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40 阅读: 评论:0
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xx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营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安全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部署要求以及《中共xx省委办公厅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和《中共xx省委办公厅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办<全省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x月x日在全区范围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特制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守安全底线,瞄准不再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层层压实责任,着力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切实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全力提升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深化“八大工程”、推动“一岛两窗三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一)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主要包括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各类运输场站健康检测等待区域、复工复产人员集中居住场所等。整治内容:严格落实涉疫涉医等场所建筑安全管理责任,从房屋的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逐一排查、逐一见底;特别是涉疫涉医涉检等场所存在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临时改建涉及拆改主体结构、主体结构损坏,使用老旧危房、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组织人员撤离、更换场所;要组织专人加强涉疫涉医等场所周边环境的安全巡查,对野蛮装修、挖掘取土、私搭乱建等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复工复产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必须具备建设手续完备、无安全风险隐患等条件。牵头领导:xx牵头单位:区社会事业局、交建局责任单位:区资源生态局、执法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各片区管理局(二)房屋及工程施工。包括各类房屋和房建、市政、公路、港口码头、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各类在建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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