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41 阅读: 评论:0
2020年度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方案
党风廉政,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州纪委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政治风险,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进落实我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开展、全员参与的原则,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从内心深处产生对腐败的警惕、对法纪的尊崇、对权力的敬畏,推动形成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二、重点内容(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引导干部职工认清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二)以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教育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三)结合全国xx系统和我州纪检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违纪违法人员蜕化变质的思想根源,引导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警示教育形式(一)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按季度(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组织召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通报典型案例,以案为警,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关键节点开展提醒式警示教育。把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环节,通过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提醒干部职工警钟长鸣、遵规守纪。(三)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党组成员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分析案发原因,用足用好反面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促教,使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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