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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市场主体 的价值性是指商业秘密通过现在或者将来的使用,既能够给所
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越来越多,侵犯形式 有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齐价值.也可依赖其在激烈的市
越来越多佯化,侵犯手段越来越恶劣,严重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 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因此,价值性是商业秘密最本质的体
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为了维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
台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勖技术创新,促进科学 4.实用性。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通过运用
技术的发展,必须依法保护商业秘密。
一
现。
商业秘密可以为所有人创造出经}齐上的价值。作为商业秘密的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应当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在生产中应
、
商生秘密的构成要件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均明确规定:商业秘密是
用。商业秘密不是一种抽象的思维,而是能够在生产中实施应用
的技求成果和经营管理知识。商业秘密只有具备确定的可应用
性,才能具有价值性,井能为权利人带来经}齐乖 益。商业秘密的 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由此可见,商业秘密的范
价值性和实用性密切相关,相互像存,实用性是价值性的基础,
价值性是实用性的结果。
指:“不为心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
围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但是,并非一切技术信息和经营信
息都是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要成为商业秘密,妊须具
备以下五个掏成要件: 5.管理性。世界各国和我国立法都要求商业秘密必须“经权
1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既然是商业秘密.客观上
就应该不被社会普遍知悉或者从公开渠道获得,是处于保密状
态的尚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珏密性是相 采取任何保密措施,任何人都比较容易知悉,成为在公众中广为
对的,而且不具有排他性,某项商业秘密可能也同时为另外的经
营者所拥有,只要是予以保密没有使其进入社会公知领域,就应
该是商业秘密。
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例如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等。商业
秘密的这种性质,可以称为管理性。如果权利人对其商业秘密不
传播的技术信.电和经营信息。耶么这样的技术信.鼠和经营信息
就不能成为商业秘密。因此,权利人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仅
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能否成为商业秘密的条件,而且是其寻
求法律保护的前提。商业秘密的管理性要求权利人在主观上必
须具有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作为秘密进行保护的意愿,并且
在客观上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通过保密措施将其控制起来, 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众所周知的信息的
使之成为独占状态,这样法律才能够给予保护。
2.新颖性。“不为公众所知悉”要求作为商业秘密的技术信
息和经营信息具有新颖性。新颖性强调的是技术水准,着眼的是
差异性。但是,与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实甩新型所要求的新颖性
相比,商业秘密的新颖性的要求相对较低。也就是说,只要与公
众普遍知悉的信息有一定的区别或者新意,就可以看作是具有
新颖性。新颖性要求将商业秘密的各个组成部分看作是一十有
机的整体,如果将商业秘密的各个部分割裂开来,那么,离开整
体的各个部分都不具有新颖性。但只要把各个部分组台起来,就
会具有额颖性。因此.对商业秘密的新颖性应从整体上认识和把
握。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在商业秘密
的构成要件中,秘密性是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新颖性是作为商
业秘密的信息与公矗知悉的信息的最低限度的区别;fir值性和
实用性是最重要的,它们体现了商业秘密的经济价值;保密性或
管理性是商业秘密权利人寻求法律保护的必备要素。
二、侵耙商生秘密罪的认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采
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 3.价值性。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作为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
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
罪是1997年修订的刑法新增加的罪名。 (下转弟柏页)
经营信息,是一种无形资产,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商品,商业
秘密的所有人可将其许可他人使用,获得相应的收益。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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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6 13:16: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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