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的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34 阅读: 评论:0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生态,加强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夯实基础人才保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的实施意见》(**办发【20**】** 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实施大学生购房补贴。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且已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的正高职称人员(特级技师)、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和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或取得技师证书的毕业生,**年内(从缴纳社保之日起算)购买商品住房,按购房款的 **%、**%、**%、**%,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 **万元、**万元、** 万元、** 万元房票补贴。(牵头部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二、实施大学生租房补贴。对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真实租房的,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给予最长为期 **年的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或技师分别每年给予 **元、**元、**元。**大专院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玉就业创业的,租房补贴标准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执行。(牵头部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三、加强人才社区建设。** 年内配置“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累计达 **万平方米,其中安排不少于三分之一的面积用于高校毕业生临时住宿。(牵头部门: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人才办)
本文word下载地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