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讲座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7:03 阅读: 评论:0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讲座各位领导,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主要结合自己从事公文处理工作的经验,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为脉络,就各类公文的特点、公文的格式和公文处理方面的问题和大家共同交流学习,希望能对大家的日常工作提供一些帮助。我们党政机关处理公文的依据,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 2012〕14号)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这2份文件都是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主要内容分为八章四十二条。内容比较长,都是条条框框很枯燥,请大家理解。一、总则第一章《总则》共7条,主要阐述了公文的定义和作用。公文是公务文件或公务文书的简称,人们习惯上又把它叫做“文件”。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三条定义,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责、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公文的作用,总结一下一共就是这么五个方面:一是指导工作,传达意图(通知)二是联系工作,交流情况(函)三是请示工作,答复问题(请示、批复)四是总结工作,推广经验(报告、通知、决定)五是记载工作,积累史料(各文种的共性,存档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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