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2022通用3篇

更新时间:2025-12-16 11:15:56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英文请假条)

深圳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2022通用3

法律上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 篇一

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对纳税人领取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含津

贴,补贴),可以把补发的工资分摊回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

税。其计算公式如下: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

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某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

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

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

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

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

额扣缴申报。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

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

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

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

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

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

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

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

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

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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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

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

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根据上述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

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代扣税款。如果在一个月内取得两个月的工

资,应当合并计征个税。但如果属于补发工资的情形,建议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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