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包联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强化组织措施。县四大班子领导每人至少包联1个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班子成员每人至少包联1个村(居),县直有关单位班子成员每人至少包联1个基层所站和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中层单位,确保对乡镇(街道)、村(居)、基层所站和重点行业领域实现领导干部包联全覆盖。二是强化协调调度。县扫黑办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整体协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包联工作,及时汇总通报包联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制定本地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包联工作方案,做好村(居)、基层所站和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包联工作。三是强化督查问责。“两办”督查室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干部包联工作列为督查重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向包联领导干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反馈督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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