中国社会在培养
人才时应严密审核是否具有学校教师、幼儿园老师、医疗保健人员等资格,以防
止只重视申请人的教育经验、而不看重能力的现象。而目前在中国举办学前教育
的院校相对较少,学前教育专业对婴幼儿认识比较少,而早期教育专业由于近年
来才刚建立,学科的基础知识也较为单薄。所以,社区可通过联合地方学校成立
支持组织,采取社会实习、公益活动、兼职或社区服务等公益形式,帮助幼儿教
育与早期教育专业的本科生在校内累积专业育儿知识。还要定期安排师资到学校
进行岗后培养,进一步培育社区管理服务专业人才。另外,还要做好托育业务人
员的执勤训练和日常再训,引导他们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提升托育服务水平。促
进社区公共托育服务健康发展,需要政府、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与合
作,使这种服务更加得当,让人们更加放心。
(六)深化与市场机构的 PPP 模式合作
在三胎政策的大背景下,国家托育机构的建设宗旨就是造福人民。而没有了
国家托育机构,组织的作用就很难达到造福人民的宗旨,而且建设这种组织要消
耗大批劳力和物质。社会管理者中极少有人员对家庭教育,尤其是婴幼儿托育问
题进行深入研究,导致在开展社区型托育服务项目时存在着许多困难。所以,社
会企业应该通过PPP商业模式,和社区型托育服务联合合作。社区主要承担场
[6]
所的环境营造、市场监管、人才吸纳服务等,市场机构则更多地参与投资管理和
业务发展。一方面,社区机构能够直接管理社会托育业务,在创立初期就在综合
应用型人才、融资服务等方面起到了主导作用,从而减少创建成本,另一方面,
社会机构能够调动更好的专业能力,让市场托育服务专家参与并提升社区型托育
服务专业水准,最终实现双赢。
(七)构建第三方评估系统
社区托育的服务对象是几乎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幼儿,托育期间父母不能陪
伴,因此需要父母给予足够的信任和支持。但随着虐待婴幼儿、性侵等恶性事件
层出不穷,许多育儿服务失去了公信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建立不属于政
府或机构的外部评估体系、第三方评估体系。由大学教师、非政府组织或相关专
业专业的专业评估委员会召开,可以定期对不同托育服务机构的教学质量、声誉、
办学资质等方面进行全面、全面的检查和评估。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第三方评估
体系,以各社区的托育服务为评估对象,根据评估结果继续自我调查和进步,逐
步提高家长的对社区型托育服务信任。
(八)发挥社区型托育服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功能
婴幼儿托育服务关乎民生,需要政府、家庭、社会、企业共同推进。要加强
政府的主导作用,支持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多种主体开设公益性托育服务,努力
为家长在家门口和单位门口提供方便的托育场所。给予农村和贫困地区适当的政
策和支持资金,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托育服务设施建
设。为了满足不同类型家庭的多种托育需求,可以加快发展不同类型的婴幼儿托
育服务模式,如个人公援、企业自助、社区托育、邻里支持等,实现社区型托育
服务的内部循环。社区管理人员可以与教师合作,定期开展亲子游戏、教育讲座、
家长歧视会议等沟通活动,从中适当指导家庭教育。一方面,拓展托育服务功能,
提高家长教育水平,发挥社区服务居民的作用,更好地展现社区管理和教师教育
的专业性,重视社区型托育服务的价值,另一方面,社区管理者和教师要与家长
沟通及时把握他们的育儿需求,不断调整社区育儿服务的方法和内容。
结语
总而言之,三胎政策出台以来,我国新生儿数量没有明显增加。社区型托育
服务的发展已经成为许多家庭关注的重要部分,这将直接影响家庭是否生育第三
个孩子。因此,需要及时了解在严峻的社会形势下社区推动社区型托育服务发展,
加强托育服务综合监管,认真落实“部门联动、综合监管”要求,各部门加强托
育机构验收、检查、培训、指导、监督、查处等工作的协同管理。明确管理责任,
建立日常检查机制、行业自律机制和违法调查机制,加强对托育服务机构的全面
监管,要求切实逆转我国托育服务现状,消除托育服务发展的制约因素,进一步
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创新托育服务形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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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佘宇,史毅,白钰.我国托育服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建议[J].发展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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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姓名黄翠宝(1987.08),性别女,民族汉,籍贯福建上杭,专
业教师,讲师,硕士,学前教育、早期教育。
课题基金项目:福建省中青年科研立项课题<社区普惠型托育园“医教结合”
服务体系研究>JAS21685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9:06: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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