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格式(范本)

更新时间:2025-12-19 20:33:06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硬笔书法作品)

公司章程格式

(以独资公司章程为例,合资公司参照制订)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四章董事会………………………………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六章财务会计……………………………

第七章利润分配……………………………

第八章职工…………………………………

第九章工会组织……………………………

第十章期限、中止、结算…………………

第十一章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

第一条根据《某国某法》和某国的其它法规,独资设立某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独资企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独资企业名称:某某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

企业地址:中英文

第三条投资者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中国

法定地址:中英文

第四条独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独资企业为某国或某地区法人,受某国或某地区法管辖

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某国或某地区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独资企业的宗旨为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使投资者

获得最佳投资效益。

第七条独资企业经营范围:

第八条独资企业经营规模:

第九条产品销售: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投资总额万美元

注册资本为万美元

出资方式为现金或实物

出资期限为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位注册

资本的15%,其余的注册资本3年内交清

第十一条缴付出资额后,经香港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

第十二条独资期限内,独资企业不得减少注册资本额。如因投

准。

第十三条独资企业注册资本减少、增加或转让,须报原审批机

关批准,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独资企业投资董事会,董事会是独资企业的最高权力

机构。董事会决定独资企业的一切重大事项,其职权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报告;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和修改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讨论决定独资企业停业、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6、决定聘用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7、负责独资企业终止和期满清算;

告后,由独资企业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要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

8、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3人组成,董事任期年,经委派可以连

任。如到期没有重新委派,则视作原董事会成员连任。

第十六条独资企业设董事长一名,由投资方委派。董事长第一

期任期为三年,经委派可以连任。董事长是独资企业法定代表,董事

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为代表。

第十七条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

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企业所在地举行。

第十九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前30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

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代表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

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须作详细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

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该记录由独资企业存档。

第二十二条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

作出决议:

1、独资企业章程的修改;

2、独资企业的终止、解散;

3、独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减少、增加、转让;

4、独资企业分立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二十三条除本章程第二十二条以外的其它事项由出席董事

会过半数董事通过。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四条独资企业经营管理机构,下设工程部、财务部、营

销部。

第二十五条独资企业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正副总经

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

组织领导独资企业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

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独资企业,对内任免下属人员,执行董事会授

予的其他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

总经理的职权。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为3年,经董事会聘请,

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独

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职员。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

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公司商业行为。

第三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请示辞职时,应提前向

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同意交清工作后离任。

第六章财务会计

第三十一条独资企业应当依照某国法律、法规和财政机关的规

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并报其所在地财政、税务机关备案。

第三十二条独资企业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

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十三条独资企业的一切凭证、帐薄、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四条独资企业在某国境内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

或其它金融机构开立外汇帐户。

第三十五条独资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三十六条独资企业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独资企业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独资企业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独资企业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独资企业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

第三十七条独资企业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四个月

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某国注册的会计

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提交董事会会议批准。

第三十八条独资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某国外汇管理条

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九条独资企业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

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

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在提取。职

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第四十条独资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

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职工

第四十一条独资企业职工的雇佣、解聘、辞退、工资、福利、

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依照香港的法律、法规及其

有关实施办法办理。

第四十二条独资企业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

用。

第四十三条独资企业有权对违反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

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对开

除处分的职工,应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独资企业高级职员和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某国有

关规定,根据独资企业具体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分别在聘请合同和劳

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独资企业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

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四十五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

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工会组织

第四十六条独资企业职工有权按照《某国工会法》的规定,建

独资企业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

或者经劳动部门同意由独资企业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核,择优录

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四十七条独资企业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

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独资企业安排和合理使用福

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

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独资企业的各项经

济任务。

第四十八条独资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和独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十九条独资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独资企业

要求。

第五十条独资企业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独资企业之间发生的

争议。

第五十一条独资企业每月按独资企业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

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独资企业工会按照某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人经

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五十二条独资年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三条独资企业如需延长其独资年限,经董事会作出决议,

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

应在独资期满前6个月,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

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十四条独资企业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1、独资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4、破产;

5、违反某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如存在前款2、3、4项所列情形,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

报原审批机关核准,审批机关作出核准的日期为独资企业的终止日

期。1、2、3、6的规定终止的,应当在终止之日起15天内对外公

告并通知债权人,并在终止公告发出之日起15天内,提出清算程序、

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审批机关审核后进行清算。

独资企业提前终止经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报送原

批准机关批准。

第五十五条独资期满或提前终止,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

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独资企业财产进行清算。

第五十六条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独资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

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董事会通过

后执行。

第五十七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独资企业起诉或应诉。

第五十八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的酬劳应从独资企业现存

资产中优先支付。

第五十九条清算结束后,独资企业应向原审批机关提出报告,并

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十一章规章制度

第六十条独资企业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会计制度;

7、公司解散时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一致通过决议,并报

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六十二条本章程用中文书写。

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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