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6:53 阅读: 评论:0
做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以案促改: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青海省纪委监委将“一案一总结”“一案两整改”作为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明确要求每查处一起典型案件或重处分以上案件,都要及时总结提炼查办案件的经验做法,同时检视分析发案地区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短板、弱项和查办案件工作本身出现的问题不足,既督促推动发案地区单位的问题整改,又推动落实办案工作的问题整改,着力实现对外、对内问题治理双管齐下、协调贯通。 探索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路径 加强案后总结分析。青海省纪委监委对查办案件过程中的三类内容进行“一案一总结”。一是总结办案经验做法,研究分析案件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两整改建议(即对发案地区、部门、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和对自身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改进建议)的综合性案件总结;二是针对办案工作体会、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办案安全、调查取证、谈话突破、思想政治工作等办案技巧方面的案件总结;三是针对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梳理总结的案件警示、案件当事人的忏悔录等材料。2019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共形成案件专题研究思考以及综合性总结材料xx份,以举办审查调查工作交流座谈会和印发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参阅、案件研究参阅等形式,有效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水平。 发挥以案促改功效。在抓好案后总结基础上,严格落实以案促改要求,认真检视分析发案地区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短板、弱项,督促推动发案地区单位落实问题整改。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中,各专案组注重分析引发案件的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明确整改的对策措施,向发案地区和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着力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有力促进发案地区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19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向发案地区、部门、单位发出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诫勉谈话、党纪政务处分、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教育和监督等方面的纪检监察建xx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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