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更新时间:2025-12-21 16:42:5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8日发(作者:电子商务研究生)

2021北京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国家之所以将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作为解决当前住房困难问题

的政策选择,是因为公共租赁住房相较个人购买、廉租住房、经济适

用房和个人出租等方式更具优势。更多2021北京公租房申请指南请点

击“公租房申请”查看。

北京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三房"轮候家庭

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

10万元()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以下。

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

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3、外省市来京家庭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超过45

周岁();

(2)申请人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3)申请人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

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4)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5(60个月及以上);

(5)申请人在京有稳定就业,工作单位须在北京注册,所处行业符

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

注: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

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

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注:2017年北京有几个公租房项目试点过面向京籍无房职工和非

京籍无房职工(新北京人)申请,但是2018年以来,还没有哪个项目是

以上两类人可以申请的。

申请材料

以下是针对京籍家庭的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核定表》(一式两

);(不用自己带,现场领表)

注:若想查看核定表主要填写哪些内容,可见文末提示获取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

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居住证》;

5、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

;

6、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应提供

房屋网签合同、房屋征收或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证书;

7、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

住房证明;

8、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

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

如您为以下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9、无业、失业人员应就收入、住房情况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

;

10、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就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单位情况

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书;

如您属于以下特殊情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1、原住房已经拆迁或征收的,需提供房屋征收或拆迁安置补偿

协议;

12、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残联出具的

《残疾证》;

1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级医疗机构

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14、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

15、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

16、申请补贴类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供养证》、

《低保证》、《低收入证》;

17、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需提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

卡》;

18、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需提供区武装部或部队出具的优抚证、

退伍(转业);

19、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交《见义勇为光荣证》(市级及以上);

20、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租公房已腾退的,应当提供原承租公房

腾退协议;

21、申请家庭出售自有住房或将自有住房赠与他人的,需提供

《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协议书》。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检验,留存复印件一式两份,采用A4纸可

正反面复印)

申请流程

京籍家庭申请流程:

1、申请人到街道()领表

2、家庭填写表格,相关单位盖章

3、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申请

4、街()组织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

5、街()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评议

6、街()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一次公示

(10)

7、街()提出初审意见、配租方案

8、区组织第二次公示(5)

9、区住保部门提出复审意见

10、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11、配租登记(房源申请)

12、公开摇号

摇中:家庭配租保障房

未摇中:继续轮候→申请家庭每年申报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

庭住房和家庭资产等情况,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定期核查→符合条件

继续轮候,不符合条件取消资格。

13、按顺序选房

14、签约入住

公租房可以购买吗

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

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

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

府优先回购,如果,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

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租房的承租权可以继承吗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

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

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

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

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

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

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

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

件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

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

遗产,不得继承。

从上文的内容中可以知道,通常公租房使用期限为5年,也就是

说在5年期限届满之后,就不能继续租赁公租房了。不过此时要是还

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那也是可以再次提出申请的,不过这次可能

就会等很久才能获得公租房使用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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